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规局:房产证过户
来信人: 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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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时间:2024-11-21 1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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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寿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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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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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类型: 咨询
商品房过户需要带哪些证件?
回复时间:2024-11-22 15:12
回复单位:县自规局
回复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三十八条,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
(1)不动产权属证书;
(2)买卖、互换、赠与合同;
(3)相关税费缴纳凭证;
(4)其他必要材料。
不动产买卖合同依法应当备案的,申请人申请登记时须提交经备案的买卖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