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国发〔2025〕9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皖政秘〔2025〕104号)、《淮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淮府秘〔2025〕94号)精神,扎实做好我县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普查目的
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依法普查、科学普查、为民普查,全面摸清我县“三农”家底,客观反映农业发展新情况、乡村建设新面貌、农民生活新变化、农村改革新成效,为科学制定“三农”政策、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农业强县,提供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撑。
二、普查的对象、范围、内容和时间
普查的对象是在我县辖区内的下列个人和单位:农村住户,包括农村农业生产经营户和其他住户;城镇农业生产经营户;农业生产经营单位;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
普查的行业范围包括:农作物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和农林牧渔服务业。
普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农业生产条件、粮食和大食物生产情况、农业新质生产力情况、乡村发展基本情况、农村居民生活情况等。
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26年12月31日24时,时期资料为2026年年度资料。
三、组织实施
县政府成立寿县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负责协调解决普查组织与实施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统计局,具体负责普查日常工作的组织和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能,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普查工作。县级普查经费保障由县财政局负责和协调;涉及普查宣传动员方面的事项,由县委宣传部(县委网信办)、县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寿县调查队负责和协调;涉及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遥感测量方面的事项,由国家统计局寿县调查队负责和协调;涉及普查有关内容的各有关部门要及时准确提供部门行政记录和数据信息,辅助调查,配合普查。普查任务完成后,领导小组自动撤销。
各乡镇要认真做好本地的普查实施工作,及时解决普查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充分发挥乡镇人民政府和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的作用,广泛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积极参与、认真配合做好普查工作。
四、经费保障
寿县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所需经费,按现行经费渠道由县乡两级政府共同负担,列入相应年度财政预算,按时拨付,确保到位,保障普查工作顺利开展。要充分考虑普查信息化需求和普查指导员、普查员选聘的重要性,足额核定普查经费,特别是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补贴,不得因经费问题影响普查工作开展和数据质量。要做好普查经费预算执行和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管理,厉行节约,提高资金使用质效。
五、工作要求
(一)严格依法普查,确保数据质量。普查人员要如实搜集、报送资料,严禁伪造、篡改。普查对象须按时、如实填报,不得迟报、拒报或提供不真实、不完整的资料。切实加强普查资料保密管理,严格履行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保护义务。对普查中的违纪违法行为,将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并通报曝光。
(二)创新技术手段,提高工作效能。加强现代化调查手段的应用,运用卫星遥感、无人机、人工智能、数字地图等现代化信息技术,科学测量主要农作物播种面积,查清设施农业状况。采取网上填报与手持电子终端现场采集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数据收集;采取全面普查与抽样调查相结合的方法,提高普查工作质效,减轻基层工作负担。
(三)强化部门协作,为优化发展提供数据服务。县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寿县调查队要按上级要求,扎实安排普查,及时掌握普查进度;县农业农村局、县畜牧中心、县水产中心等主管部门要利用平时掌握资料辅助调查,指导基层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密切配合,及时研究解决普查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全面真实反映我县近年来“三农”发展状况。加强普查资料开发利用,推动普查数据共享共治,为我县农业农村发展提供科学指导。
(四)加强宣传引导,创造良好社会氛围。认真做好农业普查的宣传策划与组织工作,充分发挥各类新闻媒体以及有关部门服务平台的宣传作用,广泛深入宣传普查的重要意义和要求,增强社会公众对普查的理解与配合,为普查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附件:寿县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2025年11月4日
附件
寿县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组成
人员名单
组 长:李景练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常务副组长:张 亮 副县长
邓祖洋 副县长
副 组 长:王 磊 县委办公室副主任
梁中平 县政府机关党组副书记
黄正辉 县政府机关党组成员
黄丽娟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卫寿利 县统计局局长
姚 蕊 国家统计局寿县调查队队长
成 员:王宝琦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兼)、县文联主席
杨 莹 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陈士章 县财政局副局长
苏 成 县公安局副局长
陈学涛 县民政局副局长
王朝俣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顾 博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成员
刘 红 县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
卞修略 县水利局党组成员
王安亚 县文化和旅游局党组成员
冯亦农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贺 彬 县统计局党组成员
袁礼峰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党组成员
王应合 县数据资源局副局长
沈 莹 国家统计局寿县调查队副队长
王 波 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副主任
汪家忠 县水产管理服务中心高级工程师
常 辉 县农业机械事务管理中心副主任
龙如群 寿西湖农场农水科技部部长
董如平 正阳关农场纪委书记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统计局,办公室主任由县统计局局长卫寿利兼任,副主任由县统计局党组成员贺彬、县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刘红、国家统计局寿县调查队副队长沈莹兼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能,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信息共享。
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调整发生变动的,由其接任者自然替补,不再另行发文通知。
皖公网安备 3404220200000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