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淮南市城镇棚户区改造等计划表(寿县)
新开工(筹集) | 基本建成 | |||
其中:2018年提前开工(筹集) | 其中:货币化安置 | |||
合计 | ||||
一、各类棚户区改造小计 | 232 | |||
1.城市棚户区 | 82 | |||
其中:城市危房 | ||||
城中村 | 150 | |||
全国重点镇棚户区 | ||||
旧住宅小区改建(扩建、翻建)工程 | ||||
中央企业棚户区 | ||||
2.国有工矿棚户区 | ||||
其中:中央企业棚户区 | ||||
3.国有林区(场)棚户区(危旧房) | ||||
二、公共租赁住房基本建成量 | —— | —— | —— | |
三、年度计划发放租赁补贴数 | —— | —— | ||
说明:1.城市规划区外的国有工矿棚户区列入“国有工矿棚户区”栏,城市规划区内的国有工矿棚户区列入“城镇棚户区”栏。 | ||||
2.棚改货币化安置的,同时填写开工(筹集)栏和基本建成栏 | ||||
3.全国重点镇名录见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印发的《关于公布全国重点镇名单的通知》(建村﹝2014﹞107号)。 | ||||
4.旧住宅小区改建(扩建、翻建)工程应符合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印发的《关于加快推进棚户区(城中村)改造的通知》(建保﹝2012﹞190号)相关规定。 | ||||
5.2018年提前开工(筹集)的棚改量,是原考虑在2019年实施改造,实际在2018年年内提前开工和筹集且未列入2018年计划的任务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