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解读】【单位主要负责人解读】王教斌解读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相关政策

发布时间:2020-05-25 09:20信息来源: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解读人:王教斌   县人社局党组书记、局长

 一、什么是“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
 王教斌: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是指经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单位),提供适宜见习岗位,吸纳毕业2年内离校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进行3-12个月的就业见习,支付见习人员基本生活补助,提升高校毕业生就业能力的一项制度。
二、就业见习的原则:
王教斌:坚持个人自愿参与、政府组织主导、社会共同承办的原则。
 三、就业见习工作的目标任务:
 王教斌:就业见习工作列入省就业创业促进民生工程,帮助高校毕业生提升综合素质和职业能力,增强就业竞争力,尽快实现就业。
四、“就业见习”与“毕业前实习”有何区别?    
王教斌:“毕业前实习”和“就业见习”都可以帮助大学生增加工作经验,提高就业能力,为正式就业做好准备。但两者有一定区别。 
    
1时间不同。“毕业前实习”是毕业前,“就业见习”是毕业后。毕业后尚未找到工作的高校毕业生,可以申请到就业见习基地(单位)参加就业见习(每位高校毕业生只能参加一次就业见习);2待遇不同。“毕业前实习”期间,用人单位可酌情给毕业生一些待遇,也可不给;但“就业见习”期间,见习单位必须提供基本生活补助,并为每人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五、“就业见习”与“就业”有何区别?
    王教斌:1
“就业见习”不是试用期,也不是正式就业,因此不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只签见习协议。见习期结束后,见习毕业生被见习单位正式录(聘)用的,签定劳动合同(见习期也可作为试用期);没有被见习单位正式录(聘)用的,经考核后离开见习岗位。2、能够提供见习岗位的企事业单位,都是经过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认定的。
六、个人申请就业见习的条件:
王教斌:1在本地办理求职登记且有就业见习意愿的毕业2年内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包括户籍不在本地的高校毕业生);2、普通高校专科以上学历;3、国家级贫困县中职毕业生;4、16-24岁失业青年5、首次申请就业见习。
 七、就业见习个人申请流程:
 王教斌:1提供毕业证、身份证、《就业创业证》等原件及复印件,本人2寸免冠照片一张,并填写《寿县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申请表》;原件查验后返还,复印件留存备案;2、见习时间:3-12个月;3、报名地点:寿县人才交流中心及相关见习基地(单位)。
八、见习人员可以终止见习吗?
王教斌:见习人员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见习单位的见习规章及其他各项规章制度,服从见习单位的指导和管理。见习人员提前3天以书面形式通知见习单位,可以解除见习协议。见习期间见习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见习人员可立即终止见习:
 1未按照协议约定及时足额支付基本生活补助;2、未按照协议约定提供见习岗位或者见习条件的;3、安排见习人员从事有毒有害或有安全隐患的工作;4、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见习人员见习的;5、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见习人员人身安全的。
九、见习基地(单位)应具备哪些条件?
王教斌:1在我县范围内依法成立(注册)、登记的各类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2、符合我县产业发展导向且具有一定发展潜力,有一定规模,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在行业内具有较高知名度,并对就业见习工作具有积极性;3、能持续提供一定数量适合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的岗位;4、有专门的见习指导老师,完备的见习管理制度、见习计划和考核制度;5、能够按时为见习毕业生发放基本生活补助、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 6、认真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有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保护和职业防护措施。
十、见习基地(单位)的职责是什么?
王教斌:1制定本单位就业见习管理制度,明确相应部门和专职人员负责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管理工作,建立见习人员基础台账,落实各项见习措施;2、与见习人员达成见习意向后,应在一周内与见习人员签订《寿县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协议书》,并报寿县人才交流中心备案。备案资料作为见习基地申领见习补贴的重要依据;3、委派实践经验丰富、技术水平高、责任心强的技术或管理人员作为见习带教老师,帮助见习人员提高就业能力;4要及时掌握见习人员思想、工作和生活情况,加强安全管理和健康管理,不得安排见习人员从事有毒有害或具有安全隐患的工作;有职业卫生要求的,要定期组织见习人员进行健康检查;5应为见习人员按月足额发放生活补助;并为见习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6、见习期满,应根据见习人员的实际表现提出考核意见,并出具见习证明,作为推荐见习人员就业的依据之一。
十一、吸纳就业见习人员对见习基地(单位)的好处:
王教斌:1通过提供见习岗位、使用就业见习毕业生,可以为用人单位深入考察了解毕业生的综合素质,扩大选人视野,建立较为稳定的人才输送渠道和实现人才资源优化配置创造条件;2、可优先从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获得所需毕业生的信息等  
十二、见习基地(单位)可以终止见习协议吗?
王教斌:见习基地(单位)应遵守见习协议,维护见习人员的合法权益,妥善处理见习期间产生的问题,不得随意解除见习协议。见习期间见习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终止见习协议:
1已落实工作单位等不能继续参加就业见习的;2、不遵守见习规章制度且教育无效的;3、不服从企业管理给见习单位造成严重损失的;4、本人不愿意继续从事就业见习的。
十三、就业见习补贴待遇:
王教斌:见习单位给予见习毕业生每人每月不低于2000元的生活补助,其中财政按照每人每月1400元的标准给予单位见习补贴;按照200元/人的标准给予见习单位指导管理费用;见习对象参加见习应为其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标准为100元/人/年,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费用由财政承担。对见习期满后与见习毕业生签订12个月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且留用人数占当年度见习毕业生50%以上的见习单位,根据吸纳见习毕业生人数按照每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单位一次性奖励
十四、就业见习财政补贴申报程序及相关要求:
王教斌:见习基地(单位)在完成当年度高校毕业生见习工作后,及时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就业见习补贴。并提供以下资料:
1《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协议书》;2、《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证明》存根页;3、《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人员情况汇总表》;4、《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财政补贴申请表》;5、见习人员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书复印件、《就业创业证》复印件;6、见习基地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凭证;7、单位发放基本生活补助明细账(单);8、见习基地留用见习人员名单;9、见习单位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寿县人才交流中心对见习单位的见习补贴申请进行初审,经过公示无异议后,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报财政部门拨付。
就业见习补贴资金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申领和拨付,确保补贴经费专款专用、安全运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挤占挪用。对虚报、谎报见习人员数量及见习周期,骗取、套取就业见习补贴资金等违法违纪行为,一经查实,取消见习资格,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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