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财政专项资金清单
2023年财政专项资金清单 | |||||
单位 | 项目名称 | 编制依据 | 金额 | 股室 | 备注 |
寿县乡村振兴局 | 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乡村振兴局 安徽省发展改革委 安徽省民委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安徽省林业局关于印发《安徽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皖财农〔2021〕450号 |
9850 | 农业股 | 一产 |
寿县农业农村局 | 乡村产业振兴奖补资金 | 《关于印发寿县促进乡村产业振兴奖补办法的通知》(寿农组办〔2020〕12号) | 4000 | 农业股 | 一产: |
自规局 | 林长制改革奖补资金 | 县委办、县政府办《关于深化新一轮林长制改革的实施方案》(寿办发〔2022〕5号) | 1180 | 经建股 | 一产: |
寿县农业农村局 | 农业生产“大托管”补助资金 | 省委农办《农业生产“大托管”示范推广工作实施方案》(皖农发〔2022〕24号)、市两办《淮南市农业生产“大托管”改革提质扩面增效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淮办发〔2022〕6号) | 2000 | 农业股 | |
寿县财政局 | 农业保险配套保费 | 《淮南市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管理暂行办法》(淮财金【2020】121号) | 1330 | 综合股 | |
寿县财政局 | “防贫保”综合保险试点配套保费 | 《关于“防贫保”综合保险试点工作的通知》(皖财金〔2021〕339 号) | 600 | 综合股 | |
寿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 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 | 中共寿县县委 寿县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工业和民营经济工作意见(寿发[2022]2号) | 7000 | 企业股 | 二产:含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40万元 |
财政局 | 企业上市挂牌奖励资金 | 500 | 公支股 | 二产 | |
新桥国际产业园 | 新桥国际产业园建设资金 | 皖北三市九县发展专项资金 | 2000 | 乡财股 | 二产: |
科技局 | 科技创新发展基金 | 1000 | |||
寿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 “互联网+”产业发展扶持资金 | 中共寿县县委 寿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产业发展实施意见(寿发[2015]15号)、第四十六次政府常务会议纪要、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寿县促进电子商务产业发展扶持办法(试 | 1000 | 企业股 | 三产: |
文化和旅游局 | 文化旅游发展专项资金 | 寿县文化和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 1500 | 公支股 | 三产: |
寿县财政局 | 农村金融综合改革专项资金 | 《安徽省政策性融资担保风险分担和代偿补偿试点方案》(财金[2014]1980号) ,《安徽省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 财金〔2017〕224号) |
300 | 预算股 | 三产: |
寿县财政局 | 创业担保贷款配套贴息资金 | 《安徽省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 财金〔2017〕224号) | 150 | 综合股 | |
寿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 工业与商业企业统计员补助 | 县政府分管领导批件 | 147.45 | 企业股 | |
寿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 会展经费 | 商贸会展经费 | 10.00 | 企业股 | |
招商投资促进中心 | 招商专项工作经费 | 寿<2022>6号,寿招组<2022>4号 | 540.00 | 企业股 | |
招商投资促进中心 | 招商专项工作经费 | 寿招组<2022>7号,寿<2022>6号,寿招组<2022>4号 | 180.00 | 企业股 | |
新桥国际产业园 | 路灯管理费 | 寿政办秘〔2013〕84号 | 80.00 | 乡财股 | |
县委组织部 | 村级集体经济奖补资金 | 寿办发〔2014〕28号 | 500.00 | 乡财股 | |
县委组织部 | 村级组织基本运转及村干部人员经费 | 寿办发〔2017〕16号 | 2360.00 | 乡财股 | |
县委组织部 | 村级组织基本运转及村干部人员经费 | 寿办发〔2017〕16号、办〔2018〕75号、寿组通〔2020〕6号、淮办秘〔2021〕4号、淮组通字〔2022〕47号、寿政办秘〔2016〕143号、淮办明电〔2021〕10号 | 9103.28 | 乡财股 | 村干部基本报酬6999.62万元、绩效报酬959.7万元、人才补助241.176万元、村干部城镇职工养老保险579.504万元、后备干部基本报酬323.28万元等五项合并 |
县委组织部 | 城市社区党建及服务群众工作经费 | 淮组字〔2018〕9号 | 104.00 | 乡财股 | |
县委组织部 | 城市社区党建及服务群众工作经费 | 淮组字〔2018〕9号 | 52.00 | 乡财股 | |
寿春镇 | 原县委大院管理工作经费 | 寿县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16年2月4日第(2)号 | 36.00 | 乡财股 | |
陶店乡 | 陶店回族乡民族发展资金 | 财预〔2016〕950号 | 200.00 | 乡财股 | |
八公山乡 | 八公山乡社区管护经费 | 32.00 | 乡财股 | ||
财政局 | 农场税费改革 | 省体制基数包含此项经费 | 29.00 | 乡财股 | |
财政局 | 国有农场补助资金 | 30.00 | 乡财股 | ||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中心 | 村干部养老保险补助 | 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职村干部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事项的通知》寿政办秘[2016]143号 1.正职干部166人,标准3100元/年.人,县财政承担30%,66*3100*0.3=15.438万元。2.一般干部438人,标准2500元/年.人,县财政承担30%,438*2500*0.3=32.85万元。两项合计48.288万元。 |
48.00 | 社保股 | |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中心 |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补助 | 关于印发寿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 寿政(2011)56号、关于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的实施意见 皖人社发(2019)15号、关于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的实施意见(寿政[2013]23号)区划调整安排的2129万元,从2022年开始由县财政承担。2.十四五期间基础养老金每年提标5元,由省与县5:5承担。 | 12803.24 | 社保股 | 退出民生工程:1.正常缴费县级应补贴人数440348人,补助金额1169万元;2.县级应代缴特殊群体养老保险82830人,补助金额542万元;3.县级应补助丧葬补助8200人,补助金额918万元;4.县级应补助基础养老金223000人,补助金额6958万元;10.县级应补发高龄补贴193893人,补助金额1209万元。 |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中心 |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经费 | 关于要求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相关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的请示 寿人社(2011)38号、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业务档案管理达标验收工作的通知 寿政办秘(2015)119号 | 72.00 | 社保股 | 1.