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寿县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本级解读)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解读
一、文件出台背景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在新形势下作出的重大决策,是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内容。2018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正式公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的通知》;2019年3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9﹞11号),在全国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通过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信息数据平台、审批管理体系和监管方式的“四统一”,实现项目审批时间压缩至120个工作日以内。3月28日,国务院召开全国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电视电话会议,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韩正出席会议并讲话,要求各地要牢牢把握改革基本要求,切实解决实际问题,提升市场主体对改革工作的满意度及获得感。
二、出台文件的目的
通过简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程序,优化政务服务流程,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切实减材料、减时限、减程序、减费用,进一步增强企业和群众获得感,提升市场主体满意度,不断放大“放管服”改革成效。
文件主要内容:《实施方案》共六部分。第一部分是总体要求,包括指导思想、改革内容及主要目标等;第二至第五部分,是改革的主要措施,包括统一审批流程、统一信息数据平台、统一审批管理体系、统一监管方式4个方面内容;第六部分是加强组织实施,包括强化组织领导、强化督查保障、做好宣传引导等。
三、重要政策措施说明
(一)改革内容及范围
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全流程、全覆盖改革,主要是对房屋建筑和城市基础设施等工程(不包括保密、军事、核工程以及国际金融组织、外国政府贷款项目等特殊工程和交通、水利、能源等领域的重大工程)。从项目立项到竣工验收和公共设施接入服务全过程进行改革,改革范围覆盖行政许可、技术审查、中介服务、市政公用服务以及备案等事项,最大限度实施“多审合一”和“多评合一”。改革时间包括行政审批、核准、备案和依法由审批部门组织、委托或购买服务的技术审查和中介服务,以及市政公用服务报装等环节事项办理时间。
(二)主要改革措施
改革工作紧紧围绕统一审批流程,统一信息数据平台,统一审批管理体系,统一监管方式的“四统一”要求进行。
- 统一审批流程。主要做法是通过采取“减、放、并、转、调”等措施,进一步精简审批环节,规范审批事项,形成统一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事项“一张清单”,然后以政府投资及社会投资为分类,根据项目性质及投资规模等,再细化不同的审批类型,分阶段划分审批流程图。根据每种类型项目审批情况的不同,明确该项目必须具备的审批服务事项,一般情况下,将必备审批服务事项划入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工程建设许可、施工许可和竣工验收四个阶段,明确每阶段牵头部门和审批时限,采取“一家牵头、内部流转、并联审批、限时办结”。其他行政许可、涉及安全的强制性评估、技术审查、中介服务、市政公用服务以及备案等事项纳入相关阶段办理或与相关阶段并行推进。将原先各级各部门项目串联审批方式转为并联审批,变企业“多跑腿”为信息“多跑路”,部门内部“多协调”,提高审批效率,提升企业获得感。
- 统一信息数据平台。按照“横向到边”要求,做好本级有关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业务系统与省、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的互联互通,凡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各阶段涉及的审批事项,全部纳入审批管理系统,做到“系统之外无审批”。
- 统一审批管理体系。主要有4方面内容:
(1)“一张蓝图”统筹项目实施。依托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加强“多规合一”业务协同,统筹协调各部门对工程建设项目提出建设条件以及需要开展的评估评价事项等要求,为项目建设单位落实建设条件、相关部门加强监督管理提供依据,加速项目前期策划生成,简化项目审批或核准手续,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提供支撑。
(2)“一个窗口”提供综合服务。整合所有工程建设项目审批部门和市政公用单位分散设立的相关服务窗口,实现“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
(3)“一张表单”整合申报材料。各审批阶段牵头单位统一制定本阶段各环节的办事指南和申报表格,将所有事项所需材料进行整合,制作一份办事指南、一张申请表单,由同一审批阶段内各审批部门共同使用,每一审批阶段申请人只需提交一套申报材料。不同审批阶段的审批部门应当共享申报材料,明确申报材料共享的具体要求,不得要求申请人重复提交。
(4)“一套机制”规范审批运行。建立健全配套制度,实现行政审批全过程督办。
- 统一监管方式。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全面加强审批服务工作事中事后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