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县房产局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
寿县房产局2019年度部门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1.主要职责
2.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3.2019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表
1.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2.2019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3.2019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4.2019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5.2019年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6.2019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7.2019年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8.2019年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9.2019年部门政府采购支出表
10.2019年县级部门专项资金清单
11. 2019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 关于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 关于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 关于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 关于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 关于2019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 关于2019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 关于2019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 关于2019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 关于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说明
- 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房地产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并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编制全县房地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承担住房保障工作职能。
(3)、行使房地产市场管理职能。
(4)、行使商品房预(销售)许可。
(6)、负责物业服务行业监管职能。
(7)、承担城市重点工程安置房建设职能。
(8)、负责白蚁防治工作。
(9)、负责城市危险房屋安全鉴定和对异产毗连房屋的管理进行协调、指导。
(10)、负责直管公有房屋的管理工作。
(11)、承担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管理工作。
(12)、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寿县房产局2019年度部门预算包括本级预算和下属单位预算,纳入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3个,具体情况见下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1 |
寿县房地产管理局本级 |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
2 |
寿县征收补偿办公室 |
事业单位 |
3 |
寿县路灯管理所 |
事业单位 |
三、2019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一是认真开展住房保障工作。继续实施棚户改造,计划新开工棚户区改造232套,完成2019年寿滨村江圩、沈圩、九里3个自然村城中村改造150户,完成牛犊祠复建及配套设施建设涉及的曹家巷与清真寺巷交叉口东北侧城市棚户区改造82户。继续开展住房租赁补贴发放,确保惠民政策落到实处。
二是切实强化房地产市场监管。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认真落实省、市关于商品住房“量、价”稳控的工作部署,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加大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力度,规范开发、销售、中介等行为,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引导房地产回归居住功能,保持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连续性和稳定性,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三是持续推进房屋征迁和历史遗留问题处置。重点对中景润地块剩余征收户征迁,明确明珠安置小区建设问题拿出解决方案;研究制定寿春路拓宽项目、寿春城遗址保护项目、护城河综合整治工程等项目推进方案,通过集中攻坚落实历史遗留问题处置。
四是建立和完善物业管理工作机制。认真落实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和淮南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物业管理的意见精神,进一步规范物业管理行为和加强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管理工作。深入开展物业小区文明创建活动和物业整治专项行。积极开展部门联合执法进小区工作和落实“四位一体”的物业管理模式。
五是全面落实党建和党风廉政等各项工作。坚持全面从严治党管党,切实把党建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充分发挥党建的引领作用。开展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学习教育,着力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开展好结对共建、脱贫攻坚等工作。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表
见附表
第三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寿县房地产管理局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746.77万元。收入按资金来源分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52.9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393.82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按资金年度分为:当年财政拨款收入746.77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支出按功能分类分为:卫生健康支出8.31万元,占1.61%;城乡社区支出491.46万元,占95.41%;住房保障支出15.35万元,占2.98%。
二、关于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寿县房地产管理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52.95万元,比2018年预算拨款增加22.05万元,增长6.66%,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的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结构情况。
卫生健康支出8.31万元,占2.35%;城乡社区事务支出329.29万元,占93.30%;住房保障支出15.35万元,占4.35%。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基本医疗保险(项)2019年预算8.31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0.2万元,增长2.47%,增长原因主要是本年度单位人员增加,导致基本医疗保险支出增大。
- 城乡社区事务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工资福利支出(项)2019年预算154.25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18.81万元,增长13.89%,增长原因主要是本年度单位人员增加,工资福利支出增大。
- 城乡社区事务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项)2019年预算9.51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1.84万元,增长23.99%,增长原因主要是离休人员费用增加。
4. 城乡社区事务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定额公用支出(项)2019年预算25.53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0.83万元,增长3.25%,增长原因主要是本年度单位人员增加,工作经费增大。
5. 城乡社区事务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类支出(项)2019年预算140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0万元,增长0%。
-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9年预算15.53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0.55万元,增长3.67%,增长原因主要是本年度单位人员增加。
三、关于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寿县房地产管理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12.95万元,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177.91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商品和服务支出25.5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9.51万元,主要包括:离休费、生活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
