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象灾害警报与预警信号
寿县预警中
全文
标题
首页
政务资讯
政府信息公开
政务服务
互动交流
走进寿县
数据发布
政务新媒体
首页
资讯
公开
服务
互动
走进
数据
新媒体
您的位置:
首页
>
互动交流
>
答问知识库
淮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寿县管理部:关于公积金提取
发布时间:2026-05-19 15:40
信息来源:答问知识库
浏览次数:
字体【
大
中
小
】
分享到:
内 容:
你好!我看公积金装修提取,但我在大顺镇仇集蓄洪区迁建点的安置房,一没产证,二农村装修都是找人干的,没有装修合同和发票,请问怎么可以提取公积金呢?
答 复: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
装修提取需提供以下材料:身份证和银行一类卡,婚姻关系证明,不动产权证书。不需要提供装修合同及发票。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