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人解读】寿县医保基金监管工作新闻发布会

发布时间:2025-06-27 09:07信息来源:寿县人民政府文字大小:[    ] 背景色:       

发布时间:2025年627 上午9:00

发布地点:寿县医疗保障局局机关会议室

发布主题:寿县医保基金监管工作新闻发布会

主持人:闫珊珊(局办公室  副主任)

发布人:石阳玲(县医保局局长  党组书记)

闫珊珊

尊敬的各位媒体朋友,大家好!欢迎各位参加今天关于寿县医保基金监管工作的新闻发布会。此次发布会旨在向社会各界详细介绍寿县2025年上半年医保基金监管工作的相关开展情况,回应公众关切,让广大参保群众更好地了解寿县医保基金监管工作,推动我县医保工作高质量发展。下面,有请县医保局党组书记、局长石阳玲同志为我们介绍相关情况。

石阳玲

各位媒体朋友,大家好!下面就我2025上半年医保基金监管工作开展情况向大家作一个简要汇报。

按照县委、县政府工作安排部署,3月起,我局开始对全县定点医药机构自查自纠情况进行核查,并配合国家飞检组对我县4家定点医药机构开展现场检查。目前,国家飞检组对我县的检查已结束。检查覆盖2家药房,2家医院,共追回违规医保基金359万元。同时,我局完成了全县156家定点药店现场检查工作,重点检查了定点药店回流药、进销存管理等问题,并对违规药店进行处理。本轮药店检查共解除医保服务协议4家,中止医保服务协议5家,暂停结算医保费用26家,行政处罚1家,约谈定点医药机构负责人86家次,通报批评36家次。4月,我局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主题为“医保基金安全靠大家”的打击欺诈骗保集中宣传月活动,此次活动营造了全社会关注医保基金安全、支持医保基金监管工作的良好氛围。根据省、市医保局要求,我局制定《关于开展2025年定点医药机构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自查自纠工作的知》至目前,医药机构自查违规金额共涉及613万元,已足额退回医保专户。

下一步,县医保局将继续做好自查自纠工作,规范医药机构诊疗行为,强化智能监管力度,为基金安全使用保驾护航。

谢谢大家!

融媒体记者

请问定点医药机构哪些行为属于骗取医保基金?

石阳玲

涉及定点医药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欺诈骗保行为有:

(一)分解住院、挂床住院;

(二)违反诊疗规范过度诊疗、过度检查、分解处方、超量开药、重复开药或者提供其他不必要的医药服务;

(三)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分解项目收费;

(四)串换药品、医用耗材、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

(五)为参保人员利用其享受医疗保障待遇的机会转卖药品,接受返还现金、实物或者获得其他非法利益提供便利;

(六)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

(七)诱导、协助他人冒名或者虚假就医、购药,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串通他人虚开费用单据;

(八)伪造、变造、隐匿、涂改、销毁医学文书、医学证明、会计凭证、电子信息等有关资料;

(九)虚构医药服务项目。

融媒体记者

请问广大人民群众如何举报违法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举报奖励的具体标准是多少?

石阳玲

(一)广大人民群众可以将举报信及相关书面材料邮寄至医疗保障局办公室淮南市寿县国投大厦232,也可拨打医疗保障局举报电话0554-4300356进行举报。

(二)举报奖励的具体标准依据2023年4月1日起执行的《安徽省违法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举报奖励办法》第三章第七条之规定: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对符合奖励条件的举报人按照举报事项涉及的应当追回的医疗保障基金损失金额(以下称案值)的一定比例,分段给予一次性资金奖励。除举报事项外,查实的其他违法违规金额不纳入案值计算。具体标准为:

1.案值金额在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的,按照案值金额的3%给予奖励,最低不少于200元;

2.案值金额在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含50万元)的部分,按超过10万元部分的2%增加奖励金额;

3.案值金额在50万元以上的,按超过50万元部分的1%增加奖励金额;

4.举报人为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内部人员或原内部人员的,在举报奖励金额基础上增加20%;

5.最高奖励金额不超过20万元。

 

主持人: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联系单位:县权益中心基金监管股

联系人:王康红,李光燕   联系电话:403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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