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寿县2026年秋粮抗逆防灾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有关单位:
现将《寿县2026年秋粮抗逆防灾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抢抓农时,立即行动,切实做好秋粮抗逆防灾各项工作,确保夺取丰产丰收。
寿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8月14日
寿县2026年秋粮抗逆防灾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徽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6年中央财政农业防灾救灾资金预算(第六批)的通知》(皖财农〔2026〕802号)、《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安徽省2026年秋粮抗逆防灾工作方案的通知》(皖农农函〔2026〕525号)精神,紧盯我县秋粮产量形成关键生育期,积极应对台风、高温干旱、涝渍等多重风险,依托中央财政2026年农业防灾救灾资金(第六批),统筹做好灾后补救、全程抗逆、稳产增产等各项田间管理工作,确保全县秋粮再获丰收,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措施
(一)明确资金用途,完成目标任务。省财政厅下达我县2026年中央财政农业防灾救灾资金预算(第六批)453万元,支持补贴水稻、玉米、大豆三大秋粮作物实施抗逆防灾各项措施,优先支持开展社会化服务统一作业,省里明确要求不得用于采购农药。根据各乡镇、有关单位秋粮种植面积,对实施面积和资金进行了分解(见附件),全县实施面积不低于90.6万亩,平均每亩补贴5元左右。资金用途:一是对前期应对台风、干旱等灾害的救灾作业中,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发生的实际支出予以相应补助;二是重点支持种植大户、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经营主体实施的抗逆防灾作业,购买叶面肥、生长调节剂、抗旱抗逆制剂等补贴,以及社会化服务主体开展秋粮喷施作业服务补贴。
(二)聚焦防灾减损,因灾因苗实施。找准抗逆防灾增产路线,抓好技术措施落实。应对高温干旱:可喷施磷酸二氢钾、中微量元素水溶肥、抗旱抗逆制剂等,并结合以水调温改善田间气候。应对暴雨洪涝:及时排水后可叶面喷施尿素、磷酸二氢钾、大量元素水溶肥等。应对早霜和“寒露风”:可喷施磷钾肥或液体膜等。要分作物、分灾种选择植物生长调节剂、叶面肥等,增加作物抵御风险能力,具体措施由各乡镇、各有关单位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确定。
(三)及时安排部署,加快政策落实。实施秋粮抗逆防灾各项措施的农时窗口期短,要加快任务分解。根据本地秋粮长势和灾害风险研判,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实施方式,细化到作物,加快工作推进,压紧压实责任,确保9月15日前后完成。在实施过程中,要积极引导资金科学使用,确保完成项目绩效目标。
(四)从严资金监管,提高补助效果。建立资金使用全流程监管机制,明确资金绩效目标,严肃财经纪律,严禁采取“撒胡椒面”式的平均分配,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发挥实效。切实防止出现资金截留挪用、落实不到位、兑付不及时等现象。对任务已完成且达到资金支付条件的,要第一时间向财政部门提交资金拨付申请,加快支出进度。
(五)加强过程管理,确保作业质量。对补助范围内作业主体、作业面积、作业质量以及农资采购等进行全过程记录、监督、管理,防止出现程序不规范、面积不真实、落实不到位等情况。严格主体遴选。突出专业化、规范化,确保有资质、有实力、有信誉的生产经营主体、社会化服务组织承担实施,科学确定单一主体实施面积。严格过程记录。全程分作物记录好作业面积、资金支出、经费配套。严格多方监督。充分发挥各方监督作用,严肃查处肥料等含量不达标、降低作业标准、无人机“空飞”套取补助等违规行为,一旦发生此类情况将扣减直至取消补助资金,并以适当形式通报、约谈。
二、工作要求
(一)压实主体责任,做实服务指导。要强化组织领导,加大工作力度,明确专人负责,能早尽早,务求秋粮抗逆防灾各项措施取得实效。县乡农技人员要切实下田入户,指导落实秋粮抗逆防灾关键措施,开展线上线下技术服务和观摩培训,提高技术到位率。
(二)拓宽传播渠道,深化宣传引导。要深入宣传解读秋粮抗逆防灾政策,调动种粮大户、家庭农场等生产经营主体的积极性,带动周边小农户主动参与。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加强秋粮作物中后期的苗情监测,提前发布极端天气预警信息,防范减轻灾害影响。要广泛宣传,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变“要我防灾”为“我要防灾”。
(三)做好总结评估,凝练经验成果。各地要通过对比试验、测产验收等形式评估政策实施效果,形成报告。要挖掘反映好经验、好做法、好典型和存在的困难问题。要在秋粮收获后,分作物摸清实施成效、量化产量、质量效果,9月底前完成工作总结。
联系人:寿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周德美,0554-3122568。
附件:寿县2026年秋粮抗逆防灾任务面积及资金分配表
附件
寿县2026年秋粮抗逆防灾任务面积及
资金分配表
|
乡镇/单位 |
秋粮抗逆防灾任务面积 (≥万亩) |
分配资金 (万元) |
|
三觉镇 |
5.8 |
29 |
|
炎刘镇 |
4.9 |
24.5 |
|
大顺镇 |
3 |
15 |
|
茶庵镇 |
3.6 |
18 |
|
小甸镇 |
5.8 |
29 |
|
双庙集镇 |
3.3 |
16.5 |
|
刘岗镇 |
4.2 |
21 |
|
瓦埠镇 |
1.5 |
7.5 |
|
窑口镇 |
3.5 |
17.5 |
|
安丰塘镇 |
3.5 |
17.5 |
|
张李乡 |
2.3 |
11.5 |
|
堰口镇 |
4.6 |
23 |
|
板桥镇 |
3.6 |
18 |
|
丰庄镇 |
2.9 |
14.5 |
|
众兴镇 |
3.6 |
18 |
|
安丰镇 |
6.4 |
32 |
|
涧沟镇 |
2.8 |
14 |
|
隐贤镇 |
3.2 |
16 |
|
陶店乡 |
1.4 |
7 |
|
正阳关镇 |
3 |
15 |
|
保义镇 |
4 |
20 |
|
双桥镇 |
4.1 |
20.5 |
|
迎河镇 |
3.3 |
16.5 |
|
八公山乡 |
0.4 |
2 |
|
寿西湖农场 |
1.7 |
8.5 |
|
正阳关农场 |
0.5 |
2.5 |
|
孟家湖林场 |
0.9 |
4.5 |
|
瓦埠湖农业科技公司 |
0.3 |
1.5 |
|
正阳关渔场 |
0.4 |
2 |
|
农业农村局属农场 |
0.1 |
0.5 |
|
合计 |
90.6 |
453 |
皖公网安备 3404220200000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