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安徽省广播电视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
各市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安徽广播电视台、安徽广电传媒产业集团、安徽新媒体集团、中国广电安徽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现将《安徽省广播电视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安徽省广播电视局
2022年6月14日
安徽省广播电视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做好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根据《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转发〈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关于在全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结合我省广电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普法工作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安徽作出的系列重要讲话指示批示,认真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紧紧围绕“十四五”时期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发展目标任务,充分发挥广播电视媒体优势和法治宣传教育的基础性、先导性作用,完善和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以持续提升广大人民群众和广电干部职工法治素养为重点,面向全社会、全行业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为推动我省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主要目标
到2025年,全省广电系统干部职工法治素养和行业治理法治化水平显著提升,对法律法规的知晓度、法治精神的认同度、法治实践的参与度显著提高,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主动性显著增强,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显著改善。全省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法治宣传主阵地进一步巩固,法治文化建设取得新进展,普法的针对性、实效性显著提高,普法工作体系更加健全。
(三)工作原则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全省广电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全过程各方面,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普法理念和工作导向,始终做到普法为了人民、依靠人民、服务人民,依法保障人民权利,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坚持服务大局。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结合中心工作组织开展普法,促进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广电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坚持深度融合。坚持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把法治宣传教育融入党的建设、融入广电行业治理、融入执法过程、融入日常生活,让法治成为生活方式和共同信仰。
二、明确普法重点内容
(一)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
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全省广电系统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和干部职工教育培训重点课程,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模范践行,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本领。通过媒体报道、学习读本、短视频等多种形式,运用各类广电媒体和平台,广泛开展学习宣传活动,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人心,让人民群众听得懂、传得开、用得上。
(二)突出宣传宪法、民法典
深入持久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国旗法、国歌法、国徽法等宪法相关法的宣传教育,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加强宪法实施案例宣传。广泛深入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把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民法典学习宣传全过程,推动广电部门干部职工做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提高运用民法典维护群众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和水平。广泛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等主题宣传活动,指导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媒体创作播出宪法及民法典公益广告、短视频等优质普法产品,推动宪法和民法典宣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
(三)深入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把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作为基本任务,大力宣传国家基本法律,强化“十四五”期间制定和修改的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教育。大力宣传国家安全、平等保护、公平竞争、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科技创新、生态文明、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法律法规。围绕乡村振兴、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长江经济带发展、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等重大战略和部署,组织开展专项法治宣传教育。围绕生态文明建设、食品药品安全、扫黑除恶、毒品预防、构建和谐劳动关系、防治家庭暴力、个人信息保护、公益诉讼等社会公众关心关注的问题,开展经常性法治宣传教育。
(四)深入宣传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法律法规规章
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著作权法》和《广播电视管理条例》《安徽省广播电视管理条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管理规定》《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管理办法》《广播电视广告播出管理办法》《〈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实施细则》《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管理规定》《未成年人节目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教育,推动全系统全行业干部职工熟悉掌握、准确理解与所从事工作密切相关的法规制度,提高全行业法治化水平。切实加强对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领域新出台法律法规规章以及与广播电视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教育,引导社会公众自觉遵守相关法律规定。
(五)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
以党章、准则、条例等为重点,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注重党内法规宣传同国家法律宣传的衔接和协调。突出学习宣传党章,教育广大党员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尊崇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把学习掌握党内法规作为合格党员的基本要求,列入党组织“三会一课”内容,在考核党员、干部时注意了解相关情况,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
三、持续提升全省广电行业人员法治素养
(一)加强广电行业管理人员法治教育培训
落实广电行业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将法治教育纳入干部培训计划,组织开展宪法宣誓、旁听庭审等活动,引导广电行业管理人员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基本法治观念。充分发挥领导干部的带头示范作用,将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作为干部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重点抓好“关键少数”,深入落实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定期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带头讲法治课活动,全面落实领导干部年终述法制度,提高各级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制度,把宪法法律、党内法规和广播电视、著作权等法律法规纳入各级领导干部履职应当学习掌握的内容。健全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核和资格管理制度,完善行政执法人员以案释法工作制度,提升行政执法能力和管理服务水平。努力加强广电法治人才队伍建设,健全法治工作机构,强化法治工作骨干培养,提高法治工作能力。
