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机构职能目录清单
寿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机构职能目录清单
寿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机构职能目录 | |||
主要职责 | 名称 | 依据 | 实施部门 |
(一)负责政府投资的城区基础设施项目、公益性社会事业项目和县政府确定的其他重点工程项目建设的组织、管理工作。 (二)负责城区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前期谋划、年度建设计划编制、县政府重点工程项目投资预算编制等工作。 (三)负责城区县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负责立项、环评申报工作,会同行业主管部门或使用单位编制初步设计(含概算),并组织相关单位进行施工图设计、审图和预算编制。 (四)参与城区县政府投资项目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招投标工作。 (五)履行城区县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工程建设施工管理职能,负责现场管理、工程质量管理、安全生产管理、环境保护管理、技术和档案管理等建设管理职能。 (六)负责按项目建设进度审核工程量、提出工程款拨付意见,审核确定工程决算、竣工报告;组织有关部门办理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和项目管理移交等工作。 (七)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重点工程和其他工作。 |
负责处理机关日常事务;负责文秘、会议、档案、信息、保密、接待、宣传、安全保卫及后勤服务工作;负责拟定局工作计划、工作总结;负责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工作;负责信访稳定工作;负责综合协调和联络工作;负责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 中共寿县县委办公室 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寿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办[2019]61号) | 办公室 |
负责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农民工工资、安全文明施工、城市管理等工作;指导编制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组织或参与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监督指导工程检测活动及相关从业人员的考核工作。 | 中共寿县县委办公室 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寿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办[2019]61号) | 安全生产管理股 | |
负责保障性房屋工程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县政府安排代建的其他房屋建设工程;负责工程施工合同、工程监理合同、设备采购合同、技术服务合同以及廉政协议签订工作;负责办理工程施工许可证、建筑垃圾处置证、工程质量监督注册手续工作;负责工程进度、质量和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作;负责办理工程项目结算初审工作;负责工程建设档案整理、归档。 | 房建工程建设管理股 | ||
负责市政主干道、支路网、道路景观、人行过街、城市桥梁、高架道路、立交桥、地下结构工程等市政基础工程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工程施工合同、工程监理合同、设备采购合同、技术服务合同以及廉政协议签订工作;负责办理工程施工许可证、建筑垃圾处置证、工程质量监督注册手续工作;负责办理项目用水、用电、用气等相关配套手续;负责工程进度、质量和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作;负责办理工程项目结算初审工作;负责工程建设档案整理、归档。 | 中共寿县县委办公室 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寿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办[2019]61号) | 市政工程建设管理股 | |
负责重点工程的年度计划编制,组织设计、勘探、招标;负责组织工程建设、监理、设备采购招标、合同签订等项目前期工作;负责工程建设土地报批、杆管线迁移、供电供水等综合协调、负责配合项目单位编制项目建议书、可研、初设和施工图设计,办理项目规划选址意见书、用地手续及规划许可证等;负责配合办理工程项目环评报告以及消防、施工图、人防等部门的审批和审查工作;负责编报建设项目的年、月报表。负责工程建设档案整理、归档和移交;负责工程竣工验收、移交和工程决算工作。 | 综合股 | ||
负责本单位行政经费拨付、工程建设资金的汇总、审核、申报及支付工作;负责工程建设资金需求计划的汇报、申报以及相关资料的收集、报送工作;负责编制本单位年度行政经费和专项经费预算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