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自评表
单位 | |||||||
序号 |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 指标 |
指标分值 | 指标解释 | 指标说明及评分标准 | 自评得分 |
1 | 规划 (15分) |
基础信息 (3分) | 基础信息 完整性 | 3 | 部门及所属二级单位预算基础信息是否符合相关规定,信息资料是否真实、完整,用以评价该单位基础信息对预算编制数据的支撑情况(按年初预算基础信息表考核)。 | 1、基础数据信息是否真实(1分); 2、基础数据信息是否完整(1分); 3、基础数据信息是否准确(1分)。 |
3 |
2 | 工作计划 (6分) | 年度工作 计划完整性 | 3 | 部门及所属二级单位年度工作计划制定是否完整可行。 | 年度工作计划是否完整可行(3分) | 3 | |
3 | 年度工作 计划明确性 | 3 | 部门及所属二级单位年度工作计划制定是否明确可操作。 | 年度工作计划是否明确可操作(3分) | 3 | ||
4 | 绩效目标 (6分) | 年度绩效 目标合理性 | 4 | 单位是否设置年度绩效目标,绩效目标设定是否符合单位实际,是否合理。 | 1、设置年度绩效目标(2分,其中单位整体绩效目标1分,项目绩效目标1分,若单位无项目,得2分) 2、绩效目标设置依据充分(1分) 3、绩效目标合理,符合实际,可操作(1分) 4、未设置绩效目标,该栏不得分 | 4 | |
5 | 年度绩效 目标明确性 | 2 | 是否制定明确、细化、量化的绩效目标。 | 绩效目标明确,且细化、量化(2分); | 2 | ||
6 | 执行 (35分) |
预算执行 (18分) | 预算执行率 | 5 | 部门及所属二级单位本年度预算执行数与预算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预算执行程度。预算执行率=(预算执行数/预算数)×100%。 预算执行数:部门(单位)本年度实际执行的预算数。 预算数:财政部门批复的本年度部门(单位)预算数。 |
1、除上级政策性因素影响外,年度无预算追加(1分) 2、预算执行率达到100%(4分) 3、预算执行率达到90%-100%(3分,含90%,不含100%) 4、预算执行率达到85%-90%(2分,含85%,不含90%) 5、预算执行率达到80%-85%(1分,含80%,不含85%) 6、预算执行率在80%以下,不得分(不含80%)。 | 5 |
7 | 公用经费 控制率 | 3 | 部门及所属二级单位本年度实际支出的公用经费总额与预算安排的公用经费总额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对机构运转成本的实际控制程度。公用经费控制率=(实际支出公用经费总额/预算安排公用经费总额)×100%。 | 1、公用经费控制率≦100%(3分) 2、公用经费控制率>100%,不得分。 | 3 | ||
8 | “三公经费”控制率 | 3 | 部门及所属二级单位本年度“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与预算安排数的比率,用以评价该部门“三公经费”的实际控制程度,“三公经费”控制率=(“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数)×100%。 | 1、财政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费控制率≦100%,1分;>100%,不得分;; 2、车辆购置及运行费控制率≦100%,1分;>100%,不得分(控制率按照区政府同意配备的公车数与实际支出数额计算 ) 3、公务接待费≦100%,1分;>100%,不得分 | 3 | ||
9 | 政府采购 执行情况 | 3 | 部门及所属二级单位本年度实际政府采购执行是否规范。用以评价该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执行情况。 政府采购预算:采购机关根据事业发展计划和行政任务编制的、并经过规定程序批准的年度政府采购计划。 |
1、部门(单位)如制定有采购预算,参照采购预算考核;如未制定采购预算,则考核政府采购是否履行规范的采购程序。(3分);;2、实际采购超政府采购预算或未履行规范的政府采购程序,该栏不得分。 | 3 | ||
10 | 重点项目 预算执行率 | 4 | 部门及所属的二级单位本年度预算安排的重点项目实际支出与部门重点项目预算安排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重点项目执行情况。 重点项目预算执行率=(重点项目支出/重点项目预算安排数)×100%。 重点项目支出:部门(单位)年度预算安排的,与本部门履职和发展密切相关、具有明显社会和经济影响、党委政府关心或社会比较关注的项目实际支出总额。 |
