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权力事项廉政风险点清单
2022年权力事项廉政风险点清单 | ||||||
序号 | 权力事项 | 廉政风险点数量 | 表现形式 | 风险等级(高、中、低) | 防控措施 | 责任股室 |
1 | 临时用地审批 | 2 | 1、违反规定,符合条件但不予受理的,不说明原因及依据;接受请托,违规对不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不能一次性告知和说明所需材料。 | 中 | 1、认真执行临时用地办理相关规定,严格依法履行职责,杜绝因人为因素影响办理相关事务的行为; | 用途管制股 |
2、相关股室的会审意见; | ||||||
3、坚决按照制度和程序办事,重大事项坚持集体会审; | ||||||
2 | 征收集体土地 | 2 | 1、未按照有关规定对征收集体土地进行 告知、调查确认、组织听证、张贴公告等情形的; |
中 | 1、加强政策宣传,认真做好征地前的报批程序; 2、规范行政工作流程,提高效能,健全相关股室会审制度,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对用地材料进行受理、申报; 3、按照征收集体土地工作流程办理集体土地征收工作。 |
用途管制股、 各中心所 |
2、未按照《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规定, 对受理城乡土地征收、农用地转用土地项目进行审查、审核,导致对不符合条件的建设用地项目受理,或未按标准办理的; |
中 | |||||
3 | 征地补偿安置 | 3 | 1、对依法应当由村委会、村民小组及村民签 | 低 | 1、加强政策宣传,严格政策规定; 2、认真遵守各项廉政纪律,落实人员业务培训,提高业务素质; 3、坚决按照制度和程序办事,重大事项坚持集体会审。 |
用途管制股、 各中心所 |
2、对依法应当组织征地听证而未组织听证的 | 低 | |||||
3、对依法应当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而 | 低 | |||||
4 | 土地收储 | 4 | 1、收储项目确定; 2、收储计划(包括资金计划)的委托编制单位选择; 3、收储土地价格评估单位选择; 4、收储资金的支付。 |
低 | 1、收储计划(包括资金计划)的委托编制单位按相关规定产生; 2、收储土地价格评估单位按相关规定产生; 3、收储资金的支付严格按资金支付程序办理。 4、收储项目的确定,进行充分论证,并经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审核,县政府常务会议批准。 | 收储中心 |
5 | 储备地块管护、租赁、前期开发 | 3 | 1、是否按招标程序确定看护单位、租赁单位; 2、是否按招标程序确定前期开发施工单位; 3、是否按招标程序确定委托中介服务机构; | 低 | 1、委托地方政府管护储备地块。 2、按规定程序办理储备土地租赁手续。 3、公开招标确定前期开发施工单位。 4、根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购买公共服务。 |
收储中心 |
6 | 出让评估 | 2 | 1、是否按招标程序确定评估机构; 2、是否对评估机构提出不当要求 | 低 | 1、按招标程序确定评估机构。 2、要求评估机构严格执行评估规程。 3、明确不当评估的责任由评估机构负责。 |
开发利用股 |
7 | 行政处罚 | 3 | 对人情案或领导打招呼的自然资源违法行为不依法立案。 | 中 | 1、制定自然资源违法案件会审制度;2、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建立责任追究制度,执行执法案卷评查制度,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3、坚决按照制度和程序办事,重大事项坚持集体会审。 | 执法监察大队 |
案件调查时,隐瞒事实,湮灭证据,在案件调查报告中,凭个人好恶,自由裁量权空间过大,不能依法提出处罚建议。 | 中 | 执法监察大队 | ||||
决定环节违法违规决定。 | 高 | 局领导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