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寿县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及重点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有关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2-12-15 10:29信息来源:寿县财政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六安元一会计师事务所接受淮南市寿县财政局委托,于2022年4-5月期间,对寿县2021年部分部门整体支出及重点项目支出进行了绩效评价,被评价部门对其提供的财务会计资料及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考评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查阅部门的预决算财务会计资料、项目立项批复实施相关资料、询问及实地调查现场等我们认为必要的考核程序,考评情况如下:

 

一、评价项目情况

    1.部门整体支出:寿县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评价项目10个,包括:寿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寿县人民检察院、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寿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寿县农业农村局、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寿县寿春镇政府、寿县陶店乡政府、寿县张李乡政府、寿县众兴镇政府。

2.重点支出项目:寿县2021年部门重点支出评价项目43个,包括:高铁站建设配套项目、粮食仓储设施建设、县级储备小麦补贴、扶贫工作经费、公安局交管大队经费、公安局智慧监管项目、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行政中心及城投大厦水电气等经费项目、学生营养餐计划食堂运转经费项目、迎河镇现代农业示范区专项经费、信访维稳经费、离休干部医疗费项目、高铁站给水管道安装工程、古城区拐角塘整治工程二期绿化安装工程、寿县县域垃圾治理工程项目、寿县路灯电费及维修材料、新城区临时农贸市场建设项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双拥等退役军人事务费、创建全省文明县奖补资金、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试点工作项目、安徽楚文化博物馆项目、瓦埠湖大桥及连接线工程项目、济祁高速三觉连接线、寿县靖淮路(G237八南路)改造、寿县高铁站综合停车场、寿县备用水源池、寿县体育中心游泳馆、寿县文化艺术中心、寿县海绵城市(龙吟湖湿地公园)、清源水务污水处理费和污泥处置费、土地出让业务费、八公山风景区管理经费、残疾人免费参保补助、“一户多残”家庭生活补助、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城区环卫第三轮外包、城区G237(S203)淮六路九龙至堰口段升级改造工程、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砂石管理中心运转经费、爱国卫生运动专项经费、人口健康基金救助、村卫生室日常运行工作经费、清真寺无相宝殿和南讲堂修缮。

3.评价基准日:2021年12月31日。

 

二、绩效评价的内容

1.部门整体支出评价内容:年度预算决策、预算执行、预算管理、制度建设、工作任务完成及工作质量、履职效益等情况。

2.重点支出项目评价内容:项目立项批复、项目进展、项目组织管理、资金到位、资金管理、完成投资额、项目产出及效果等情况。

三、评价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2.《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2018年9月1日);

3.《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财政部财预〔2021〕10 号);

4.《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

5.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完善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的通知》;

6.《关于印发寿县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方案的通知》(寿政办〔2016〕31号);

7.《中共寿县县委寿县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落实意见》(寿发[2019]20号);

8.《寿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暂行办法》(寿财绩效[2021]124号);

9.本级财政资金的相关管理规定;

10.项目实施方案中确定的绩效目标;

11.其他相关资料。

 

四、绩效评价原则及方法

1.绩效评价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科学规范。绩效评价注重财政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有效性,严格执行规定的程序,采用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

2)公正公开。绩效评价客观、公正,标准统一、资料可靠,依法公开并接受监督。

3)绩效相关。绩效评价针对具体支出及其产出绩效进行,评价结果清晰反映支出和产出绩效之间的紧密对应关系。

2.绩效评价方法。主要使用比较分析法、因素分析法、公众评判法,通过对绩效目标与实施效果比较,分析目标实现程度,通过不因同因素的权重评比,进行综合分析,同时抽样实地调研及现场数据复核分析等评价方法进行评价。

 

五、评价指标

依据《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财政部《关于印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21〕10号)等有关文件规定,参考安徽省财政厅制定的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框架及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指标框架标准,结合部门及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分别设置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其中:

1.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共设置4个一级指标、7个二级指标和26个三级指标,分别为:决策、过程、产出、效果,其中:决策包含2个二级指标和5个三级指标;过程包含3个二级指标和13个三级指标;产出包含1个二级指标和4个三级指标;效果包含1个二级指标和4个三级指标,指标分值100分;

2.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共设置4个一级指标、6个二级指标、20或21个三级指标,分别为:项目投入、项目过程管理、产出、效益效果,其中:项目投入包含2个二级指标和4个三级指标;项目过程管理包含2个二级指标和8个三级指标;产出包含1个二级指标和4个三级指标;效果包含1个二级指标和4个或5个三级指标,指标分值100分;

六、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接受贵局委托后,六安元一会计师事务所组织精干力量,成立3个评价小组,全力投入工作。截至2021年5月31日,收到项目部门报送评价资料53份。现已完成绩效评价53个,撰写了绩效评价报告。

 

七、评价结果情况

1.评价得分

已完成绩效评价53个,其中部门整体支出评价10个,有8个项目评价为“优秀”(90分以上),有2项目评价为“良好”(80-90分),评价最高分97分,最低分88.1分,平均分93.55分,优秀率为80%。重点支出评价项目43个,有33个项目评价为“优秀”(90分以上),有10个项目评价为“良好”(80-90分),评价最高分98.5分,最低分83分,平均分92.22分,优秀率为76.74%。

2.评价结果分析

1)预算及支出情况:寿县2021年10个部门整体预算支出78,105.10万元,实际支出78,322.52万元;寿县2021年43个重点项目预算支出59,769.86万元。实际支出50,302.33万元。

2)项目绩效情况:此次评价的10个部门均能按照部门职责权限履职尽责,保持部门高效运转,绝大多数部门较好的完成年度工作任务,实现绩效目标。重点项目的实施保障和改善民生、增进人民福祉,完善服务场所和设施等发挥了较好作用,有利于维护整个社会的稳定发展。项目的实施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可持续影响。

3)存在问题情况:部门整体支出中部门基础数据完整准确,年度计划及预算可执行,总体绩效目标明确,但存在部门未严格执行预算,经费超支等现象。所评价的10个部门整体支出,其中有2个部门超预算、1个部门预算未执行到位。重点项目支出中绝大多数项目绩效目标明确、资金投入到位、项目管理规范、资金使用规范,部分项目存在绩效指标不够细化量化,不可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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