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四十四次会议
12月25日,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四十四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陶良慧主持会议,副主任曹永军、王延友、杨之江、李家明,以及常委会组成人员共32人出席会议,符合法定人数。县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卢胜, 县法院院长王英海,县政府办、县监察委、县检察院和县人大常委会办事机构的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会议表决通过关于接受王保辉辞去寿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请求的决定;通过关于接受个别代表辞职请求决定,并通过代表变动公告。会议依法任命陈小龙同志为寿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并决定代理检察长。
(初审:余涛 责编:赵鸿冰 终审:张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