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寿县县医院南区及配套实施建设项目节能评估报告的审查意见

发布时间:2023-01-17 14:32信息来源:寿县人民政府文字大小:[    ] 背景色:       


寿县人民医院、寿县新桥国际产业园管委会:

    你们报送的《寿县县医院南区及配套实施建设项目节能报告》及相关资料收悉,经委托安徽天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组织专家组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寿县县医院南区及配套实施建设项目节能报告。

二、项目建设单位在落实节能报告各项节能措施基础上,应改进和加强以下节能工作:

1、要全面落实专家组评审意见,做好生产设备的综合保养、提高能源利用率,杜绝各类能源的跑、冒、滴、漏现象。

2、项目建设要按照建筑节能要求,建筑设计尽量采用自然光,满足医院住院人员操作需求。

3、采购生产设备要达到能效等级。

4、项目代码:2206-340422-04-05-661016

二、项目性质、规模、地点、用能结构、用能工艺等发生重大变化,或年综合能耗总量超过节能审查意见规定的能耗总15%以上的,项目单位应按有关要求重新办理相关手续。

三、项目建成竣工后需按程序向我委提出节能验收申请,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2023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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