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县重点工程管理局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
寿县重点工程管理局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负责政府投资的城区基础设施项目、公益性社会事业项目和县政府确定的其他重点工程项目建设的组织、管理工作。
(2)负责城区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前期谋划、年度建设计划编制、县政府重点工程项目投资预算编制等工作。
(3)负责城区县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负责立项、环评申报工作,会同行业主管部门或使用单位编制初步设计(含概算),并组织相关单位进行施工图设计、审图和预算编制。
(4)参与城区县政府投资项目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招投标工作。
(5)履行城区县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工程建设施工管理职能,负责现场管理、工程质量管理、安全生产管理、环境保护管理、技术和档案管理等建设管理职能。
(6)负责按项目建设进度审核工程量、提出工程款拨付意见,审核确定工程决算、竣工报告;组织有关部门办理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和项目管理移交等工作。
(7)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重点工程和其他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寿县重点工程管理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仅包括委本级决算,无下属单位,与预算比较,无增减变化。
纳入寿县重点工程管理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1个,详细情况见下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1 |
寿县重点工程管理局 本级 |
2 |
…… |
三、寿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四、寿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2017年度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374.06万元,本年支出305.42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结余分配68.64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单位本年度系新增单位。
(二)2017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374.0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4.68万元,占44.03%;其他收入209.38万元,占55.97%。
(三)2017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305.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5.42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
(四)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64.68万元(含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164.68万元(含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五)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 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64.68万元,占本年收入的44.03%。
-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64.68万元万元,占本年支出的53.92%。
-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64.68万元,支出决算为164.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43.06万元,支出决算为143.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6.68万元,支出决算数位6.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 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其他污染防治(项),年初预算为2.6万元,支出决算为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12.34万元,支出决算为12.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64.6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32.7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61.42万元、津贴补贴23.74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7.1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19万元、绩效工资16.51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4.06万元、退休费3.18万元、奖励金1.24万元、住房公积金12.34万元;公用经费31.8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3.96万元、印刷费1.2万元、电费2.12万元、邮电费4.71万元、差旅费1.41万元、维修(护)费0.2万元、会议费1.88万元、培训费0.5万元、公务接待费3.56万元、工会经费3.59万元、福利费2.5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23万元、其他交通费用0.01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1万元。
(七)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寿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2017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和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 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度寿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运行经费10.14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
- 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度寿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64万元,主要是政府采购货物。
-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到2017年12月31日,寿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用于工程建设管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五、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工会经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费用及其他费用。
寿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项目 |
决算数 |
合计 |
8.79 |
因公出国(境)费 |
0 |
公务接待费 |
3.56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5.23 |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5.23 |
公务用车购置费 |
0 |
二、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寿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为8.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0.3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5.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1.53%。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寿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2017年度没有安排因公出国(境)费。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3.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2017年寿县重点局国内接待共60批次,516人次,主要用于工程建设接待支出。经费使用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30条要求,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市委市政府有关具体要求,严格执行《安徽省直机关公务接待管理暂行办法》(财行[2014]2066号)相关规定。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5.23万元, 2017年没有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全部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包括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主要用于工程建设。2017年,寿县重点局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联系方式:寿县重点局政务公开电子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