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动回应】为何还不能恢复商转公业务?

发布时间:2022-12-08 15:26信息来源:淮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寿县管理部文字大小:[    ] 背景色:       

2017年下半年以来,市房地产市场“量、价”齐升,相应我市公积金贷款发放量持续增长,资金压力倍增。2019年3月份由于我市公积金贷款个贷率连续18个月超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规定的预警线,为缓解贷款资金压力,保障资金安全有效运行,我中心向社会公布了拟暂停“商转公”的预警通知,2019年8月经淮南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审议通过并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暂停“商转公”业务,于2019年10月1日执行。截至目前,市本级个贷率、资金使用率仍处于较高水平。

“商转公”是在特定背景下试行的阶段性政策,《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缴存住房供给基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商转公”业务不在《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业务贷款范围内,2018年5月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发布实施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规范,并未将“商转公”业务纳入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规范范围。

综上,我中心现阶段暂不能恢复开展“商转公”业务;如有政策变动,我们将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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