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经费85万元。2.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档案整理专项工作经费5万 |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中心 |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经费 | 关于加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领取待遇人员信息对比工作的通知 皖人社秘(2015)239号 | 5.00 | 社保股 | 为确保社会保险经办人员顺利开展工作,人员所需经费由同级财政按国家规定予以保障 |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中心 |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村级服务平台保障经费 | 关于要求解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村级服务平台保障经费的请示 寿人社(2016)64号 | 68.00 | 社保股 | 全县281个村,每村一名协理员,月补贴标准200元/人.月,合计281*200*12=67.44万元。 |
就业中心 | 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专项资金 | 县政府常务第30次会议纪要 全县134人,基本工资2500元/人,需402万元;社保缴费基数3832元,每人每月916元,需147.3万元,合计需549.3万元。全部由县财政承担。 |
570.00 | 社保股 | |
就业中心 | 高校毕业生基层特定岗位 | 皖人社发[2015]15号、淮人社秘[2019]74号 | 378.00 | 社保股 | 全县163人,基本工资2760元,省级每人补助1.2万元,社保缴费由就业资金支付,其他由县级财政承担。 |
就业中心 | 就业和人才“2+N”招聘 | 皖政办秘[2018]265号、《关于要求拨付“2+N”招聘活动及就业政策宣传工作经经费的报告》(寿人社财〔2021〕5号),分管及常务副县长签批意见 | 24.00 | 社保股 | 招聘、宣传等费用 |
就业中心 | 人力资源市场运营维护费用 | 《关于要求解决县人力资源市场房屋租赁等费用的请示》(寿劳就〔2021〕23号),分管副县长签批意见 | 38.40 | 社保股 | 房屋租赁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及网络使用等费用。 |
就业中心 | 创业担保贷款奖励性补助资金 | 财金[2017]347号、淮财外金﹝2018﹞212号 | 30.00 | 社保股 | 奖励资金由中央、省级、市县按50%、25%、25%承担。 |
技校 | 世行贷款农民工培训与就业项目经费 | 世界银行贷款安徽省农民工培训与就业项目转贷协议 | 25.00 | 社保股 | 贷款本金30万美元,债务从2012.9.15至2025.3.15止,每年分两次还本付息,分别是每年的3.15日和9.15日。 |
养老中心 | 养老保险扩面经费 | 1.《关于进一步做好寿县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的实施意见》(寿发〔2004〕38号)2.《关于印发寿县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征缴奖励暂行办法的通知》(寿人社秘〔2012〕166号) | 45.00 | 社保股 | 2023年管理服务对象2.5万人,参保对象每人每月补助0.5元,每扩面1名私企或名办非企业职工参保补助50元,每扩面个体户或自由职业者参保补助200元。 |
医保局 | 基层医疗保障经办服务队伍建设工作经费 | 寿政办秘〔2021〕48号 | 12.50 | 社保股 | 25乡镇,每个乡镇0.5万元。 |
民政局 | 艾滋病困难群众救助补助金 | 2022年我县救助艾滋病困难群众人数为264人,资金47.28万元,上级仅拨付资金30万元,缺口资金17.28万元,预计2023年280名患者计算,全年预计需支出49.8万元,建议2023年县财政安排配套资金19.8万元,用于艾滋病困难群众救助,资金据实上报使用。 | 19.80 | 社保股 | |
民政局 | 原酒厂、食品厂遗补及原粮油加工厂残补 | 1.原酒厂、食品厂遗补6.7万。2.原粮油加工厂残补2.8万。 | 9.50 | 社保股 | |
民政局 |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补贴 | 《寿县加强和改进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寿综治委﹝2016﹞25号) | 144.00 | 社保股 | 重度精神病人每人每年护理费补贴2400元,经联系公安部门,我县目前在库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约600人左右,全年需资金144万元,请纳入财政预算。 |
民政局 | “救急难”经费 | 《寿县救急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民保﹝2016﹞82号) | 45.00 | 社保股 | 县财政按全县常住人口人均1元标准筹集专项资金,并纳入财政预算。乡镇按照辖区常住人口人均0.5元标准筹集专项资金,并纳入财政预算。 |
民政局 | 城乡低保工作经费 | 《寿县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操作细则》(寿民﹝2022﹞5号) | 20.00 | 社保股 | |
民政局 | 居民家庭核对中心工作经费 | 《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寿县申请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办法(试行)的通知》(寿政办﹝2016﹞19号) | 8.00 | 社保股 | |
民政局 | 婚姻登记经费 | 《关于全省婚姻登记机构人员编制和经费问题的通知》皖编办([2005]185号) | 9.00 | 社保股 | 1.婚姻登记证书及快递、套印费用 95280元;2.办公费用41410万元;3.婚姻登记管理信息系统维护费(省厅)6000元;4.宣传费及婚姻登记场所布置费用5000元; 5.对乡镇历史婚姻档案进行收集、整理、扫描、归档、移交等共需费用约150000元;6.对自新中国成立以来至2020年约37万份电子档案进行系统挂接,每份0.05元,约需17500元。 |
民政局 | 困难群众殡葬救助 | 寿政办2016-23 寿县城乡困难群众殡葬救助实施办法 | 120.00 | 社保股 | 根据寿政办[2016]23号文件精神,2022年1-8月补助1030人,测算2023年补助1545人,按规定每人补助1190元,1545人×1190元=1838550元,合计需资金183.9万元。 |
民政局 | 困难群众临时价格补贴 | 《淮南市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阶段性调整价格补贴联动机制加大对困难群众物价补贴力度的通知》(淮发改价控〔2022〕10号) | 235.00 | 社保股 | 1.2023年1-3月份发放城乡低保对象、低保边缘人口价格补贴,2023年1月份预计我县城市低保2900人,农村低保48000人,低保边缘人口600人,人均发放30元,1-3月份合计需发放463.5万元。特困人员13000人,人均30元,1-3个月合计117万元。(463.5+117)*0.6=232.2万元。2.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现有415人,考虑人员动态调整因素,2023年1月至3月经测算,需经费430人×30元×3月=38700元。 |
卫健委 | 2018年、2019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外人员2023年预算工资 | 寿卫计[2018]120号、寿卫健组[2020]5号、工资花名册 | 557.96 | 社保股 | 2018年、219年招聘人员工资 |
卫健委 | 正阳关农场移交职工 | 县委县政府会议纪要 | 136.80 | 社保股 | 正阳关农场移交职工工资(工资+五险一金) |
卫健委 | 计生利益导向经费 | 《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淮卫[2018]306号、寿政[2013]23号、淮府办[2013]75号、淮府[2010]80号 | 2800.00 | 社保股 | 奖励扶助1034.4万元,特别扶助624万元、特别扶助(并发症)45.24万元、奖励扶助扩面1404万元、独生子女保健费468万元、特困家庭护理补贴172.8万元、独女户领证奖励60万元、双女绝育户奖励0.36万元、国企改制退休职工一次性奖励140万元、计生优待家庭新型农村合作医疗30.4万元、人口服务工作经费20万元、计划生育免费技术服务55.28万元。项目合计4054.48万元,中央及省财政承担1331万元。 |
