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县房管局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安徽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寿县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方案的通知》(寿政办〔2016〕31号)的要求,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编制本部门预算。
一、部门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房地产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并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编制全县房地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承担住房保障工作职能。
(3)、行使房地产市场管理职能。
(4)、行使商品房预(销售)许可。
(6)、 负责物业服务行业监管职能。
(7)、承担城市重点工程安置房建设职能。
(8)、负责白蚁防治工作。
(9)、负责城市危险房屋安全鉴定和对异产毗连房屋的管理进行协调、指导。
(10)、负责直管公有房屋的管理工作。
(11)、承担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管理工作。
(12)、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2.机构情况,寿县房管局2017年部门预算包括局本级和局属事业单位预算。
纳入寿县房管局2017年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5个,详细情况见下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1 |
县房管局本级 |
2 |
县房屋征收补偿办公室 |
3 |
县公房管理办公室 |
4 |
县路灯所 |
5 |
县白蚁防治所 |
3.人员情况,2017年预算在职人员24人,离退休12人,与上年对比本年调出2人,调入1人,退休1人。遗属1人没有变化,其中本部门实有在职人员预算15人,县房屋征收办公室实有在职人员预算9人。
三、2017年部门一般预算安排情况
2017年部门支出预算总额1262.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8.37万元,用于人员支出148.34万元,日常行政经费24.7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离休、退休、住房公积金等)65.29万元;项目支出1024万元(其中因部分办公电脑、办公桌椅购置时间较长,不能满足工作的需要更换支出2.65万元)。
四、“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2017年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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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房管局本部 |
单位:万元 |
项目 |
预算数 |
合计 |
10 |
因公出国(境)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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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接待费 |
10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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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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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用车购置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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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经费预算开支10万元,比2016年预算减少16万元,下降41.5%,其中:公务接待费10万元,比上年减少5万元,因2016年进行公务用车改革,单位公务用车已按规定上缴,本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没有安排。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10万元,比2016年预算减少5万元,下降33.33%,下降原因主要是进一步厉行节约,减少公务接待批次和人次。该项经费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外单位业务指导和工作调研等公务往来支出。经费使用贯彻中央八项规定要求,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寿县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寿办发〔2015〕2号)等相关规定。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比2016年预算减少11万元,下降100%,下降原因主要是2016年进行公务用车改革,单位公务用车已按规定上缴,本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没有安排。2017年没有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附表:1、2017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2、2017年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3、2017年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4、2017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5、2017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6、2017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7、2017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预算表
8、2017年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