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县重点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实施意见
重点局发﹝2019﹞17号
2019年县重点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实施意见
局各股室:
为认真贯彻省、市、县纪委全会精神,进一步夯实局党组主体责任,现对2019年我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目标任务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县委、县纪委的工作部署,扎实履行主体责任,严明各项纪律规矩,持续落实八项规定,坚持不懈纠正“四风”,严肃查处违纪案件,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加大惩治预防力度,为重点工程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二、责任清单
(一)党组班子责任。局党组是全局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对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的集体责任。主要责任为:
1.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纪委部署与要求,坚决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党风廉政建设列入局党组重要议事日程,每年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少于4次;制定实施意见,明确职责分工,推动责任落实。将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有机结合,做到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2.抓好廉政教育。加强干部廉洁从政教育,坚持每周一干部学习制度,重点学习党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廉政准则、党内监督条例等。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强化舆论引领,筑牢思想防线,营造崇廉尚廉的良好氛围。
3.推进作风建设。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 “三十条”、市委四十条、县委、县政府“九项制度”,持之以恒地纠正“四风”,深入开展“严规矩、强监督、转作风"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行动,把作风建设要求融入到党的制度建设,确保改进作风规范化、常态化、长效化。
4.选准用好干部。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树立正确用人导向,完善干部教育培训、选拔任用、管理监督等制度机制,着力建设城市建设事业需要的干部队伍,保持用人环境的风清气正。
5.支持查办案件。支持纪检监察组履行职责,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全力保障纪检机构开展纪律审查,始终保持有案必查,有责必问的高压态势,为纪检监察工作开展提供良好的条件。
6.强化权力制约。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对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一律集体研究决定。落实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重要情况通报、述职述廉、民主生活会、信访处理、廉政谈话等制度,加强对权力行使的制约和监督。完善党务、政务和建设工程各领域办事公开制度,逐步构建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体系。
(二)党组书记责任。局党组书记是全局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对全局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主要职责为:
1.履行领导责任。严格执行县委、县政府、县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决策部署,定期主持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2. 支持查办案件。积极推进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协调解决案件查办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3.重视教育提醒。每年至少主持局党组中心组廉政专题学习2次,主讲廉政党课1次,通过违纪案件通报、廉政教育提醒等方式,加强对局领导班子成员及全局党员干部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廉洁从政教育。
4.强化监管责任。加强对局领导班子成员的教育、监督和管理,与班子成员每年至少开展1次谈心活动,通过廉政谈话、廉政点评,廉政约谈等方式,督促领导班子成员廉洁从政,履行好“一岗双责”。
5.当好廉洁表率。自觉树立看齐意识,严守纪律规矩和法律法规规定,主动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规定,严格按民主集中制原则行事,以身作则,管好自己,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率先垂范,做清正廉洁的表率。
(三)班子成员责任。局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主要职责为:
- 落实分管职责。做到分管业务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一起抓,定期研究、部署、检查和报告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与分管股室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抓好责任落实和监督管理。
- 加强工作指导。把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要求融入分管工作中,指导分管股室加强工作人员党风廉政建设监督管理,每年听取汇报不少于2次,开展专题调研不少于1次。
3.强化日常监督。加强对分管股室干部职工教育监督,每年与分管股室主要负责人谈话不少于1次,发现问题随时进行谈话。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提醒、早纠正,并及时向局党组报告。
4.带头遵纪守法。严格执行廉洁从政和改进作风各项规定,坚持以身作则,管好自己,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正确行使手中的权力。涉及个人的重大问题、重要事项等,向局党组如实请示报告,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
(四)股室负责人责任。股室负责人为本股室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主要责任为:
1.细化廉政责任。积极落实局党组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要求,细化本室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
2.加强作风建设。强化机关作风、效能建设,改进工作作风,提升工作效能,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市、县和局相关工作要求,正风肃纪抓提升。
3.开展廉政教育。积极参加局组织的反腐倡廉宣传学习教育,经常开展股室人员廉政教育,教育和引导股室干部职工守纪律、讲规矩,做到政令畅通、令行禁止。
4.遵守廉洁规定。带头执行并监督股室人员执行廉政承诺,对本股室人员廉政提醒谈话不少于2次,发现问题苗头及时约谈提醒,确保本股室党员干部无违法违纪现象。
5.带头执行纪律。带头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率先垂范,做股室人员的榜样。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局成立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组,党组书记、局长廖先卫任组长,班子其他成员为副组长,股室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的组织安排,实施落实,检查督查。
(二)抓好任务落实。局党组织把落实主体责任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认真进行责任分解,形成主要领导抓全局、分管领导抓股室、股室负责人抓具体的一级抓一级,层层抓推进的工作格局。
(三)健全制度体系。贯彻落实县委、县纪委要求,全体干部签订《廉政承诺书》,全面落实廉政承诺、风险防控、述责述廉、干部职工廉政谈话、责任追究等制度。
(四)强化检查督查。局纪检监察室加大对机关工作作风、效能建设和廉政建设等监督检查,做到定期与不定期检查、明查与暗访相结合,把监督贯穿于各项工作之中。
(五)严格责任追究。对履责不认真、监管不得力,导致出现违反工作纪律,被通报曝光的,按有关规定进行严厉问责,同时与年度绩效考核工资挂钩。
寿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
2019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