卫健委 | 妇幼计生服务资源专项 | 寿卫计财【2016】38号 | 74.00 | 社保股 | 乡镇计生岗位 |
卫健委 | 在岗村医参加养老保险经费 | 寿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第55号、寿卫健[2020]13号 | 275.00 | 社保股 | 全县在岗的近600名村医参加养老保险 |
卫健委 | 特岗全科医生补助经费 | 安徽省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人卫秘[2014]254号),工资花名册 | 27.01 | 社保股 | 充实全科医生队伍,弥补人员不足;在加强医疗卫生队伍建设的同时提高卫生队伍整体素质,改善我县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质量。中央按年人均3万元补助,省按年人均2万元补助,其他县级财政配套。 |
卫健委 | 定向委托培养乡村医生(人才) | 关于印发安徽省高职院校分类考试中实施乡村医生定向委托培养三年行动计划方案,皖卫科教发[2020]1号 | 22.00 | 社保股 | 加强基层医疗机构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创新完善村医队伍爱国卫生运动培养机制,扩大村医队伍来源,拓展多途径培养村医方式 |
卫健委 | 公立医院院长年薪 | 皖政[2015]16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寿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 | 30.00 | 社保股 | 县医院20万元中医院15万元 |
卫健委 | 公立医院药品零率补助 | 关于印发寿县县级公立医院运行补偿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社[2012]247号)、会议纪要2016年第一期。 | 460.00 | 社保股 | 县医院379万元中医院280万元 |
卫健委 | 妇女儿童健康水平提升工程 | 1.关于印发《寿县2022年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寿卫健防(2022)5号】2.关于印发《寿县2022年免费婚前健康检查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寿卫健防(2022)18号】 | 76.86 | 社保股 | 2022年退出民生工程:1.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中央、省8:2承担3800对*72元/对=27.36万。2.免费婚前健康检查每对财政补助180元,省、市(县)1:1分担,5500对*90元/对=49.5万) |
卫健委 | 新冠疫情防控经费 | 寿新防【2020】11号 | 1000.00 | 社保股 | 卫健委疫情防控工作经费80万元、县医院新冠疫情经费1250万元、 中医院新冠疫情经费1000万元、 疾控中心新冠疫情经费300万元、妇计中心新冠疫情经费476万元、卫健所新冠疫情经费40万元。 |
卫健委 | 村卫生室日常运行工作经费 | 皖医改〔2021〕5号 | 149.40 | 社保股 | 249所村卫生室*6000元/室=149.4万元 |
卫健委 | 人口基金救助 | 上缴省计生委 | 150.00 | 社保股 | 救助计生家庭贫困对象户 |
卫健委 | 预防性体检费 | 《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财非税〔2017〕77号) | 150.00 | 社保股 | 食品卫生和服务行业从业人员全部参加健康体检,办理健康证。 |
卫健委 | 爱国卫生运动工作 | 《中共寿县县委办公室 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寿县公共场控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寿办发[2022]9号),《安徽省爱国卫生条例》,《中共淮南市委办公室 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淮南市创建安徽省卫生城市指挥部的通知》(淮办秘〔2021〕32号),《寿县积极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深入推进文明创建工作方案》等 | 132.00 | 社保股 | 创建卫生县城300万元、爱国卫生运动200万元。爱国卫生运动工作宣传,病媒生物检测和防治工作,厕所革命工作,控烟工作,爱卫办工作经费/2023年开展安徽省卫生县城创建申报 |
卫健委 | 医疗卫生建设发展资金 | 寿县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会议纪要第7期、中共寿县县委会议纪要第4期《寿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寿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寿政[2015]15号) | 700.00 | 社保股 | 基层医疗机构设备维护和基本建设 |
卫健委 | 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 | 皖政办[2015]46号、皖中医药服务秘[2020]4号、寿发〔2021〕10号 | 50.00 | 社保股 | 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 |
卫健委 | 120中心工作经费 | 县卫健委120一、寿卫计会议纪要 第2期 ,2015年9月30日,二、寿卫计财〔2015〕24号三、寿卫计〔2016〕184号四、寿急救〔2017〕7号五、寿卫健办〔2019〕33号六、寿卫健〔2022〕10号七、寿办发〔2022〕7号急救指挥中心的日常办公、软硬件设备费及通讯费、应急物资储备、急救培训与宣传、培训器材、县卫健委信息中心机房水电费、网络费、全县急救站的管理等工作经费 | 100.00 | 社保股 | 一、寿卫计会议纪要 第2期 2015年9月30日二、寿卫计财〔2015〕24号三、寿卫计〔2016〕184号四、寿急救〔2017〕7号五、寿卫健办〔2019〕33号六、寿卫健〔2022〕10号七、寿办发〔2022〕7号 |
卫健委 | 医调委工作经费 | 县2013年7月26日第十八次政府常务会议纪要及2020年6月6日寿政法【2020】25号中共寿县县政法委员会文件 | 32.00 | 社保股 | 全县医疗纠纷调解、处置、调查、评审、鉴定、理赔与赔付及寿县创建“平安医院”等工作经费 |
卫健委 | 县级公立医院设备购置 | 财社[2012]247号《关于印发寿县县级公立医院运行补偿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 | 300.00 | 社保股 | 县医院1400万元中医院1000万元 |
卫健委 | 重点学科及人才引进 | 县委常委会议材料第9次关于《寿县事业单位人才引进若干意见(试行)(审计稿)》的汇报 | 50.00 | 社保股 | 县医院892万元,中医院40万元 |
卫健委 | 计划生育免费技术服务 | 关于印发《寿县围绝经期妇女宫内节育器免费取出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寿卫计(2018)130号】 | 50.00 | 社保股 | 女扎150例*185元=2.775万元,上环1000例*70元=7万元,其他(人流)1500例*105元=15.75万元,取出宫内节育器9800例*(270+117.68)=379.9264万元。 |
卫健委 | 疾控卫生监测和应急等工作经费 | 1.卫疾控秘〔2017〕430号;2.寿县人民政府县长办公室会议纪要第27号(2011年7月4日);3.寿卫计防〔2015〕23号;4.寿县人民政府2017年第9次政府常务会议纪要第9号(2017年8月16日) | 80.80 | 社保股 | 1.慢病防治综合示范区建设工作经费16万;2.农村饮用水安全卫生监测项目对全县饮用水安全卫生监测25万;3.卫生应急工作经费30万;4.健康促进县30万。 |
卫健委 | 村室标准化建设 | 会议纪要(秘件) | 100.00 | 社保股 | 2022-2023年需财政保障2480万元。全县需要新建68个村卫生室,改扩建2个,维修改造84个。新建标准每个不高于30万元,改扩建每个不高于10万元,维修每个改造不高于5万元。 |
退役局 | 优抚对象优待金 | 《军人抚恤优待条例》 | 1000.00 | 社保股 | 义务兵家庭, 预备消防士家庭,享受国家抚恤补助待遇的残疾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在乡复员军人、红军失散人员、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参战参试退役人员。 |
