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寿县生活垃圾中转站及厨余垃圾处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4-03-05 15:25信息来源:寿县发改委(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寿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你局报来《关于寿县生活垃圾中转站及厨余垃圾处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请示》及《寿县生活垃圾中转站及厨余垃圾处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等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改善居民居住环境,提高城市居民生活质量。经研究,原则同意寿县生活垃圾中转站及厨余垃圾处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项目名称:寿县生活垃圾中转站及厨余垃圾处置项目。
三、项目建设单位:寿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四、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寿县寿春镇新城区东津大道与寿霍路交叉口西北侧。
五、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和规模:1.拟新建日处理120吨的生活垃圾中转站,包括垃圾中转站主体站房及设备、称重系统、洗车系统、污水预处理等设施、生活垃圾收集运输车辆、服务用房、环卫工人驿站,规划用地面积20亩。 2.拟建设一座餐厨垃圾处理厂,包括建设一座厂房,安装餐厨垃圾处理设施、污水处理设施、厨余垃圾收集车、工人休息室等,规划用地面积20亩。
六、项目投资估算:该项目总投资4935.71万,资金来源为地方政府专项债券。
七、项目编码:2402-340422-04-01-229335
接文后,请根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精神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7〕64号)要求,认真做好项目前期各项准备工作,并据此分别向自然规划、环境保护等部门申请办理规划选址、用地、环境影响评价和节能评估等审批手续,抓紧编制完成项目初步设计。


2024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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