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县融媒体中心好新闻奖评选办法

发布时间:2023-04-28 14:33信息来源:寿县融媒体中心文字大小:[    ] 背景色:       

为进一步完善中心好新闻奖评选机制,激励全体记者积极践行“四力”,创作更多更好的新闻报道作品,推进媒体融合发展,为建设现代化美丽寿县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制定此办法。

一、 参评对象

中心记者创作的新闻作品。

二、 奖项设置

1.月度好新闻奖:设最佳好新闻奖、最佳短视频奖、最佳标题奖、最佳视觉奖、最佳版面奖;

2.年度好新闻奖:为综合性奖项,设一、二、三等奖。

三、评选标准

(一)月度好新闻奖

1.最佳好新闻奖:涉及报纸稿、电视稿、微信稿、客户端稿,包括报纸专版、电视专题和新媒体平台的专题稿件。评选要求参照各类省市好新闻奖。“学习强国”平台录用的稿件,自动入围月度好新闻一等奖。

2.最佳短视频奖:主题鲜明,可视性好,时长在1分钟以内,传播力、影响力、感召力强。

3.最佳标题奖:符合各媒介标题特色,用词精准规范,题文相符,吸睛性强,以报纸稿为主。

4.最佳视觉奖:电视新闻、图片新闻的画面元素运用到位,简洁明了,主体突出,具备较强的表现力和造型美。

5.最佳版面奖:涉及报纸、网站、客户端、微信。要求版面元素丰富,布局规范、合理且具有新意,体现视觉美学。

(二)年度好新闻奖

评选标准参照省市新闻奖。

四、评选程序

(一)各涉宣部室推送推选参评作品;

(二)各涉宣部室合议,为各参评作品进行打分;

(三)中心编委会根据打分讨论决定最终获奖作品。

本办法自2023年5月1日起实施。

寿县融媒体中心

2023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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