退役局 | 重点优抚对象医疗保障补助 | 1.淮南市税务局淮南市医疗保障局淮南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征缴工作的通知》(淮南税发〔2022〕37号);2.《关于印发<寿县重点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实施细则>的通知》(民优〔2012〕139号) | 100.00 | 社保股 | 1.重点优抚对象享受财政代缴医保医疗保障保险5615人缴费标准350元,需资金197万元;一至六级残疾军人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82人*3331≈28万元,对越作战提议下岗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17人*3353元≈6万元;合计重点优抚对象财政代缴医疗参保经费231万元。合计426万。2.重点优抚对象医疗二次补助资金 195万元 |
退役局 | 企业军转干财政补助以及其他支出 | 《关于调整2021年部分在岗企业军转干部、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在企业退休的部分军队退役士兵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淮退役军人密〔2021〕23号)、按照以前年度标准执行 | 270.00 | 社保股 | 1.在职企业军转干社保费2万元;2.退休企业军转干财政补助411万元;3.追加退休企业军转干财政补助增资43万元;4.补发2022年退休企业军转干财政补助43万元;5.军休人员重阳节慰问0.54万元;6.企业军转干八一慰问24万元;7.企业军转干春节慰问24万元;8.退休企业军转干县领导春节慰问1.2万元;9.军休人员春节慰问1.8万元;10.2023年军休人员体检2万元;11.退休企业军转干特困救济2万元;12.企业军转干书报洗理费6.5万元;13.企业军转干体检费6.4万元;14.军休人员家属医疗补助代缴0.5万元。 |
退役局 | 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补助金 | 淮府【2022】22号)关于做好2021年退出现役士兵安置工作的通知秘件 | 1000.00 | 社保股 | 2021年实际需要发放补助资金856.22万元。其中使用上年结转区划调整安排资金400万元;上年度省级下达资金补偿资金132.17万元。余下不足部分324.05万元从本年预算中列支。 |
退役局 | 专项岗位开发 | 中共寿县县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纪要(2022.7.25) 中共寿县县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纪要(2021.8.26) |
505.00 | 社保股 | 其中32名安全监管员预算160万元,69名即将开发岗位345万元 |
退役局 | 双拥等退役军人事务经费 | 中共寿县县委寿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寿县创建全省双拥模范县实施方案》的通知(寿发〔2022〕16号) | 60.00 | 社保股 | 印制春节慰问年画5万元;两节慰问52万;烈士亲属异地祭扫工作3万元。 |
退役局 | 散葬烈士纪念设施修缮经费 | 中共淮南市委宣传部淮南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等12部门关于印发《淮南市加强烈士纪念设施规范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淮退役军人发〔2022〕14号) | 30.00 | 社保股 | 开展零散烈士纪念设施的保护管理 |
残联 | 残疾学生救助 | 皖办发[2014]25号、淮残联[2016]108、109、110号。 | 17.50 | 社保股 | 残疾学生313人,其中义务教育270人*500元,高中阶段43人*1000元,计17.8万元:困难残疾人子女2622人,其中义务教育阶段1968*500人,高中阶段722人*1000元。计170.6万元,两项合计 188.4 万元 |
残联 | “一户多残”家庭生活补助及残疾人免费参保 | 淮残联〔2022〕9号,寿残字〔2022〕12号,寿政办秘[2022]41号,寿人社秘[2018]49号,2019年县政府第47次常务会议纪要。 | 2347.63 | 社保股 | 1.“一户多残家庭”,每户每月发放200元生活补助金,所需资金由县财政承担。 2900*200*12月 计696.00万元 2.辖区内城乡低收入家庭残疾人,非农业户口享受城镇城镇低保的残疾人(43464*380)计1651.632万元。 |
残联 | 村级残疾人专职委员误工补贴 | 皖残联[2012]26、寿政办秘[2013]35号,寿人社秘[2013]166号,社[2021]338号。 | 43.12 | 社保股 | 全县村级专职委员308人*1400元/年,合计:43.12万元 |
残联 | 残疾人事业支出 | 皖残联〔2018〕71号、淮残联〔2018〕16号 | 48.40 | 社保股 | 办证5万、民生工程经费10万,信息更新经费32万,残疾人工作经费40万。(其中信息更新为补贴到人) |
残联 | 残疾人事业支出 | 淮府办秘[2017]96号,寿政办秘[2017]88号。 | 11.00 | 社保股 | 残疾人15000人*10元,计15万元 |
残联 | 残疾人康复中心运营经费 | 财社【2015】1311号、发改项目[2010]10号、寿编[2016]26号、19年政府常务会47次纪要 | 12.00 | 社保股 | 残疾人康复中心电梯、物业费、水电费、办公用品用具、电脑耗材、辅具车驾驶员工资、通讯费等,共25万元. |
纪委监委 | 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经费 | 120.00 | 公支股 | ||
宣传部 | 开设“淮南市寿县”窗口 | 县委领导批示 | 30.40 | 公支股 | |
宣传部 | 创建全省文明县奖补资金 | 县政府第15次常务会议纪要 | 1000.00 | 公支股 | |
宣传部 | 城市维护和文明创建工作经费(含文明县创建工作经费) | 160.00 | 公支股 | ||
宣传部 | 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试点工作经费 | 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建设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工作实施方案》(厅〔2019〕25号)县委办《寿县建设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工作实施方案》(办〔2019〕70号) | 80.00 | 公支股 | |
统战部 | 少数民族发展资金 | 100.00 | 公支股 | ||
政法委 | 城乡社区网格化管理服务工作经费 | 《中共寿县县委办公室 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社区网格化管理服务的实施意见》(办(2021)36号 | 100.00 | 公支股 | |
团县委 | 乡镇共青团工作经费 | 《中共寿县县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寿县总工会改革方案>等5个方案的通知》(寿办发2017年38号)、《省财政厅、团省委关于加强基层组织工作经费保障的通知》(财行[2012]1142号)。 | 40.00 | 公支股 | |
老干部局 | 离休干部困难救助经费 | 15.00 | 公支股 | ||
老干部局 | 老干部工作经费 | 16.00 | 公支股 | ||
老干部局 | 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工作经费 | 49.00 | 公支股 | ||
老干部局 | 县老年大学校舍维修经费 | 15.00 | 公支股 | ||
信访局 | 信访救助资金 | 县政府办公室印发信访救助资金管理办法 | 30.00 | 公支股 | |
科技局 | 产学研合作专项资金 | 根据寿县人民政府与安徽科技学院签订的产学研合作框架协议,明确共建安徽科技学院科技成果转化寿县分中心,规定县政府为分中心设立不少于50万/年的专项资金 | 50.00 | 公支股 | |
公安局 | 社会治安视频监控系统(二期)建设资金 | 1.市政府第110次常务会议材料。 2.淮南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第110号。3.寿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2021〕72号。 | 974.45 | 公支股 | |
公安局 | 城区违停抓拍视频监控项目服务费 | 1.寿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2018〕25号。2.寿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寿交管〔2018〕43号。 | 113.35 | 公支股 | |
