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寿县政协十七届二次会议
第220号提案的答复函

发布时间:2023-10-23 10:46信息来源:寿县文化和旅游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关于寿县政协十七届二次会议

220号提案的答复函

 

马晓源委员

您在寿县政协十七届二次会议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大力发展文化旅游产业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 现提出回复意见如下

一、稳步推进项目建设

扎实做好寿春城遗址考古勘探工作,已完成遗址范围内拟建项目用地摸底申报、文物勘探、文物发掘工作。加快提升夜游护城河项目及报恩寺街区运营能力,安排县国投公司控股,与运营方共同运营,重新制定运营方案,组织营销活动,提升街区客流量,努力打造网红打卡地。完成“三步两桥”遗址修复、文峰塔遗址养护、画凉亭修复等文保项目建设,有序恢复时公祠、关帝庙、东岳庙以及大夫第片区,着力打造寿春战国窑遗址、黄家孤堆东汉墓保护展示项目,提高寿州古城可观赏性。

二、强化专项资金保障

印发《关于印发<寿县文化和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寿财教〔2022〕38号)文件。制定旅游业发展奖励政策,每年设立1500万元文化和旅游发展专项资金,重点用于扶持我县文化和旅游事业和产业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的文化旅游项目,以及奖补城乡文化旅游项目等。

三、规范建设人才队伍

大力推动文旅产业特别是懂营销、会策划、善创意的高层次专业人才的引进工作。同时,加大现有人才队伍的培训和管理,采取专家授课、自主培训、外出考察等方式,提升业务能力。计划组织2023年乡村旅游培训班,组织全县持证导游参加合肥旅游大讲堂线上培训。不断提高文旅行业人才队伍素质。

四、政策引导逐步发力

近年来,先后出台《中共寿县县委  寿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寿发〔2017〕21号)、《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寿县旅游业发展资金奖励暂行办法的通知》(寿政办〔2017〕28号)、《寿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寿县加强旅游景区管理有关规定(试行)的通知》(寿政〔2018〕17号)等文件,在政策上逐步引导、扶持优质文旅企业发展。

五、加大招商引资力度

持续谋划文旅产业招商项目。目前谋划4项,其中寿县百里画廊项目,在引江济淮寿县段93.45公里沿线实施生态复绿补绿增绿行动,结合小甸红色旅游、瓦埠古镇文化建设、环瓦埠湖“健康步道”、水上画舫游乐等景点,项目总投资拟100亿;寿州古城创5A景区业态内容打造,包括百艺坊项目、八公豆腐学院项目、春申宴项目、示范民宿组团项目在内的新业态项目打造,以及旅游商品开发、街巷业态引导提升,项目总投资10亿元;智慧景区打造项目,包括无线局域网覆盖、景区监控管理在内的景区智慧系统,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寿州古城夜游项目,整体业态、风貌西段以“原真生活记忆”为主题,东段以“历史文化记忆”为主题,将东西大街分段打造;重点升级西门片区原有业态,打造西门市民休闲空间,动态化利用东门广场,打造东门门户集散空间;整体重塑东西大街业态,打造集生活日常购物、老字号品牌购物、精品品牌购物为一体的东西大街。整体打造以商业为主要业态的,集观光、娱乐、体验等功能于一体的最繁华、最具活力的千年寿州历史文化之窗,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积极对 “百里画廊”“寿州古城创建国家级5A景区”等重点项目进行宣传推介,多次带领客商到项目所在地进行接洽考察。

 

办复类别:B类

联系电话:0554-4022116

联系人:李新

 

 

寿县文化和旅游局

2023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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