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活就业人员按照本人上年度的月平均实际收入来确定缴存基数。缴存基数由本人自主申报,不低于淮南市上年度最低工资标准,不高于淮南市上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3倍。超过个人所得税起征点(个人所得税费扣除标准,现行为5000元/月)的,提供个人所得税收入纳税申报额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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