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
寿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1.主要职责
2.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3.2023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23 年部门预算表
1.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2.2023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3.2023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4.2023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5.2023年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6.2023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7.2023年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8.2023年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9.2023年部门政府采购支出表
10.2023年县级部门专项资金清单
11. 2023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23 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1.关于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关于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3.关于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4.关于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5.关于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6.关于2023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7.关于2023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8.关于2023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9.关于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说明
10.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根据《中共寿县县委办公室 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寿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办〔2019〕20 号)规定,寿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国家关于退役军人工作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组织实施国家和省、市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政策法规,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二)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三)负责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四)会同有关部门制定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并组织落实。
(五)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六)负责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制定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并指导实施。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负责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七)负责全县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贯彻实施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
(八)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九)指导并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十)承担县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一)负责县委、县政府和县委编委明确的安全生产职责。
(十二)指导协调乡镇退役军人事务有关工作,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三)职能转变。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应加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和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集中统一、 职责清晰的退役军人管理保障体制,协调各方力量更好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更好地为增强部队战斗力和凝聚力做好组织保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寿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度部门预算为本级预算,纳入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1个,具体情况见下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1 |
寿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 |
行政单位 |
寿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为政府职能部门,公务员编制6个,实有人数5人;财政拨款事业编制7人,实有4人;退休人员15人,其中军队退休转移到地方15人。
三、2023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一)全面深入加强党的建设。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
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 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认真学习贯彻党 内法规政策,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增强“四个意识”、 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折不扣落实好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
(二)建立健全服务保障体系。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
提出的“五有”和“全覆盖”要求,继续高标准完成服务体
系建设。
(三)扎实做好移交安置工作。一是持续开展企业军转
干部“春节”、“八一”节日慰问工作。二是全面贯彻落实《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积极推进2023年度符合政府安置条件的退役士兵的档案审核、移交、人员报到工作,确保又快又好做好 2023 年退役士兵安置工作。
(四)认真做好权益维护工作。一是对来访人员做好政策答疑,化解其心中困惑,以免激化矛盾。对涉军人员来信来访反映的突出问题,分类梳理,切实把落实政策作为治本之策,切实维护广大退役军人合法权益。 二是稳妥推进社会保险接续。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问题的意见》精神,把政策宣传到位,把政策落实到位,确保好事办好办实。三是大力促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坚持以就业需求和退役士兵就业愿望为牵引,坚持政策优先,大力扶持退役士兵就业创业,搭建就业 创业平台,强化就业服务。
(五)认真做好优待抚恤工作和双拥工作。一是营造关心关爱氛围。继续推进信息采集悬挂光荣牌工作。二是持开展为立功受奖的现役军人家庭送喜报,为优抚对象送年画活动,做好精神慰藉、人文关怀等工作。三是认真做好烈士褒扬工作。加强对烈士纪念设施建设的规划、修缮、管理和维护,总结提升烈士祭扫服务保障工作,组织开展群体性的英烈纪念活动,形成缅怀烈士,崇尚英雄的浓厚氛围。四是进一步加强双拥工作宣传教育,增强双拥工作自觉性和主动性,确保双拥工作得到有效落实。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表
2023年部门预算表由以下11张表格构成,具体表格内容详见附表。
附表1.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附表2. 2023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附表3. 2023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附表4. 2023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预算表
附表5. 2023年部门国有资本经营收支预算表
附表6. 2023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附表7. 2023年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附表8. 2023年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附表9. 2023年部门政府采购支出表
附表10. 2023年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表
附表11. 2023年县级部门专项资金清单
第三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寿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8970.27万元。收入按资金来源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按资金年度分全部为当年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按功能分类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946.51万元,占99.7%。健康卫生支出:11.86万元,占0.13%。住房保障支出:11.9万元,0.13%。
二、关于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寿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8970.27万元,比2022年预算拨款增加614.43557万元,增长7.3%,主要原因:我局属于机构改革后新成立的单位,各项工作不断推进开展。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946.51万元,占99.7%。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23.8,2023年预算拨款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2023年预算275万元,伤残抚恤(项)2023年预算1456万元;在乡老复员军人、退役军人生活补助(项)2023年预算5228.88万元;部分60周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项)2023年预算1495万元;其他抚恤支出(项)2023年预算50.05万元。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军队转业干部安置(项)2023年预算31.12万元,其他退役安置支出(项)
22.72万元。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3年预算 303.7万元,我局属于机构改革后新成立的预算单位,各项工作不断推进开展。2023 年预算拨款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津贴补贴、养老保险缴费等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拥军优属(项)2023年预算55万元,该项目主要用于创建双拥模范城(县)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其他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支出(项)2023年预算5万元,该项目主要用于退役军人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和修缮。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3年预算 0.26万元。
6.健康卫生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3.79万元,事业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1.48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3年预算6.58万元。
7.住房保障项目类(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3年预算11.9万元。
三、关于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寿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74.24万元,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141.3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等。商品和服务支出18.1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工会经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14.84万元。
四、关于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寿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关于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寿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关于2023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寿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寿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收支总预算8970.27万元,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946.51万元。
七、关于2023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寿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收入预算8970.2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970.27万元,占100%,比2022年预算增加614.43557万元,增长7.3%,主要原因:我局属于机构改革后新成立的单位,各项工作不断推进开展。
八、关于2023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寿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支出预8970.27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614.43557万元,增长7.3%。其中,基本支出374.24万元,占4.17%,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日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等;项目支出8596.03万元,占95.82%,主要用于一、抚恤8504.91万元(其中死亡抚恤,275万元;伤残抚恤1456万元;在乡老复员军人、退役军人生活补助5228.88万元;部分60周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1495万元;其他抚恤支出50.05万元);二、退役安置31.12万元;三、退役军人管理事务60万元;拥军优属55万元;其他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支出5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项目及绩效目标情况。
寿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项目主要包括抚恤及退役军人事务两大方。
1、项目概述。按有关文件要求,为死亡抚恤人员、伤残抚恤人员、在乡复员退伍军人、农村籍退役士兵等及时足额发放生活补助及救济。
2、立项依据。《淮南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淮南市财政局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淮退役军人秘〔2019〕6号)
3、起止时间。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4、项目内容。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及时足额发放相关生活补助及生活救济。
5、年度预算安排。根据2022年文件要求,本年安排一般公共预算资金8363.03万元.
6、绩效目标和指标。及时足额发放生活补助及生活救济率达到100%。
(二)机关运行经费。
寿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人员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57.33万元,公用经费16.91万元。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部门政府采购预算为3.3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采购办公电脑、办公桌椅、打印机等办公用品。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本单位无且不购置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
(五)预算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寿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项目支出按规定设置双拥项目资金,资金60万元;设置双拥创建项目费用,资金55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主要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
二、财政专户管理非税收入:指按照非税收入管理相关规定,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等。
三、其他收入:指除了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管理非税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以后年度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支出功能分类科目:主要反映政府活动的不同功能和政策目标,具体设类、款、项三级。
十、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是指政府支出按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具体设类、款两级。
寿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3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