公安局 | 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成本费支出 |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公安厅 中国人民银行中心支行《关于加强居民身份证经费管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财政法〔2019〕62号) | 70.00 | 公支股 | |
法院检察院 | 法院检察院工资改革绩效考核奖金 | 皖高法【2016】410号、寿法发【2019】85号、县委组织部审批的绩效考核奖金总量审核表 | 378.00 | 公支股 | |
法院 | 国家司法救助资金 | 财政法【2014】569号、皖高法【2014】211号 | 20.00 | 公支股 | |
法院 | 涉法涉诉和信访特困救助经费 | 以前年度财政预留 | 10.00 | 公支股 | |
司法局 | 法律顾问工作经费 | 60.00 | 公支股 | ||
司法局 | 法律顾问工作经费 | 县政府办寿政秘【2015】270号、2015年第43次政府常务会议纪要 | 20.00 | 公支股 | |
司法局 | 法律顾问工作经费 | 《关于建立健全政府购买法律服务机制的意见》(司法通2020 72号)、《关于近一步加强和规范村(居)法律顾问工作的意见》(寿司发2018 5号) | 114.00 | 公支股 | |
司法局 | 全民守法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 《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 | 75.00 | 公支股 | |
司法局 | 智慧矫正中心 | 县政府常务84次会议纪要、合同 | 72.00 | 公支股 | 合同约定分期付款 |
国家统计局寿县调查队 | 统计调查项目经费 | 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1年第30号县长办公会议纪要、皖政办秘﹝2012﹞76号、、寿调字﹝2020﹞15号皖政办秘﹝2019﹞99号、皖政办秘﹝2012﹞153号文件、六政办秘﹝2012﹞103号文、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2年第7号县长办公会议纪要、财行〔2018〕202号、皖调字〔2018〕19号、淮府办秘〔2018〕35号、寿政秘﹝2015﹞96号、淮府办秘〔2018〕35号、皖政办秘〔2020〕116号、农作物面积遥感服务合同 | 120.00 | 公支股 | 1.住户调查:调查员600元/月*18调查点*12月=129600元,记账户250元/月*120农村户*12月+150元/月*60城镇户*12月=468000元,小计597600元。2.农业调查:400元/月*20调查点*12月=96000元,主要农作物面积遥感测量服务费110000元/年,小计206000元。3.畜禽调查:7965元/月*12月=95580元,小计95580元 4.劳动力调查:500元/月*8调查点*12月=48000元,20元/月*144户*12月=34560元,小计82560元。5.农民工、脱贫监测、农产品价格调查:8320元/年+6400元/年+12600元/年+8850元/年=36170元,小计82560元。总计1064300元。6.新增劳动力调查工作及农作物对地抽样调查样本轮换等经费10万元。 |
寿县教体局 | 国家教育考试运转经费 | 皖招考〔2019〕13号 | 400.00 | 公支股 | |
寿县教体局 | 退休人员补齐15年医保款 | 以前年度财政预留 | 30.00 | 公支股 | |
寿县教体局 | 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堂运转经费 | 县政府常务会议纪要 | 1500.00 | 公支股 | |
寿县教体局 | 教师培训经费(含教育费附加安排) | 教育履职督导考核要求 | 60.00 | 公支股 | |
寿县教体局 | 职业教育经费 | 教育履职督导考核要求 | 60.00 | 公支股 | |
寿县教体局 | 青少年活动中心经费 | 开展工作需要 | 8.00 | 公支股 | |
寿县教体局 | 督学责任区建设 | 皖办发〔2018〕15号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推进安徽教育现代化实施方案(201-2022年)》的通知 | 20.00 | 公支股 | |
寿县教体局 | 乡村首席教师工作经费 | 皖教秘师〔2019〕24号《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增加乡村中小学首席教师计划试点单位的通知》 | 35.30 | 公支股 | |
寿县教体局 | 教师招聘工作经费 | 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事厅省编办《关于印发〈安徽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师〔2009〕7号)、省教育厅省人社厅省编办省财政厅《关于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的实施意见》(皖教师〔2013〕10号)。 | 80.00 | 公支股 | |
寿县教体局 | 中小学智慧学校建设 | 淮南市智慧学校建设方案,市政府88次常务会议纪要(涉密) | 2832.00 | 公支股 | |
寿县教体局 | 教育集团运转工作经费 | 学生培优、专家讲座、教师培训和集团运转等 | 60.00 | 公支股 | |
寿县教体局 | 民办学校购买学位 | 中央省市相关文件 | 100.00 | 公支股 | |
寿县教体局 | 中小学校幼儿园专职保安 | 县政府51次常务会议 | 600.00 | 公支股 | |
寿县教体局 | 特岗教师工资性经费 | 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事厅省编办《关于印发〈安徽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师〔2009〕7号) | 2522.00 | 公支股 | |
寿县教体局 | 学生资助和义教公用经费作业本免费教科书配套资金 | 《淮南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 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实施意见》《淮南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实施办法》 | 2000.00 | 公支股 | 2022年民生实事拨付 |
寿县教体局 | 大光中学和老年学校聘任教师工资性经费 | 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及聘用合同 | 428.00 | 公支股 | |
文化和旅游局 | 文物保护专项资金 | 寿县文物保护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 100.00 | 公支股 | |
市监局 | 企业注册登记经费 | 依据《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个体工商户管理条例》和《企业年检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以及财政部、发改委财税[2014]101号、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发[2015]50号关于登记制度改革等有关文件规定。 | 80.00 | 公支股 | |
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 | 租赁费 | 县政府专题会议纪要14号、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 1450.00 | 公支股 | |
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 | 行政中心和行政服务中心、文化艺术中心运转经费 | 1. 水费28万元、电费600万元、专用燃料费16万元、邮电费25万元 2. 物业费:782万元、维修(护)费:345万元 3.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04万元(交流干部周转房、国投城 投职工食堂等处运转经费、) |
1800.00 | 公支股 | |
红十字会 | 红十字事业发展专项资金 |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红十字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皖政〔2014〕53号) | 15.00 | 公支股 | |
人武部 | 兵役征集等专项经费 | 2021年县委常委议军会议纪要、征兵工作条例、皖发[2013]4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党管武装工作的意见》、皖政秘[2019]238号《安徽省民兵事业费管理办法》、皖组字[2008]38号《关于进一步加强专职人武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皖政法[2014]38号关于贯彻《中央政法委、总政治部关于加强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合法权益工作的意见》的实施意见 | 200.00 | 公支股 | 征兵80万元,国防动员40万元,民兵训练费70万元,涉军维权10万元 |
