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县房管局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

发布时间:2018-01-10 00:00文字大小:[    ] 背景色:       

寿县房地产管理局2018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房地产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并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编制全县房地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承担住房保障工作职能。

(3)、行使房地产市场管理职能。

(4)、行使商品房预(销售)许可。

(6)、 负责物业服务行业监管职能。

(7)、承担城市重点工程安置房建设职能。

(8)、负责白蚁防治工作。

(9)、负责城市危险房屋安全鉴定和对异产毗连房屋的管理进行协调、指导。

(10)、负责直管公有房屋的管理工作。

 (11)、承担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管理工作。

 (12)、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2018年寿县房产局部门预算包括:本级预算、下属寿县房屋征收补偿办公室预算、寿县公房管理办公室预算和寿县路灯管理所预算。

二、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2018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寿县房产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包括: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和住房保障支出。寿县房产局2018年收支总预算762.90万元。

(二)2018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寿县房产局2018年收入预算762.9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30.90万元,占43.37%;政府性基金收入432万元,占56.63%。

(三)2018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寿县房产局2018年支出预算万762.90万元。

  1. 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城乡社区事务支出733.4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4.98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8.1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41万元。
  2. 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基本支出190.90万元,项目支出572万元。

(四)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寿县房产局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762.90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30.90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432万元;支出包括:城乡社区事务支出733.4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4.98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8.1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41万元。

(五)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寿县房产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30.90万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47.47万元,主要是退休费用的减少。2018年单位退休职工工资已全部纳入社保发放。

  1.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城乡社区支出(类)301.40万元,占91.08%;住房保障支出(类)14.98万元,占4.5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8.11万元,占2.4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6.41万元,占1.94%。

  1.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工资福利支出(项)事务135.4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和奖金的发放;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项)事务1.26万元,主要用于遗属补助支出;定额公用支出(项)事务24.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其他类支出(项)事务140万元,主要用于县征收办和县路灯所工作经费支出。

(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事务14.9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基本医疗保险支出(项)事务8.1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项)事务6.4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离休人员支出。

(六)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寿县房产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90.90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43.5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24.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2.65万元,主要包括:离休费、遗属补助、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七)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1. 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寿县房产局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432.00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150.00万元,主要是公租房、公房费用支出的增加。

  1. 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城乡社区支出(类)432万元,占100%。

  1. 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国土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支出)(项)事务322.0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性住房支出。

(2)城乡社区支出(类)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保公有房屋(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项)事务110.00万元,主要用于公用房屋管理和维护费用支出。

(八)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1. 因公出国(境)费用: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 公务接待费:2018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9.5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下降5%。主要用于单位公务接待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进一步厉行节约,减少公务接待批次和人次。该项经费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外单位业务指导和工作调研等公务往来支出。经费使用贯彻中央八项规定要求,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寿县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寿办发〔2015〕2号)等相关规定。
  3.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 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寿县房产局本级1家参公事业单位,寿县房屋征收补偿办公室预算、寿县公房管理办公室预算和寿县路灯管理所预算等3家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596.70万元。

  1. 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寿县房产局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

  1.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寿县房产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国有资产646.95万元; 2018年部门预算未安排政府采购。

  1. 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年寿县房产局部门履职类和专项转移支出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0万元。

三、名词解释

  1. 财政拨款收入: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 财政专户资金:指财政部门从财政专户拨付给预算单位的资金。
  3.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 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财政专户资金”、“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上年结转”、“事业基金”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5. 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机关及参公事业单位的一般公共预算及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
  6. 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7. 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附表: 1、2018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2、2018年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3、2018年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4、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5、2018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6、2018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7、2018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预算表

8、2018年部门国有资本经营收支预算表

8、2018年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表

 


附件:2018年寿县房产局预算公开表式(部门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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