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社局:咨询养老保险问题
来信人: 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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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时间:2026-08-31 0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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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寿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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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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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类型: 咨询
我的父亲截止目前已经满60周岁,老家缴纳的养老保险(6000元档)已满15年可以领取但还没申领,目前我父亲在上海工作其公司也为他交了上海的五险一金,我想了解一下,如果我父亲上海这边养老保险停止交了,可否把上海这边交的总金额转回老家的农村养老保险内后再领取,请相关部门帮忙解答一下,谢谢!
回复时间:2026-09-03 12:51
回复单位: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回复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贯彻实施《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4〕25号第七条规定:参保人员若在同一年度内同时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其重复缴费时段只计算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并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重复缴费时段相应个人缴费和集体补助退还本人。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已经提档补缴的情况下,建议参保人优先注销企业职工保险领取个人账户。县城乡居保中心咨询电话:0554-4034319。
县人社局已通过电话0554-4034319向该居民反馈答复意见,其表示满意。
皖公网安备 3404220200000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