消防救援大队 | 消防地方财政补助 | 《财政部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经费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财建〔2020〕38号)、《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消防救援总队关于印发<安徽省消防救援队伍地方财政经费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皖财建〔2020〕1038号)的有关规定、《淮南市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淮南市消防条例》和《淮南市消防安全公益性宣传教育工作方案》,应急管理部消防局《关于加强灭火救援装备应急保障工作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各级重大灾害应急响应通信保障工作的通知》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第八条第五项之规定。财政部《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人员伙食补助管理办法》、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消防救援局关于调整提高伙食补助费标准的通知》(应急消〔2022〕152号) | 440.00 | 公支股 | |
消防救援大队 | 消防装备配套资金 | 《安徽省综合性消防救援装备发展规划(2020─2024年)》规定 | 918.00 | 公支股 | |
消防救援大队 | 政府专职消防人员工资性经费 | 《财政部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经费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财建〔2020〕38号)、《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消防救援总队关于印发<安徽省消防救援队伍地方财政经费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皖财建〔2020〕1038号)的有关规定,淮南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14年第37号和淮南市财政局《淮南市财政局关于解决市公安消防支队政府专职消防员经费不足的请示》(淮财〔2018〕50号) | 432.00 | 公支股 | |
城管局 | 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经费 | 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寿县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寿政办〔2020〕13号)、寿县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试行)服务及采购合同(2021.11.18-2022.11.18;;寿县2022年度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关于报送我县2021-2022年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计划的函、寿县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寿县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意见(寿政〔2020〕35号)(县财政部门做好生活垃圾经费保障工作) | 178.68 | 经建股 | 根据方案计算2022年生活垃圾分类建设费用304.67、2023年运行费用245.8万元 |
城管局 | 餐厨垃圾收集处理费 | 2018年9月19日寿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第27号,“县财政局做好器材、药品的购置,泔水无害化处置等工作经费的据实保障”每吨118元.;2018年寿县人民政府第27次政府常务会议纪要、淮南市餐厨垃圾处置合同、新老城区餐厨垃圾收集服务合同(2022年度)(第一包、第二包)合同:1、 2022年118元每吨;2022.9.16-20239.15按季结算;2:2022.5.1-2023.4.30 30万;合同3:2022.5,1-2023.4.30 38万 | 120.00 | 经建股 | 据实清算 |
发改委 | 粮食仓储设施建设 | 寿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2017年 月 日第9号。《关于进一步深化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发展实施方案》的起草说明,第四条,加强企业资产管理,依法处置闲置资产,在目前闲置资产处置收入还不能立即实现的情况下,县财政按原“粮安工程”建设配套资金(常规产量大县奖励资金的10%加超级产量大县奖励资金的20%)预算再延续三年(2018年—2020年) ;寿办发【2020】7号“谋划储备和实施一批重大项目。加大县级财政保障力度,加快全县国有粮食仓储设施建设改造提升。”“关于认真开展2020年度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工作的通知”-淮粮安【2020】2号“仓储建设3分和仓储建设维修改造资金0.5分”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寿县促进粮食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意见的通知(寿政办秘【2022】47号“县财政每年将常规产量大县奖励资金的10%、超级产量大县奖励资金的20%用于我县粮食仓储物流基础设施建设”。 | 1636.40 | 经建股 | 发改委:按照{产粮大县清算 9000万元*10%+1530*10%+2917万元*20%=1636.4万元},单位根据寿县仓储粮食设施建设5期项目总投资4060万元,已落实省级资金906.5万元,现要求县财政资金3153.5万元,附2022年2月11日由寿县人民政府盖章的项目资金使用承诺函。 |
发改委 | 县级成品粮储备 | 寿办发[2020]4号71页“充实成品粮油应急储备,县政府建立1000吨成品粮储备,费用由县财政保障。”发改委《关于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再次征求《淮南市贯彻保障粮食安全工作方案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的紧急通知》的请示-寿发改办【2020】35号(1000吨保管费每吨每年80元,轮换利息补贴按照农发行一年期贷款利率计算,县政府不承担轮换费用和价差经测算每年为36万元,”-经请示同意岳锐-2020年5月12日 | 36.00 | 经建股 | 发改委:保障粮食安全城市居民应急供应 |
发改委 | 县节能专项经费 | 国家发改委2010第6号令第8条“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文件的编制费用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列入项目概预算” | 30.00 | 经建股 | |
工业园区 | 寿西湖农场税收分成 | 县政府与农场共建协议(2010年1月签订),第五条,乙方永久享受甲方财政补贴政策,标准为寿县工业园区税收中县级流程部分33%。第六条,园区排水费用,采取按占地面积分摊,或给予乙方定额补助的方式,解决县工业园区排水费用问题,具体方式由甲乙双方共同调研确定(工业园区写的关于请求将寿西湖农村财政补贴和排水补助等固定支出纳入2019年部门预算的请示,请县工业园区和县财政局会商明确意见报岳县长审定——曹县长) | 280.00 | 经建股 | |
总工会 | 工会帮扶资金(送温暖资金) | 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寿政办秘【2018】9号 “做好对困难劳动模范的慰问工作:每年五一(或春节),由县财政为每一位省部级以上困难劳动模范发放1000元慰问金”(2.7万元附发放表清单) | 87.70 | 经建股 | |