1、重点项目预算执行率达到100%(4分) 2、重点项目预算执行率达到95%-100%(3分,含95%,不含100%) 3、重点项目预算执行率达到90%-95%(2分,含90%,不含95%) 4、重点项目预算执行率达到85%-90%(1分,含85%,不含90%) 5、重点项目预算执行率达到80%-85%(0.5分,含80%,不含85%) 6、重点项目预算执行率在80%以下,不得分(不含80%)。 | 4 | ||
11 | 预算管理 (13分) | 管理制度 健全性 | 3 | 部门及所属二级单位为加强预算管理、规范财务行为而制定的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完整,是否合法合规,是否执行到位。 | 1.是否建立健全预算资金管理、内部财务管理、会计核算等管理制度(1分); 2、相关管理制度是否合法、合规、完整 (1分); 3、相关管理制度是否得到有效执行(1分)。 |
3 | |
12 | 资金使用 合规性 | 4 | 部门及所属二级单位预算资金使用是否严格执行预算批复和相关的预算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用以评价该部门预算资金的规范运行情况。 | 1、是否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0.5分); 2、资金的拨付是否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1分); 3、项目立项程序是否合规,应履行招投标、政府采购或政府购买服务程序是否履行到位(0.5分); 4、是否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0.5分); 5、是否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0.5分); 6、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1分)。 |
4 | ||
13 | 预决算信息公开性 | 2 | 部门及所属二级单位是否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公开相关预决算信息,用以评价该部门预决算管理的公开透明情况。 预决算信息是指与部门预算、执行、决算、监督、绩效等管理相关的信息。 | 1、是否按规定内容公开预决算信息(1分); 2、是否按规定时限公开预决算信息(1分)。 |
2 | ||
14 | 在职人员 控制率 | 2 | 部门及所属的二级单位本年度实际在职人员数与编制数的比率,用以评价部门对人员成本的控制程度。在职人员控制率=(在职人员数/编制数)×100%。 在职人员数:部门(单位)实际在职人数,以财政确定的部门决算编制口径为准,结合工资发放表上的年平均人数。 编制数:机构编制部门核定批复的部门(单位)的人员编制数。 |
1、在职人员控制率≦100%(2分) 2、在职人员控制率>100%,不得分。 | 2 | ||
15 | 财务信息 完善性 | 2 | 部门及所属二级单位预算会计信息是否符合政府会计制度等规定,会计信息资料是否真实、准确、完整,用以评价该部门财务信息对预算管理工作的反映情况。 | 1、财务信息资料是否真实完整(1分); 2、财务信息资料是否准确(1分)。 |
2 | ||
16 | 资产管理 (4分) |
管理制度 健全性 | 2 | 部门及所属二级单位为加强资产管理、规范资产管理行为而制定的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完整,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资产管理制度对完成主要职责或促进社会发展的保障情况。 | 1、是否制定资产管理制度(0.5分); 2、相关资产管理制度是否合法、合规、完整(0.5分); 3、相关资产管理制度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1分)。 |
2 | |
17 | 资产管理 安全性 | 2 | 部门及所属二级单位的资产是否使用合规、配置合理、处置规范、收入及时足额上缴,用以评价该部门资产安全运行情况。 | 1、资产保存是否完整(0.5分); 2、资产处置是否规范(0.5分); 3、资产账务管理是否合规,是否帐实相符(0.5分); 4、资产是否规范使用及处置收入及时足额上缴(0.5分)。 |
2 | ||
22 | 产出 (30分) |
数量 | 工作任务 完成率 | 10 | 部门及所属二级单位履行职责实际完成工作数与计划工作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履职程度。 实际完成率=(实际完成工作数/计划工作数)×100%。 实际完成工作数:一定时期(年度或规划期)内部门(单位)实际完成工作任务的数量。 计划工作数: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确定的一定时期(年度或规划期)内预计完成工作任务的数量。 |
