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服务规范
服务规范:
1、使用文明用语,热情服务,礼貌待人。
2、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保证工作时间内有人在岗服务。重大、紧急事项可预约节假日或加班办理,特事特办。
3、服务对象到中心办事时,承办人一次性告知与办事有关的全部事项和所需的文书材料,免费咨询或提供有关咨询资料。
4、单位或个人来办事或来电,接受询问的工作人员为首问责任人,首问责任人必须热情服务,不属于自己办事范围的,负责引导或告知承办部门或个人。
5、公开、简化办事程序,公开办事结果,公开工作人员身份,接受监督。
6、群众来信来访等,实行限时办结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