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任务实施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6-09 16:14信息来源:寿县人民政府文字大小:[    ] 背景色:       


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2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任务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函2022498号)要求,现就做好我2022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任务实施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及省市县委要求,围绕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副产品有效供给,坚持以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建设为主线,以农业先进适用技术示范样板为载体,以提升农技推广服务效能为目标,强化公益性农技推广机构主责履行,推动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发展,加快信息化服务手段普及应用,为我县实施“两强一增”行动计划、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科技支撑和人才保障。

二、年度目标

建设5个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推广10项以上农业主推技术农业绿色高质高效技术模式3项以上),全农业主推技术到位率超过95%。85%以上科技示范户、专家、特聘农技员,90%以上农技人员应用中国农技推广信息平台开展在线指导和服务效果展示。对全2/3以上在编在岗基层农技人员开展连续5天以上的脱产知识更新培训。招募特聘农技员3名。

、重点任务

(一)确保稳粮保供重点任务有效落实。强化基层农技推广机构公益性职责履行,调动县乡农技推广力量,全面支持稳粮保供、大豆油料扩种、“菜篮子”产品供给,应对农业重大自然灾害和病虫害、脱贫地区产业发展等重点任务落实,优先做好小麦“科技壮苗”全程田间管理、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再生稻栽培等技术推广服务工作。

(二)加快主导品种主推技术落地应用。选用适宜本地农业生产的主导品种,完善县级主推技术遴选发布机制,重点围绕稳粮增产、地力提升、土壤改良等需求,继续大力推广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综合利用技术、稻渔综合种养技术等优质绿色高效技术模式和2022年省级发布推介的78项农业主推技术。不断优化专家指导团队,开展技术指导,加快先进技术进村入户到田。按照相关文件要求,规范遴选、精准培育农业科技示范户,继续推行农技人员包村联户服务制度,每位农技人员包保服务不低于5个科技示范户。

(三)打造先进农业技术展示平台。聚焦县域农业主导产业和优势特色产业,建设5个相对稳定的基层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示范展示基地按照标准样式统一竖立标牌。聚焦粮油等主要农作物和规模养殖全程机械化,依托家庭农场、农机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养科技带动户,加强农机农艺融合集成应用展示示范,加快推广全程机械化生产技术。

(四)实施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招募特聘农技员3,完善特聘计划实施办法、规范服务协议或合同,明确服务内容和考核标准,严格招募程序,合理确定待遇,服务期限原则上不超过1年。优先续聘考核优秀人员,完善特聘人员信息化管理服务。

(五)提升基层农技推广队伍素质能力。加强培训规划制定、课程模块设置和师资库建设管理。遴选推荐一批农技推广骨干人才参加省级集中脱产培训。县级组织开展不少于5天的农技人员知识更新培训,其中实训课程不少于2天。鼓励通过收看中国农村远程教育网农科讲堂、订阅《农民日报》等途径,以及脱产进修、在职研修等方式提升业务能力。落实《关于加强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的若干措施》(皖农人2022〕56号,吸引高素质人才进入农技推广队伍。完善绩效评价机制,对长期扎根一线、作出突出贡献的农技人员,在职称评聘、评先评优、绩效激励等方面予以倾斜。

支持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发展支持社会化服务组织探索“技物结合”、“技术托管”等服务模式,开展农业科技服务。引导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组织通过建立“田间学校”等方式开展先进技术试验示范。落实《关于加强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皖科农2021〕6号),加强我县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七)创新农业科技县域服务模式。推动县域农技推广机构与科研院所、涉农高校、农业科技服务公司等社会化服务主体联合开展技术推广服务。发挥农技推广机构和人员对科技特派团帮扶工作的承接作用,支持科技特派团开展农技人员培训、特聘农技员招募、先进技术示范展示等工作。

(八)提高农技推广服务信息化水平。引导广大农技人员、特聘农技员、专家使用中国农技推广信息平台在线开展业务培训、问题解答、互动交流等技术服务,鼓励广大农民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利用信息平台获取服务信息,发挥信息平台在管理决策和快速精准服务方面的重要作用。将中国农技推广信息平台应用纳入农技人员、特聘农技员、科技示范户培训内容。

、资金用途及标准

1基层农技推广服务。

1)主要用于基层农技推广人员进村入户开展技术服务发生的交通费、误餐费、通讯费等支出,该项支出不超过资金总额的25%

2)用于聘请专家开展技术指导和培训发生的差旅费、交通费、劳务费等支出,按专家服务次数计算。专家从事正常工作职责范围内的技术推广、指导服务工作,不在列支范围内。

3)用于基层农技推广人员完成农技推广重大任务并由县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评价的绩效奖励,该项支出不超过资金总额的5%

4)用于技术资料印刷、制度建设及工作考评等发生的费用,该项支出不超过资金总额的5%

2农业科技示范。主要用于示范展示基地和科技示范户开展新品种、新技术、新装备、新模式试验示范展示所需的农(兽)药、肥料、饲料、种子、种畜禽、水产苗种、试验设施装备等物资投入,以及组织展示、观摩培训活动等发生的费用支出。

3基层农技推广队伍建设。主要用于基层农技推广人员参加培训和学历提升教育、信息化技术应用等发生的费用。对实施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人员给予适当补助。具体标准和发放方式,由县农业农村会同财政确定,报省备案。

、实施要求

(一)强化统筹协调。县农业农村局发挥牵头作用,推动政策衔接配套,健全工作组织协调机制,统一组织(种植、畜牧、水产、农机等部门)任务实施,统一报送信息,统一组织服务,统一督查通报,统一考核奖惩。

(二)规范组织实施。紧紧围绕年度目标和重点任务,落实落细各项工作措施,精心组织,规范操作,强化过程监管,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要定期开展实施情况调度,准确掌握执行进度,及时解决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三)加强资金监管。实行资金专账管理和审计报告制度。资金支付按照财政国库制度或报账制管理有关规定执行,严禁用于发工资、办公经费、基础性农业科研、购买农业科技成果和专利以及与技术推广服务无关的其他支出,确保专款专用,对截留、挪用等违规违法行为,将严肃处理。

(四)强化绩效考核。以农技推广服务实效、服务对象满意度等为核心,通过集中交流、在线考评、实地核查、交叉考评等方式开展全过程全覆盖绩效考评,考评结果与粮食安全责任制、下年度资金预算安排挂钩。建立三方共同考评制度,加强对农技人员的工作完成情况、农民对服务满意情况和技术服务水平等进行综合评价。

(五)加强交流宣传。充分挖掘任务实施中的有效做法和成功经验,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模式,通过现场观摩、座谈交流等方式和网络、报纸、电视等渠道进行推介宣传。注重选树典型,对在保障农业生产、带动产业发展中涌现出的先进事迹和农技人员等加大宣传,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支持农技推广工作的良好氛围。

 

   202269日  

 

                                                                                         

 抄送: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     

 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6月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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