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中共寿中共寿县县委办公室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深化新一轮林长制改革的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2-06-29 14:09信息来源:寿县人民政府文字大小:[    ] 背景色:       


中共寿县县委办公室 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深化新一轮林长制改革的

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一、出台背景和依据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推进林长制改革决策部署,依据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新一轮林长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皖办发〔2021〕21号)、《中共淮南市委办公室、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深化新一轮林长制改革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淮办〔2021〕40号)、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寿县增绿补绿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寿政办秘〔2019〕6号)、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淮南市高质量农田林网建设“618”三年提升行动计划》的通知(淮府办秘〔2022〕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制定印发《关于深化新一轮林长制改革的实施方案》。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高质量推进林长制改革示范区示范创新点建设;全面落实《安徽省林长制条例》,健全“五绿”并进目标责任体系,构建多元共生、健康可持续的自然生态系统,完善生态产业化、产业生态化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全面提升林业资源生态、经济和社会功能,为加快建设现代化美好寿县作出新贡献。

三、起草过程

《中共淮南市委办公室、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深化新一轮林长制改革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淮办〔2021〕40号)文件出台后,2021年12月15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按照县领导指示要求起草了《方案》初稿;2021年12月22日-12月28日,县林长办印发《关于深化新一轮林长制改革的实施方案》意见的函,征求各乡镇、各成员单位意见,并根据反馈的意见进行了修改;2022年2月24日,县政府组织召开了《方案》研讨会,县分管领导主持会议,县有关林长制会议成员单位和重点乡镇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议对《方案》送审稿提出了修改意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方案》进行了第二次修改;2022年3月中旬,《方案》通过县政府合法性审查;2022年5月9日,《方案》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第8次会议审议通过,2022年6月16日,《方案》经县委常委会议第17次会议审议通过;2022年6月27日,县委、县政府印发《关于深化新一轮林长制改革的实施方案》。

四、工作目标

2025年,寿县林长制组织体系和目标责任体系更加完善,林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初步实现代化。森林覆盖率8.5%以上,林木蓄积量达到160万立方米,湿地保护率超过45%,林业总产值达到26亿元以上。

五、主要内容

《方案》共分为总体要求、压紧压实林长职责、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4个部分。

一是明确林长职责,健全责任体系,贯彻落实《安徽省林长制条例》、《寿县林长履职述职制度(试行)》、林长制工作督察制度和考核办法,压紧压实林长职责,促进林长履职,提升履职能力。

二是完善五绿并进机制,实施平安森林、健康森林、碳汇森林、金银森林和活力森林 “五大森林行动”。发挥护林组织作用,加强执法队伍建设,落实好“一林一员”网格化管理和“一林一警”工作制度,推进森林资源网格化和信息化管理,统筹推进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鼓励公民积极参与造林绿化,统筹城乡造林绿化,制定县级财政奖补政策,推进省级森林城镇、森林村庄、生态廊道和农田林网建设;建立县级林业碳汇基金,培育碳汇森林,开展碳汇监测,促进林业碳汇交易;落实县级奖补政策,大力培育新型经营主体,推进产业发展;深化集体林权改革和国有林场改革,建立市场化、多元化林业投入机制,鼓励、引导金融机构开展绿色金融产品,支持林业发展。

六、创新举措

一是着力林长履职尽责。对压实林长职责、提升履职能力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强调建立完善的林长履职监督机制;二是着力增绿扩量。对生态廊道、森林城镇、森林村庄、农田林网建设等工作,明确了工作要求,分项设定了任务指标;三是着力产业发展。充分发挥我县林业自然优势,培育发展经济林基地、苗木花卉基地、森林旅游基地,发展林下经济、林产品加工产业,大力培育新型林业经营主体,实施林业品牌战略;四是着力完善政策体系。结合我县实际,设立了县级财政支持新一轮林长制改革的政策体系,明确成片造林、村片林、林荫大道、农田林网建设工程、森林村庄和森林城镇创建及成功申报国家级、省级、市级林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林业产业示范基地、示范园区、森林康养基地、专业示范社、示范家庭林场补偿标准,加大林业发展支持力度。五是着力加强组织领导。《方案》明确按程序成立林业工作机构,负责全县林业工作,确保深化新一轮林长制改革向纵深推进。

七、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

是加强组织领导,统筹谋划,明确责任,创新举措,务求取得实效;二是建立县级财政支持新一轮林长制改革政策体系,制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督促项目实施,严格资金管理;三是加强基层站所建设,稳定基层林业队伍,加快推进森林防火、有害生物防治、生物多样性保护、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科研科普等基础设施建设;四是实施林业科技创新与推广工程,开展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战略研究与林长制改革综合效益研究。五是协同推进淮河和江淮运河生态廊道建设、林长制改革示范区创新点建设等;六是将林长制纳入党委和政府年度考核,考核结果作为有关党政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重要依据。

 

八、政策咨询渠道

解读机关:寿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解读科室:林长办

解读人:戴应喜

联系方式:312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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