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县公管局关于小微工程建设项目自行招标发包工作的指导意见
为进一步规范我县进场交易限额以下小微工程建设项目的自行招标发包工作,加强对小微工程建设项目自行招标发包工作的业务指导,根据《寿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的通知》(寿政〔2018〕28号)精神,经研究,现就我县小微工程建设项目自行招标发包工作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加强对招标发包工作的领导
建设单位小微工程自行招标发包工作必须坚持党委(党组)集中统一领导,通过党委(党组)会议形式,研究决定进场交易限额以下小微工程项目招标发包的有关事项,明确工程建设内容、招标发包价格、招标发包方式、合同主要条款以及工程变更等内容。项目发包实行集体决策,民主决策,并形成会议纪要。
二、成立招标发包工作组
建设单位应选派责任心强,素质好,具有一定工程项目管理经验的人员,组成招标发包工作组,并建立健全相对固定的工作机制。具体做好招标信息发布、开标组织和记录、中标结果公示、中标通知书发放、合同签订、标后履约监管档案管理和交易信息统计报送等各项工作,确保招标发包各环节程序到位,衔接有序,留有痕迹。
三、组建小微工程项目企业库
建设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组建小微工程项目企业库,征集企业须满足以下条件:
(一)具有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资质的独立企业法人(分公司除外);
(二)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人员;
(三)自征集之日起在本县范围内,没有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不良行为记录、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没有被限制投标的处罚记录;
(四)组建小微工程项目企业库企业数原则上不应少于15家。
建设单位在入库企业名单确定后,须到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备案。应对入库企业制定管理办法,实行能进能出动态管理机制。建设单位也可依托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组建的小型工程企业库,发出招标邀请,参与公平竞争。
四、选择合适的招标发包方式
建设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可采取以下招标发包方式:
(一)公开竞价。向符合资质条件的所有入库企业发出招标公告,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开展一次性报价,实行最低价中标。
(二)定价摇号。委托有资质的造价机构,公正合理的编制工程预算,并据此作为招标发包价格,在入库企业范围内摇号产生中标单位。
(三)邀请发包。入库企业如果不能满足工程建设资质要求的,建设单位可面向库外企业实行简易邀请招标方式,确定施工企业。受邀企业应当具有相应施工专业资质,在响应招标文件需求的前提下低价中标。
每次参与公开竞价、定价摇号和邀请发包的企业,不得少于三家。鼓励建设单位采取有效低价办法发包小微工程项目。
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万元(不含10万元)以下的小微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在集体决策后可直接发包,与施工单位签订施工合同。
五、严格招标发包程序
建设单位应认真做好标前准备工作。小微工程项目原则上均应进行勘察、设计等工作。技术简单、能够载明工程量和相关技术要求,且施工程序简易、安全生产风险较小的小微工程项目可以不进行勘察、设计。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万元(含10万元)以上的小微工程项目均应采取工程量清单进行造价。
(一)发出招标邀请。招标邀请可采取公告或发函的方式进行,应载明小微工程的建设内容、实施位置、建设工期、发包价格(或招标限价)、付款方式、招标发包方式及开标时间地点等要素,并附施工图(设计图)、工程量清单或发包价预算文件及施工合同文本等。
发包价格(或招标限价)在10万元(含10万元)以上100万元(不含100万元)以下的小微工程建设项目,应在相关网站或本部门政务公开栏上发布招标公告,公告时间原则上不少于3日。
(二)组织开标活动。按照约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开标,并对开标过程进行完整记录。采取公开竞价及邀请招标方式的,将投标人装有一次性报价的密封袋当场拆封,当场公布;采取定价摇号方式的,当场摇号,当场公布。开标过程和结果,由投标人代表和建设单位代表双方签字确认。
(三)公示中标结果。建设单位应在相关网站或政务公开栏等醒目位置公布招标发包项目中标单位名称、中标价及中标单位委派的项目负责人、技术员姓名等,接受社会监督。
(四)发放中标通知书。在公示中标结果的同时,发放中标通知书,明确告知施工合同签订的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
(五)签订施工合同。合同双方在不违背招标邀请要约前提下,在规定时间地点签订施工合同,任何一方不得随意放弃。
六、强化合同履约监管
建设单位应切实履行工程建设第一主体责任,强化工程施工现场管理,采取跟班作业,填写管理日志,严把工程验收等措施,确保工程进度、质量、安全和环保。必要时可聘请第三方开展专业施工监理和工程审计。对转手分包、消极怠工、拖延工期、偷工减料、无安全和环保防护措施,以及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实行约谈警示。拒不整改的或整改不力的,停止工程款拨付,清除出企业库。给国家集体资产造成损失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完善档案资料管理
建设单位要重视招标发包档案资料管理工作,确定专人经管,实行一个项目一份档案,分年度按时序归档成册。每项档案,从决策层面的会议纪要,到实施层面的招标公告或招标邀请函、开标活动记录、结果公示、中标通知、施工合同,到管理层面的施工现场监管日志、工程变更备忘、约谈记录等文书,均应完整无缺,有据可查。
八、严肃工作纪律
建设单位在实施小微工程项目招标发包工作中,严禁肢解项目、化整为零、规避进场交易和公开招标;严禁未经集体决策,指定施工单位或明招暗定;严禁人为实施工程变更,招小结大;严禁与施工单位串通一气,接受施工单位吃请或贿赂,以及各种损害国家利益行为的发生。
九、建立自行招标发包登记报告检查制度
建设单位应序时登记自行招标发包项目情况,每半年向公管局报送一次自行招标发包和标后履约情况。县公管局将立足本职,强化公共资源交易标前、标中和标后行为监管,加大年度自行招标发包工作的检查力度,促进自行招标发包工作透明化、制度化和规范化。
有关附件:
1、建设项目发包公告
2、工程建设项目发包会议签到表
3、项目定价发包方式开标记录表
4、工程建设项目参公开竞价(或邀请发包)方式记录表
5、工程建设项目中标结果公示
6、小微工程建设项目中标通知书
7、小微工程项目自行招标发包情况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