1、按照工作任务完成率比例计分(如工作任务完成率为80%,则得分为80%*5=4分,以此类推)。 2、可参照区委办、区政府办年度目标绩效考核得分(如有)。 | 10 |
23 | 数量 | 项目实施 完成情况 | 8 | 根据批复预算所列项目,按项目支出考评指标体系对项目申报方案、实施过程、项目产出和项目成果等进行评价,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项目实施的完成情况。 | 单位对所有项目进行自评,得出各项目所得分数总和与各项目总分之和的比例,按照总分5分计算总体得分。(如所得比例为80%,则得分为80%*5=4分,以此类推) | 8 | |
24 | 质量 | 工作质量 情况 | 7 | 部门及所属二级单位四零服务(服务受理零推诿、服务方式零距离、服务质量零差错、服务结果零投诉)开展情况,通过对服务对象的调查、走访,用以评价部门工作质量情况。 | 1、在履职服务过程中,服务受理零推诿 (1分); 2、在履职服务过程中,服务方式零距离 (1分); 3、在履职服务过程中,服务质量零差错 (2分); 4、在履职服务过程中,服务结果零投诉 (1分)。 |
7 | |
25 | 数量 | 重点工作 办理情况 | 5 | 部门及所属二级单位完成党委、政府、人大、相关部门交办重点工作(重点工作是指党委、政府、人大、相关部门交办或下达的工作任务。)情况,用以评价单位重点工作的办理落实程度。 | 1、是否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1分); 2、是否完成了重点工作全部内容(1分); 3、重点任务完成质量是否符合要求(2分); 4、重点任务实施后是否达到了预期效果(1分); 5、可参照区委办、区政府办年度目标绩效考核中“重要决策执行、重点工作落实、重大项目推进”栏得分(如有) |
5 | |
26 | 效果 (20分) |
经济效益 | 5 | 部门及所属二级单位通过履行职责和预算安排支出项目的实施,对我区经济增长带来直接影响或促进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长。 | 1、通过预算支出,推进单位改革,创造营商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发展(0.8分); 2、通过预算支出项目的实施,促进了行业生产能力增长,从而带动行业经济效益增长(0.8分); 3、通过预算支出项目的实施,有效提高劳动效率,节约成本费用(0.8分);4、通过预算支出项目的实施,降低了损耗,从而提高了生产效益(0.8分);5、通过预算支出项目的实施,完善了突发情况的监测预警,保障了生产安全,降低了生产损失(0.8分)。 |
5 | |
27 | 社会效益 | 5 | 部门及所属二级单位履行职责对社会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 | 1、通过预算支出,推进单位改革,促进单位可持续发展,带动就业增加(0.8分);2、通过预算支出项目的实施,是否明显促进了行业精神文明建设(0.8分); 3、通过部门履职是否明显提高城乡居民生活水平,满足了人们日益增长的物质与文化生活需求(0.8分); 4、通过预算项目的实施,是否提高了劳动生产率,降低了劳动强度,促进了劳动人民的身心健康(0.8分); 5、通过部门履职,行业形象是否得到了大大提升,增强了部门影响力(0.8分)。 |
5 | ||
28 | 生态效益 | 5 | 部门及所属二级单位履行职责对生态环境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 | 1、通过预算支出项目的实施,绿色、节能环保新技术的应用和推广,明显带动各环节的节能减排,具有一定的环境效益(1分); 2、通过履职有效地控制虚假、伪劣、霉变等劣质产品进入市场,提高人民生活质量,净化了市场环境(1分); 3、通过预算支出项目的实施,减少了污染物排(1分); 4、通过预算支出项目的实施,周围环境得到了整治,面貌得到了改善(1分)。 |
5 | ||
29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 满意度 | 5 | 通过对社会公众或部门(单位)的服务对象对部门履职效果的满意程度调查,反映和考核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对部门履职的满意度。 | 1、服务对象对服务时效的满意度(1分); 2、服务对象对服务态度的满意度(1分); 3、服务对象对服务工作效率的满意度(1分); 4、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对部门履职效果的满意度调查(1分)。 |
5 | ||
合计 | 100.00 | 100.00 | - | 100.00 | - | - | 1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