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县县委办:人才引进政策咨询

来信人: 刘**** | 来信时间:2026-05-05 20:03 | 信息来源:寿县人民政府 |处理情况: [已回复] | 问题类型: 咨询
本人于2023年通过人才引进专项招聘进入寿县人民医院就职。根据《关于寿县事业单位人才引进的若干意见》(寿发2022 8号)二-(二)-1-(1)住房补贴条款原文:“本人或以配偶、子女名义在我县购买首套商品房的,全日制本科生可给予10万元、硕士生可给予20万元购房补贴”。本人当时为硕士人才引进。我想咨询 该项补贴对购房款数目有没有要求,即购房款是否需要达到多少万元。谢谢。
回复时间:2026-05-11 12:27 回复单位:寿县人民政府

回复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

    按照《中共寿县县委办公室 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寿县事业单位人才引进的若干意见》(寿办发〔2023〕9号)有关规定,急需紧缺人才本人或以配偶、子女名义在我县购买首套商品房的,全日制本科生给予10万元、硕士研究生给予20万元、博士研究生给予30万购房补贴(首次补贴50%、其余平均分4个年度补贴到位);享受租房补贴期间在寿县购买首套商品房,可申请转为购房补贴,购房补贴实际申领金额应扣除已领取的租房补贴额度。购房补贴不得超过购房合同所标注的总价。建议您向所在单位提交相关材料进行申报,县委人才办将会同县卫健委等部门进行联审,审核无误后按流程予以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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