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县房管局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

发布时间:2017-02-16 00:00文字大小:[    ] 背景色: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安徽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寿县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方案的通知》(寿政办〔2016〕31号)的要求,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编制本部门预算。

一、部门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房地产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并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编制全县房地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承担住房保障工作职能。

(3)、行使房地产市场管理职能。
     (4)、行使商品房预(销售)许可。
      (6)、 负责物业服务行业监管职能。
      (7)、承担城市重点工程安置房建设职能。
      (8)、负责白蚁防治工作。
      (9)、负责城市危险房屋安全鉴定和对异产毗连房屋的管理进行协调、指导。
      (10)、负责直管公有房屋的管理工作。
      (11)、承担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管理工作。
      (12)、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2.机构情况,寿县房管局2017年部门预算包括局本级和局属事业单位预算。

纳入寿县房管局2017年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5个,详细情况见下表:

序号

单位名称

1

县房管局本级

2

县房屋征收补偿办公室

3

县公房管理办公室

4

县路灯所

5

县白蚁防治所

 3.人员情况,2017年预算在职人员24人,离退休12人,与上年对比本年调出2人,调入1人,退休1人。遗属1人没有变化,其中本部门实有在职人员预算15人,县房屋征收办公室实有在职人员预算9人。

三、2017年部门一般预算安排情况

2017年部门支出预算总额1262.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8.37万元,用于人员支出148.34万元,日常行政经费24.7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离休、退休、住房公积金等)65.29万元;项目支出1024万元(其中因部分办公电脑、办公桌椅购置时间较长,不能满足工作的需要更换支出2.65万元)。

四、“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2017年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表

部门:房管局本部

单位:万元

项目

预算数

合计

10

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接待费

1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

 

       公务用车购置费

 

 

“三公”经费预算开支10万元,比2016年预算减少16万元,下降41.5%,其中:公务接待费10万元,比上年减少5万元,因2016年进行公务用车改革,单位公务用车已按规定上缴,本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没有安排。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10万元,比2016年预算减少5万元,下降33.33%,下降原因主要是进一步厉行节约,减少公务接待批次和人次。该项经费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外单位业务指导和工作调研等公务往来支出。经费使用贯彻中央八项规定要求,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寿县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寿办发〔2015〕2号)等相关规定。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比2016年预算减少11万元,下降100%,下降原因主要是2016年进行公务用车改革,单位公务用车已按规定上缴,本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没有安排。2017年没有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附表:1、2017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2、2017年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3、2017年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4、2017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5、2017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6、2017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7、2017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预算表

8、2017年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表


附件:2017年预算公开(房管局).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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