住建局 | 人防经费 | 按比例增加人防防空警报器根据淮南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全市人民防空工作要点》,严格落实全市人防警报建设计划,按照年增长不低于5%的比例,加大防空警报器建设力度;安徽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全省人民防空工作要点的通知,指导寿县人防办年底完成2台大功率电声防空警报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人防应急指挥中心一期(人防应急指挥通信平台);二期县长第4次工作例会(县长工作例会会议纪要第3号,两个标段的中标合同 | 23.65 | 经建股 | (人防防空警报器9.5万元,人防应急指挥中心一期(人防应急指挥通信平台);二期(县重点目标监控平台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网络通道、网路数据费及电费14.15万元) |
住建局 | 人防疏散基地配套设施项目 | 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深入推进人民防空改革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中发〔2014〕15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依法加强人民防空工作的意见》(皖政[2017]2号)、安徽省公安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公安机关战训基地建设标准的通知》(皖公政治[2014]190号)人防宣传教育体验馆展品设备采购及内部装饰项目 | 616.00 | 经建股 | |
住建局 | 污水提升泵站运行费 | 62.00 | 经建股 | ||
应急局 | 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专项经费 | 淮府办秘【2020】77号自然灾害风险普查工作经费以地方保障为主,县级政府要确保经费按时落实到位。寿应急【2021】20号 “关于将全国第一次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经费纳入县财政预算的请示”“请财政局按规定办理”张斌2021.7.6 | 10.00 | 经建股 | |
应急局 | 应急执法服装和标配费 | 办【2022】17号 中共寿县县委办公室 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将应急管理执法工作经费纳入县财政预算管理;结合应急管理系统全面实行准军事化管理,严格执行有关标准规范,实行统一的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装备标准,并配备执法装备。有关执法制式服装、标志和执法执勤用车配备,按上级规定执行。 | 9.00 | 经建股 | |
房产中心 | 房屋征迁专项工作经费 | 为保障国有土地征迁项目工作顺利开展,县财政每年保障工作经费200万元,单位根据工作需要据实支出。 | 160.00 | 经建股 | 房产中心、自规局 |
房产中心 | 城区路灯电费及维修材料费用 | 2022年7月16日,第13次政府常务会议纪要第三条,会议原则同意县房产管理服务中心提出的关于增加城市路灯电费及维修材料费用预算情况的汇报。会议要求对正式委托第三方管理之前的费用,由县财政局依法据实保障并监管。会议要求,对正式委托第三方管理之前的费用,由县财政局依法据实保障并监督。委托第三方管理之后,按县政府第12次常务会议相关议定事项执行。 | 450.00 | 经建股 | 房产中心 |
房产中心 | 物业管理全覆盖工作奖补支出 | 根据《关于推进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全覆盖工作实施方案(暂行)》(办﹝2020﹞38号),第五条、工作保障 第三款 严格监督考核:县财政给予三年的资金奖补,奖补标准按照0.15元/平方米*月。县、乡两级财政各承担70%和30%。 寿春镇委托寿县房地产测绘队对物业服务企业服务的177个小区进行实地测绘,总面积为1208178.27平方米。 |
152.23 | 经建股 | 房产中心 |
高铁站 | 高铁站运营保障经费项目(含物业费) | 2019年10月15日第46次政府常务会议纪要 | 494.27 | 经建股 | |
交通局 | 高铁站应急公交运营补贴 | 县委常委会议纪要第25期及县政府第46次常务会议) | 242.40 | 经建股 | 交通局 |
交通局 | 省道203寿县治超站运转经费 | 县领导批示(寿交财(2022)20号请示)关于解决省道203寿县超限超载监测站2022年度上半年工作经费的请示,2022年上半年支付40万元。“请县财政局按程序支持办理。明年起列入预算”李景练 | 75.00 | 经建股 | 交通局 |
交通局 | 农村公路灾毁保险投保县级配套资金 | 《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力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配套四个实施方案的通知》(寿政办[2018]43号 ) | 84.00 | 经建股 | 交通局;将我县2700公里四级公路投保农村公路灾毁保险。保险金额18.925亿元,保险费用210万元(费率为保险金额的1‰)。其中,省财政分担60%、计126万元,剩余40%、计84万元,需县政府配套。 |
交通局 | 农村公路日常养护资金 | 寿县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 | 630.00 | 经建股 | 交通局;县道10000元/公里、乡道4000元/公里、村道2400元/公里配套养护资金,651.672*10000=651.672万元; 1719.629*4000=687.8516万元; 2044.939*2400=490.785万元。(非部门) |
重点中心 | 重点项目工作经费 | 2021年开始列非部门预算 | 240.00 | 经建股 | |
寿县乡村振兴局 | 扶贫专干2023年工资报酬及保险费 | 《关于继续聘用扶贫专干的通知》(寿扶贫组〔2021〕4号)、寿县扶贫领导组2021年第1期会议纪要 | 850.00 | 农业股 | |
寿县农业农村局 | 秋种履责奖励(含秋种工作经费50万元) | 县委办、县政府办《关于抓好2022年秋种工作的意见》(办〔2022〕50号) | 300.00 | 农业股 | |
寿县农业农村局 | 机械强农项目 | 《中共寿县县委 寿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科技强农机械强农促进农民增收行动方案(2022—2025 年)〉的通知》(寿发〔2022〕10号) | 500.00 | 农业股 | |
寿县农业农村局 | 农作物秸秆产业化利用项目 | 《安徽省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和畜禽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徽省秸秆综合利用2022年工作要点的通知》(皖农秸组办函〔2022〕1号) | 177.00 | 农业股 | 新增项目。总资金1320万元,其中县配套177万元。据实结算 |
寿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 | 动物疫情防控与管理经费 | 皖农财【2019】911号 | 80.00 | 农业股 | 非部门,据实结算 |
寿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 | 动物疫情防控与管理经费 | 皖农牧[2015]10号 | 64.00 | 农业股 | 非部门,据实结算 |
寿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 | 动物疫情防控与管理经费 | 皖农财[2012]146号 | 106.00 | 农业股 | 非部门 |
寿县水利局 | 行蓄洪区安全建设2023年工作经费 | 《寿县淮河行蓄洪区安全建设工作实施意见》(寿发〔2019〕11号) | 15.00 | 农业股 | 移民办 |
美丽办 | 工作经费 |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2年1月12日正式印发的《安徽省“十四五”美丽乡村建设规划》(皖农社〔2022〕6号) | 24.00 | 农业股 | |
寿县气象局 | 人员补助 |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气象局关于进一步落实气象事业双重计划财务体制的通知(财农〔2015〕1151号)》 | 70.70 | 农业股 | |
寿县气象局 | 气象局运转经费 |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意见(皖政办〔2013〕26号)》、《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气象局关于进一步支持气象事业发展的通知》(财农〔2013〕92号)、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气象事业高质量发展助力现代化五大发展美好淮南建设的意见(淮府办〔2020〕16号)、《关于请求解决寿县C波段双偏振天气雷达站维持经费的请示》、《关于印发淮南市气象灾害电子显示屏公共预警网建设方案的通知(淮府办[2011]153号)》、《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气象为农服务工作的意见(淮府办[2013]40号)》、《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气象为农服务工作的意见(寿政办【2016】13号)》、《关于申请开展寿县监测预警能力提升项目建设的请示》 | 47.60 | 农业股 | |
