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负责人解读】:寿县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李中禄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细则的解读
寿县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李中禄就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细则进行解读。
一、制定背景和依据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18号)、《安徽省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皖政办秘〔2019〕64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以下简称“三项制度”)。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落实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全面推行我县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提供政策依据。对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政府的公信力、营造公开透明、规范有序、公平高效的法治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三、起草过程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面推进依法治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对推行三项制度作出全面规范和任务分解,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四、工作目标
我县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以及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各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及时向社会公开行政执法信息,全面实现执法公开透明。
五、主要内容
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各行政执法机关要依法及时向社会公开行政执法信息,全面实现执法公开透明。
(一)明确公示责任
(二)落实公示平台
(三)强化事前公开
(四)规范事中公示
(五)加强事后公开
二、全面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行政执法机关要通过文字、音像等记录形式,对行政执法全部过程进行记录,做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
(六)完善文字记录
(七)规范音像记录
(八)严格记录归档
(九)发挥记录作用
三、全面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行政执法机关作出重大执法决定前,要严格进行法制审核,未经法制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
(十)明确审核机构
(十一)明确审核范围
(十二)明确审核内容
(十三)明确审核责任
四、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
加快推进执法信息互联互通共享,为行政执法更规范、群众办事更便捷、政府治理更高效、营商环境更优化奠定基础。利用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信息系统,逐步构建操作信息化、文书数据化、过程痕迹化、责任明晰化、监督严密化、分析可量化的行政执法信息化体系。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的决策部署和省、市工作要求,推动政务服务“一网通办”,依托电子政务外网开展网上行政服务工作,全面推行网上受理、网上审批、网上办公。
六、创新举措
本次法治宣传活动创新了活动形式,整合司法行政法律服务资源,进一步拓展和深化服务企业的深度和广度,形成司法行政部门服务企业发展的整体合力,推动司法行政部门“送法进万企 法治助发展”活动常态化、制度化。
七、保障措施
县政府相关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作为本部门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做好“三项制度”组织实施工作。要建立工作协调机制,指导协调、督促检查工作推进情况。各部门要加强和完善行政执法制度建设,形成统筹行政执法各个环节的制度体系;开展培训宣传,加强督促检查,确保“三项制度”各项任务全面落实。各行政执法机关要按照本系统行政执法机关执法装备配备标准、装备配备规划、设施建设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报同级政府同意后实施。司法行政机关要汇总建立本级法制审核人员数据库。取得法律职业资格的执法人员可简化或免于执法资格考试。各行政执法机关要严格按照标准配备执法装备,将执法装备需求报本级人民政府列入财政预算。严格执行罚缴分离的收支两条线,严禁将收费、罚没收入同部门利益直接或变相挂钩。落实基层执法人员工资政策,严格执行执法人员人身意外伤害和工伤保险制度,落实国家抚恤政策。
八、下一步工作
2020年,寿县司法局将在19年送法进万企活动的基础上,进一步总结经验方法,在全县开展法治宣传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