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期回顾
访谈直播
寿县医疗保障局2027年度寿县城乡居民征缴及职工医保征缴相关业务访谈
直播时间:2026年10月27日
直播地点:寿县医疗保障局大会议室
访谈嘉宾:
主办单位:寿县医疗保障局
访谈简介:本次在线访谈邀请寿县医疗保障局石阳玲局长,围绕2027年度寿县城乡居民医保、职工医保征缴业务开展政策解读,介绍了城乡居民医保征缴启动安排、400元个人缴费标准、集中缴费时段与待遇享受周期,明确参保覆盖范围、大学生资助、特困、低保、残疾人等群体代缴资助政策,说明集中缴费期后外出务工人员、动态救助对象、新生儿、退出其他保障制度人员等特殊群体参保规则、等待期设置以及线上线下多种缴费办理渠道,同时详细讲解职工医保关系转移、医保退休补办、费用补缴、灵活就业参保、生育保险津贴申领等相关规定,方便广大群众清晰知晓医保参保政策、规范办理业务。
- 单位简介
- 小结分析
县医疗保障局贯彻执行党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县委的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医疗保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划标准,拟订全县医疗保险有关政策、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 (二)贯彻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三)贯彻落实省、市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贯彻落实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四)执行全省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 (五)落实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六)贯彻落实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县医疗卫生机构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建设。 (七)贯彻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八)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组织实施和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对外合作交流。 (九)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职能转变。县医疗保障局应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十一)与县卫生健康委员会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县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本次访谈中,石阳玲局长系统解读了2027年度寿县城乡居民和职工医保征缴相关政策,清晰回应了缴费标准、参保范围、资助代缴、延期参保、缴费渠道以及职工医保转移、退休办理、补缴、待遇等待期、生育津贴等群众高频关切问题,进一步普及了医保政策,增进了广大网友对医保征缴工作的理解,后续县医保局也将依托部门信箱及时回应群众的意见和咨询,持续做好医保参保服务保障工作。

皖公网安备 3404220200000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