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动回应】企业如何办理缓缴住房公积金?

发布时间:2023-10-08 10:14信息来源:淮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寿县管理部文字大小:[    ] 背景色:       

问:企业如何办理缓缴住房公积金?

答: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规定,对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可申请办理缓缴住房公积金。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的企业,须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讨论通过全体职工签字同意该事项的决议,向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按规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单位缓缴住房公积金的时间不得超过一年,超过一年需要继续缓缴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在期满之日前30日内重新申请。经批准缓缴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待经济效益好转后,应当补缴缓缴的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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