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寿县2024年省级粮食生产规模经营主体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县直有关单位:
根据《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4年省财政农业高质量发展资金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皖农计财函〔2024〕330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寿县2024年省级粮食生产规模经营主体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寿县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9月25日
寿县2024年省级粮食生产规模经营主体
补贴项目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给种粮大户回信重要精神,进一步落实落细提振市场信心,促进经济平稳健康运行,推进省级粮食生产规模经营主体补贴项目落实落地、见行见效,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重要意义
对粮食生产规模经营主体进行奖补,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是对现有农业补贴政策的完善,有利于更好的发挥政府作用,对提升粮食生产水平、种粮积极性,带动广大农户多种粮、种好粮,化学肥料、化学农药投入量持续减少,规模种植面积比例持续提高,确保国家粮食安全有重要意义,有利于推进质量兴农,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二、主要内容
(一)补贴对象
为全县范围内单季从事水稻、大豆、玉米等粮食作物生产面积累计在300亩以上的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粮食生产规模经营主体。
(二)补贴标准
切实树立“种植面积越多、生产效益越好、带动能力越强,获得补贴越多”导向,根据种植面积300-1000亩、1000-1500亩、1500亩及以上设置三个奖补梯次,每增加一梯次每亩奖补增加2元。项目总资金1186万元,各实施主体奖补资金根据项目申报和测产验收结果再进行计算,单个主体奖补资金不超过20万元。
(三)有关要求
一是稳面积。受奖补的粮食生产规模经营主体本季水稻、大豆、玉米种植面积合计在300亩以上,要积极实施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
二是提单产。受奖主体当年粮食单产水平高出我县粮食单产水平不低于10%。2023年我县平均单产是:水稻442.76公斤/亩、大豆101.46公斤/亩、玉米353.12公斤/亩(折标准水分)。
三是提品质。受奖主体必须发展优质专用粮食生产,严格落实“单种、单收、单储、专用”,与粮食加工企业签订粮食生产订单。落实绿色高产高效生产技术措施提高粮食品质。
四是强带动。受奖补的粮食生产规模经营主体要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确立示范带动户数,示范带动周边农户共同开展优质专用粮食生产,种植效益高于普通农户粮食种植效益。
三、实施过程
(一)申报
规模种粮主体认真填写《寿县2024年省级粮食生产规模经营主体补贴申报表》(附件1),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营业执照(身份证)、开户许可证(银行卡)复印件,与村集体签订的土地流转(托管)合同及到户花名册、订单生产协议,带动花名册,报乡镇审核。
(二)审核
各乡镇结合2024年午季农业生产“大托管”签约及在乡镇农经站备案情况、绿色高产高效生产技术措施落实情况、服务带动周边农户情况,确定拟实施奖补对象,公示无异议后,填写《寿县2024年粮食生产规模经营主体补贴申报汇总表》(附件3),连同申报材料,于10月15日前报县农业农村局种植业股备案,联系人:孙路,联系电话0554-3122156。
(三)验收
乡镇人民政府负责项目验收,对验收结果真实性负责。组织农技、农机、农经等相关人员成立项目验收组,对申报面积、单产提升、品种提升及带动情况进行验收。认真填写《寿县2024年粮食生产规模经营主体补贴乡镇验收表》(附件4),于10月20日前报县农业农村局种植业股。联系人:孙路,联系电话0554-3122156。
(四)抽查
县农业农村局组织农技专家成立项目复核组,对项目实施过程进行督查复核。根据乡镇验收结果,按照不低于20%的比例对承担主体进行随机抽查复核,重点核查主体单产水平等。复核验收结果各组分乡镇汇总后,于11月5日前报送县农业农村局经管股,联系人:张传宇,联系电话:0554-3125353。
(五)结果
县农业农村局经管股根据项目申报、验收及抽查结果计算实施主体拟奖补金额,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同意后在县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根据相关要求拨付奖补资金。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项目实施领导组,组长:徐中贵、黄丽娟;副组长:刘红、洪祖正;成员:李金宝、戚士胜、刘勋贤、孙晓虎。各乡镇要按照粮食安全党政同责的要求,加强工作统筹协调,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压紧压实责任,把补贴发放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各负其责、形成合力,确保政策落实到位、资金发放到位。
(二)强化技术指导。各乡镇对承担任务的粮食生产规模经营主体,根据农时季节、作物生长状况,及时组织农技人员,深入实地了解情况,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切实加强技术指导服务,确保粮食绿色高产高效生产技术落实到位。
(三)加强资金监管。严格落实补贴资金公开公示要求,通过多种形式公开公示补贴政策以及资金发放情况。进一步强化资金管理,及时发现并纠正发放中存在的问题,对于骗取、套取、挤占、挪用或违规发放等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附件:1.寿县2024年省级粮食生产规模经营主体补贴申报表
2.寿县2024年粮食生产规模经营主体补贴项目复核
成员名单
3.寿县2024年粮食生产规模经营主体补贴申报汇总表
4.寿县2024年粮食生产规模经营主体补贴乡镇验收表
5.寿县2024年粮食生产规模经营主体补贴县级抽查
复核表
附件1
寿县2024年省级粮食生产规模经营主体
补贴申报表
申报主体(大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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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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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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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乡(镇) 村(社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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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作物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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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积(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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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动户数(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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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单产(公斤/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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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代码(身份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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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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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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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委会(社区) 意 见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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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政府 意 见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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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主管部门 意 见 |
年 月 日 |
注:此表按照申报主体,分作物分别填写
附件2
寿县2024年粮食生产规模经营主体
补贴项目复核组成员名单
第一组:李金宝、赵云飞、祝磊
复核乡镇:寿春镇、八公山乡、双桥镇、涧沟镇、丰庄镇、正阳关镇、迎河镇、板桥镇、张李乡
第二组:李立新、葛厚兵、李军(大)
复核乡镇:窑口镇、堰口镇、陶店乡、安丰塘镇、板桥镇、安丰镇、众兴镇、隐贤镇
第三组:余弟峰、陶伟、牛宝玉
复核乡镇:三觉镇、茶庵镇、炎刘镇、刘岗镇、小甸镇、瓦埠镇、双庙集镇、大顺镇
附件3
寿县2024年粮食生产规模经营主体补贴申报汇总表
乡镇(盖章): 时间: 填表人: 电话:
序号 |
主体名称(姓名) |
联系人 |
电话 |
开户行 |
账 号 |
申报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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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寿县2024年粮食生产规模经营主体补贴乡镇验收表
乡镇(盖章): 时间: 填表人: 电话:
序号 |
主体名称 |
申报面积 |
验收合格面积(亩) |
单产水平(公斤) |
带动户数 |
订单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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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组人员签字:
附件5
寿县2024年粮食生产规模经营主体补贴县级抽查复核表
复核乡镇(盖章): 复核时间: 填表人: 电话:
序 号 |
抽查申报主体名称 |
申报面积(亩) |
验收合格面积(亩) |
单产水平(公斤) |
带动户数 |
订单企业 名称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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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号 |
抽查复核主体名称 |
乡镇验收合格面积(亩) |
县级复核合格面积(亩) |
县级复核单产水平(公斤) |
县级复核带动户数 |
订单是否属实 |
县级复核结果(合格/取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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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抽查复核组人员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