(二)加强广电行业采编播发和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
要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将学法用法情况作为广播电视部门、单位相关人员入职、考核、考评、晋升的重要依据,将法治素养作为工作考核、职称评审等重要内容。定期组织采编播发、经营管理等从业人员开展法治主题培训、讲座和研讨活动,重点加强广播电视、著作权等行业相关法律知识的学习,着力提升从业人员法治素养和依法办事能力。加强播音员主持人专业人才队伍法治教育,引导播音员主持人加强思想自律和行为约束,塑造良好公众形象。加强对广电领域中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法治教育,促进其依法诚信经营管理,提高法律风险意识及预防能力。
四、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
(一)巩固壮大媒体法治宣传阵地
发挥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媒体融合发展优势,综合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建设“报、网、端、微、屏”传播矩阵,建立以内容为根本、先进技术为支撑、创新管理为保障的法治全媒体传播体系。引导媒体主动设置法治议题,通过媒体报道、新闻评论、影视节目、短视频等形式,壮大全媒体普法传播矩阵,推动法治宣传教育跨屏、跨域、跨网、跨终端有效衔接,扩大法治宣传文化阵地。坚持将公益普法作为媒体履行社会责任的重要组成部分,指导媒体加强法治频道、法治节(栏)目和网络视听法治传播矩阵建设,推动现有法治类节目提质增效,努力打造更多法治品牌节(栏)目。坚持在重要时段刊播普法公益广告,广播电视媒体年度刊播公益普法广告的时间,不少于全年刊播公益广告时间的十分之一。
(二)繁荣法治文化作品创作生产
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媒体、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加强法治题材资源的挖掘整理,创作一批具有时代特征、富有安徽特色、深受群众欢迎的法治题材电视剧、动画片、纪录片、公益广告和法治节目。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组织开展“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共筑中国梦”主题原创网络视听节目征集推选和展播、优秀公益广告作品征集推选等品牌活动,积极参与全省法治动漫微视频征集展播以及“法润江淮 共筑美好安徽”法治动漫、微视频、漫画作品征集大赛等法治文化创作传播活动。加强基层法治文化宣传阵地建设,充分利用应急广播系统、农村数字电视网、智慧广电乡村工程等扩大法治文化覆盖面,促进法治文化节目和作品向农村地区传播。
(三)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和红色法治文化
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指导推动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媒体挖掘“六尺巷”“不越雷池”等历史遗迹、典故中的法律文化精华,宣传皋陶、管子、包拯等安徽法律文化历史代表人物的事迹。弘扬善良风俗、家规家训等优秀传统文化中的法治内涵。加强红色法治文化宣传,讲好红色法治故事,传承红色法治基因,教育引导全社会增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自信和自觉。
五、着力提高普法针对性实效性
(一)开展全过程普法
加大以案普法、以案释法力度,推动普法宣传教育深度融入法治实践、基层治理的全过程和各环节。把普法融入立法过程,拓展社会各方面参与《安徽省广播电视管理条例》等地方性法规及广电行政规范性文件制修订工作的途径和方式。把普法融入管理全过程,加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普法宣传,注重在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中加强普法宣传。把普法融入行政执法全过程,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注重在办理案件过程中,结合案情加强法律法规和政策宣讲,对行政相对人进行执法依据的普法培训。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制度等重要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在重大决策中的作用。
(二)深化行业依法治理
加强广电行业依法管理,深入推进文娱领域综合治理,加强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和制作传送机构管理,强化广告播出管理,会同相关部门完善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运行机制,提升行业治理能力。引导和支持广电行业依法制定完善公约、章程,发挥行业自律和专业服务功能,实现行业自我约束、自我管理。推进业务标准程序完善、合法合规审查到位、防范化解风险及时、法律监督有效的法治化行业治理。深化“法律进网络”,健全完善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管理制度,培育符合互联网发展规律、体现公序良俗的网络伦理和网络规则。加强对网络视听服务机构管理和从业人员法治教育,推动网络视听服务机构自觉履行主体责任,做到依法依规经营。深化网民网络素养教育,提高网民法治意识,引导广大网民崇德守法、文明互动、理性表达。
(三)充分运用新技术新媒体精准普法
整合法治宣传教育资源,建设“报、网、端、微、屏” 于一体的全媒体法治传播体系,创新表现形式,加大短视频、H5海报图片等适合移动传播、社交传播的普法类融媒体产品供给,打造更多群众喜爱、刷屏热传的法治作品。走好全媒体时代群众路线,鼓励公众创作个性化普法产品,加强对优秀自媒体制作普法作品的引导。进一步用好现有广播电视台、信息网络等普法渠道,继续推进网络在线学法、法纪知识竞赛等活动。
(四)加强重要时间节点普法
落实媒体公益普法制度,积极利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知识产权宣传周、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国家宪法日和重大纪念日等时间节点,集中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主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在重要版面、重要频道、重要时段设置普法专栏专题,针对社会热点和典型案事件及时开展权威准确的法律解读,增强公众法治意识,积极引导社会法治风尚。开展公共卫生安全、传染病防治、防灾减灾救灾、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等方面法治宣传教育,促进全社会在应急状态下依法行动、依法办事、依法维护社会秩序。
六、加强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广电部门、单位要把贯彻实施“八五”普法规划摆上重要日程,将普法工作纳入法治建设总体部署,科学制定本部门五年普法规划或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实施。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定期听取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普法工作中的难题,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要充分发挥广电部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能作用,组织推动、督促指导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落实普法责任
要强化“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完善国家机关普法责任清单制度,细化普法内容、措施标准和责任。省局政策法规处负责普法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统筹实施;省局办公室、机关党委负责省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事宜,以及省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内法规宣传教育工作;省局宣传处和网络视听节目管理处负责指导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和网络视听服务机构的普法宣传;省局传媒机构管理处负责指导协调广播电视法治公益广告的刊播;省局科技处负责指导协调广播电视传输机构的普法宣传;省局人事处负责干部法治学习情况考核和各项业务培训中法治培训内容的总体规划;省局其他各处室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要求履行相关普法宣传职责。各市广电行政部门参照省局普法责任分工落实相应责任。
(三)强化工作保障
各级广电部门、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将法治宣传教育所需经费列入本级预算,统筹安排专项经费,保证普法项目落实和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顺利开展。加强普法队伍建设,组织开展学习、交流、培训,不断提高普法队伍的政治素养、法律素养,着力打造一支政治素质硬、专业能力强、群众参与度高的专兼职普法人才队伍。省局根据要求适时组织开展“八五”普法中期评估和终期总结验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