四、关于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寿县房地产管理局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162.17万元,比2018年预算拨款减少159.83万元,下降49.64%,主要原因:上年度保障房后期管理费用实际支出未达到预算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及专项债务安排的支出(款)保障房管理费及维修费支出(项)2019年预算162.17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159.83万元,下降49.64%,下降原因主要是上年度保障房后期管理费用实际支出未达到预算支出。
五、关于2019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寿县房地产管理局2019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关于2019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寿县房地产管理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寿县房地产管理局2019年收支总预算856.77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和其他收入,支出包括: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和住房保障支出。
七、关于2019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寿县房地产管理局2019年收入预算856.7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52.95万元,占41.20%,比2018年预算增加22.05万元,增长6.66%,增长原因主要是人员经费增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393.82万元,占45.85%,比2018年预算增加71.82万元,增长22.30%,增长原因主要是保障房租金收入增加;其他收入110万元,占12.84%,比2018年预算增加0万元。
八、关于2019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寿县房地产管理局2019年支出预算625.12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137.78万元,下降18.06%,下降原因主要是上年度保障房后期管理费用实际支出未达到预算支出。其中,基本支出212.95万元,占34.07%,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日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等;项目支出412.17万元,占65.93%,主要用于保障房后期管理、公有房屋管理、路灯管理和征迁工作。
九、关于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说明
- 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安排,因公出国和实际工作需要,2019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 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长0%。
- 公务接待费:2019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9万元,比上年预算数下降5.26%。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外单位业务指导和工作调研等公务往来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进一步厉行节约,严控公务接待批次和人次。。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9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长0%。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项目及绩效目标情况
- “寿县路灯管理所工作经费”项目
(1)项目概述:保障寿县路灯管理所人员经费及日常公用经费开支。
(2)立项依据:暂无
(3)起止时间:暂无
(4)项目内容:保障寿县路灯管理所人员经费及日常公用经费开支。
(5)年度预算安排:75万
(6)绩效目标和指标:1.数量指标:人员工资支出52万元,社保及公积金支出17.3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5.7万元;1.数量指标:人员工资支出45.07万元,社保及公积金支出14.99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4.94万元;2.质量指标:保障人员经费及日常公用经费开支;3.时效指标:2019年度;4.成本指标:无;5.社会效益指标:完成城区路灯日常管理工作;6. 可持续影响指标:无;7.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大于95%。
- “寿县房屋征收补偿办公室工作经费”项目
(1)项目概述:保障寿县房屋征收补偿办公室人员经费及日常公用经费开支。
(2)立项依据:暂无
(3)起止时间:暂无
(4)项目内容:保障寿县房屋征收补偿办公室人员经费及日常公用经费开支。
(5)年度预算安排:65万
(6)绩效目标和指标:1.数量指标:人员工资支出45.07万元,社保及公积金支出14.99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4.94万元;2.质量指标:保障人员经费及日常公用经费开支;3.时效指标:2019年度;4.成本指标:无;5.社会效益指标:完成日常工作和县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6. 可持续影响指标:无;7.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大于95%。
- “保障房管理费及维修费支出”项目
(1)项目概述:提高城区廉租房、公租房后期管理水平,为廉租房、公租房承租户创造整洁、文明、安全、舒适的生活环境。
(2)立项依据:暂无
(3)起止时间:暂无
(4)项目内容:提高城区廉租房、公租房后期管理水平,为廉租房、公租房承租户创造整洁、文明、安全、舒适的生活环境。
(5)年度预算安排:162.17万
(6)绩效目标和指标:1.数量指标:城区廉租房、公租房后期管理服务覆盖率100%,城区廉租房、公租房设施损坏维修率100%;2.质量指标:确保物业公司按时按质完成保障房后期管理服务;3.时效指标:2019年度;4.成本指标:2019年度保障房后期管理费112.17万元,2019年度保障房维修费30万元,2019年度保障房办公经费20万元;5.社会效益指标:做好保障房管理工作,为承租户提供良好的居住环境;6. 可持续影响指标:确保保障房后期管理服务稳定在较高水平;7.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大于90%。
- “公房管理支出”项目
(1)项目概述:提高单位管理范围内公有房屋经营管理效益,确保房租收入全额上交财政,确保房屋质量安全。
(2)立项依据:暂无
(3)起止时间:暂无
(4)项目内容:提高单位管理范围内公有房屋经营管理效益,确保房租收入全额上交财政,确保房屋质量安全。
(5)年度预算安排:110万
(6)绩效目标和指标:1.数量指标:城管理营业用房:6383.44㎡,管理住宅用房:2510.04㎡;2.质量指标:依据相关规定做好公房管理工作;3.时效指标:2019年度;4.成本指标:2019年度公房管理及维修维护支出110万元;5.社会效益指标:提高国有资产使用率,防止国有资产闲置,确保管理范围内房屋建筑安全;6.可持续影响指标:确保房屋经营收益可持续;7.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大于90%。
(二)机关运行经费
寿县房地产管理局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12.95万元,比2018年增加22.95万元,增长12.02%,增长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单位人员增加。
(三)政府采购情况
寿县房地产管理局2019年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6.2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6.21万元。
(四)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寿县房地产管理局无政府购买服务支出。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底,寿县房地产管理局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公务用车0辆,购置费0万元;安排购置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购置费0万元;安排购置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购置费0万元。
(六)预算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寿县房地产管理局2019年项目支出按规定设置支出绩效目标,其中,部门预算编制了寿县路灯管理所工作经费、寿县房屋征收补偿办公室工作经费、保障房管理费及维修费支出、公房管理支出4个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4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主要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
二、财政专户管理非税收入:指按照非税收入管理相关规定,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等。
三、其他收入:指除了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管理非税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以后年度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支出功能分类科目:主要反映政府活动的不同功能和政策目标,具体设类、款、项三级。
十、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是指政府支出按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具体设类、款两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