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寿县政协十七届二次会议
第221号提案的答复函
关于寿县政协十七届二次会议
第221号提案的答复函
徐梦亚委员:
您在寿县政协十七届二次会议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大力发展古城旅游文创产品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 现提出回复意见如下:
一、梳理政策,做好基础工作。梳理汇总我市、县文化和旅游项目“双招双引”激励政策,积极推进旅游新兴业态发展,先后出台《中共寿县县委 寿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寿发〔2017〕21号)、《寿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寿县加强旅游景区管理有关规定(试行)的通知》(寿政〔2018〕17号)、《寿县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全域旅游发展加快旅游强县建设的实施意见》(寿政〔2020〕9号)、《寿县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财政支持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意见》(寿政〔2020〕36号)。
二、发展文旅宣传品制作。本年度制作出新版文旅宣传片、旅游手绘地图、旅游宣传册、推介PPT、文旅手提袋、礼盒香包、文旅口罩及红色话剧纪念品(四幕话剧《丹心映淮》)等多种文创产品。
三、加大投入文创产业发展。寿县拥有悠久的历史文化资源,同时也拥有着得天独厚的自然资源以及红色传承文化资源等等,均是较好的文创产业素材的体现。根据寿县的文化特色设计各类文创产品,传统的景区旅游纪念品销售点,以及城市商业中心的商业街区或大型商场内设置文创产品宣传展示区,用于展示本地的文创产品并销售。
四、吸引文创产业入园。给予政策扶持,在创业资金补贴、优秀文创产品奖励等方面给企业以政策扶持,对符合要求的文创企业可以享受财税、宣传推广等方面的各项服务。还可以不拘一格引人才,制定引人才政策吸引更多设计型人才来进行文创产品的设计创造和生产。
五、加大宣传。搭建宣传平台,购买服务,通过各级宣传媒体,特别是微信、微博等开展富有魅力的文创产品宣传。
办复类别:B类
联系电话:0554-4022116
联系人:李新
寿县文化和旅游局
2023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