寿县气象局 | 气象局运转经费 |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气象局关于进一步支持气象事业发展的通知》财农〔2013〕92号)、《安徽省人民政府进一步加强防雷安全监管的意见(征求意见稿)的修改意见-省财政厅》、《淮南市人民政府 安徽省气象局 关于共同推进淮南气象现代化建设合作协议》、《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淮府办秘〔2021〕57号)》 | 7.20 | 农业股 | |
寿县气象局 | 气象局运转经费 | 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气象事业高质量发展助力现代化五大发展美好淮南建设的意见(淮府办〔2020〕16号)、《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气象局关于进一步支持气象事业发展的通知》(财农〔2013〕92号)、《关于申请开展寿县监测预警能力提升项目建设的请示》 | 44.10 | 农业股 | 一次性项目 |
寿县气象局 | 气象局运转经费 | 《关于申请开展我县监测预警服务能力提升相关项目建设的报告》(寿气[2022]18号 | 40.48 | 农业股 | 一次性项目 |
寿县砂石管理中心 | 砂石管理工作经费 | 寿县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第36期) | 208.00 | 农业股 | 含人员经费 |
砂石管理中心 | 打击非法采砂和保障合法采砂专项管理经费 | 关于淠河河道寿县段采砂经营权处置情况的汇报:县政府常务会议(第49次 ) | 480.00 | 农业股 | 隐贤、张李、砂石中心各200万元(乡镇400万30%压减) |
寿县财政局 | 劝耕贷风险补偿金 | 皖财农【2021】192号-安徽省农业信贷担保县级风险补偿资金管理办法 | 80.00 | 农业股 | 农业农村股 |
预算预留 | 八老工龄补助 | 1.离任村干部生活补助经费;2.县退出村医生活补助经费;3.老民师教龄补助;4.农村老电影放映员工龄补助;5.老农民技术员工资;6.农村老兽医工龄补助;7.老拖拉机手工龄补助;8老公路农民代表工(养护工)工龄补助金 | 4500.00 | 预算股 | |
预算预留 | 全县大型综合会议费 | 248.00 | 预算股 | 统一预留 | |
预算预留 | 外出学习考察经费 | 5.00 | 预算股 | 统一预留 | |
预算预留 | 全县重点工作考评奖金 | 800.00 | 预算股 | ||
预算预留 | 行政事业发展支出 | 5397.52167 | 预算股 | ||
预算预留 | “放管服”专项补助经费 | 1000.00 | 预算股 | ||
预算预留 | 人员零星增资经费 | 10000.00 | 预算股 | ||
预算预留 | 人员死亡安葬费和抚恤金 | 1200.00 | 预算股 | ||
预算预留 | 绩效奖金及离退休人员增发补贴 | 1.2023年离退休增发补贴预测17729万元,年已编入2000万元,未编1.6亿元;2.2022年全年绩效结算4.2亿元:在职公务员及事业单位等人员共计15569人, 人均绩效奖金33300元测算51845元;离休69人按公务员基础绩效90%测算138万元;退休9322人按公务员基础绩效85%测算17591万元,共计69574万元。2022年已预发27404万元,2023年清算约需42170万元。 | 58000.00 | 预算股 | |
预算预留 | 配套公积金 | 配套基数:1.提租补贴1亿元;2.乡镇艰苦补贴0.45亿元;2022年在职人员绩效结算3.1亿元。 | 6000.00 | 预算股 | 根据绩效奖金、乡镇工作补贴、艰苦偏远津贴、提租补贴预算按12%测算 |
预算预留 | 提租补贴 | 10000.00 | 预算股 | ||
预算预留 | 乡镇艰苦补贴 | 4500.00 | 预算股 | ||
预算预留 | 公车改革运行经费 | 500.00 | 预算股 | ||
预算预留 | 税收征管经费 | 3000.00 | 预算股 | ||
预算预留 | 预备费 | 预算法 | 7500.00 | 预算股 | |
预算预留 | 财政体制结算资金 | 《寿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完善乡镇财政管理体制的意见》(寿政秘(2021)20号) |
15000.00 | 预算股 | |
预算预留 | 民生工程县级配套 | 30000.00 | 预算股 | ||
预算预留 | 2023年偿还一般债券利息 | 14450.00 | 预算股 | 含世行贷款利息177万元、服务费7万元 | |
预算预留 | 政府购买服务经费 | 480.00 | 预算股 | ||
预算预留 | 省经济发达镇发展专项资金 | 《寿县炎刘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寿〔2021〕120号 | 200.00 | 预算股 | |
预算预留 | 防汛抗旱经费 | 水利局150万元,应急局110万元。 | 260.00 | 预算股 | |
预算预留 | 人才引进专项资金 | 500.00 | 预算股 | ||
预算预留 | 退役军人专项资金池 | 皖办发【2018】37号 | 2200.00 | 预算股 | 享受资金池同等待遇的207人。包含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待安置期间生活费及社保55万元及部分符合条件退役军人社保接续经费80万元 |
预算预留 |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缺口县级补助资金 | 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财政预算管理和基金收支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财社[2017]8号) | 24800.00 | 预算股 | 1.基本养老金收入2.52亿元,支出5.82亿元,差额3.3亿元。2.退休人员职业年金单位缴费零星做实约1800万元,按人均5万测算,预估退休人员360人。 |
预算预留 | 历年职业年金消化补缴 | 关于调整财政全额供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单位缴费方式有关事项的通知(皖人秘[2021]181号)、关于财政全额供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单位缴费方式调整及以前年度记账金额消化的方案(淮人社发[2021]95号) | 3000.00 | 预算股 | 分五个年度消化。按照我县2021年底预估形成记账金额5.12亿,按照每年8.5%的综合收益率记息,五年共支付5.98亿(2021年未消化、2022年消化1.455亿、2023年预测消化1.5亿、2024年消化1.5亿、2025年消化1.5亿)。 |
预算预留 | 特困企业补助 | 拨款报告需分管县长签字。 | 105.00 | 预算股 | 住建局、畜牧中心、房管中心、供销社、交通局、农机中心、农业农村局、水产中心、文旅局 |
预算预留 | 城乡居民医疗、职业基本医疗2021年度疫苗支出地方财政应补助部分 | 关于医保基金负担新冠病毒疫苗及接种费用财政补助有关事项的通知(皖财社[2021]310号)、关于下达2021年新冠病毒疫苗及接种费用财政补助资金的通知(社[2022]85号) | 1271.00 | 预算股 | 2021年1-6月共支出3077.66万元*0.3*0.6=553.98万元,7-12月地方财政应配套717万元 |
预算预留 | 企业养老2022年增资地方财政应补助部分 | 关于上解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2022年调标财政补助资金的通知 | 156.00 | 预算股 | 2307人*112元/月*12*0.05=155.04万元 |
预算预留 | 农产品(含食品)快检经费 | 市监局食品检验室、快速检测室工作经费115万元,农委农产品检验170预算股统一预留 | 220.00 | 预算股 | |
预算预留 | 暖民心行动 | 寿办发【2022】7号县委办政府办印发《就业促进行动方案》等暖民心行动方案的通知 | 2000.00 | 预算股 | |
预算预留 | 2023年世行贷款还本支出 | 参照2022年还本 | 120.00 | 预算股 | |
预算预留 | 2023年革命老区资金安排项目 | 汇报材料 | 3000.00 | 预算股 | |
预算预留 | 国投城投机关工作人员误餐补助 | 1700人*550元/月*12月=1168.2万元 | 1168.20 | 预算股 | |
组织部 | 干部教育培训经费(含二十大精神集中轮训) | 干部教育200万 | 320.00 | 公支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