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取消寿县小型建设工程施工企业定点库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4-01 10:03信息来源:寿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文字大小:[    ] 背景色: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各相关企业:

根据《寿县财政局转发淮南市财政局关于开展政府采购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专项清理的通知》(寿财购〔202131号)精神,为促进政府采购领域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现将取消寿县小型建设工程施工企业定点库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1330日起取消“寿县2019-2021年度小型电力工程施工企业库”(第一库)和“寿县2019-2021年度小型建设工程施工企业库”(第二库)。

二、此前已经受理并发布交易公告的定点库定价摇号项目,按原定程序继续实施完毕。

三、今后公开招标限额以下的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发包业务按照以下情形办理:

(一)单项合同金额在60万元以下的项目,建设单位可采取分散采购方式,选择有相应资质的工程施工企业承担工程施工任务。具体发包操作办法可以参照寿公管〔201824号文件执行。

(二)单项合同金额在60万元以上400万元以下的项目,项目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结合项目特点,经县公管局批准,采用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或者单一来源等方式进行采购。

特此通知。

                      寿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2021
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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