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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县古城区老旧房屋维修相关业务在线访谈

直播时间:2024年9月29日

直播地点:县城管局大会议室

访谈嘉宾:

主办单位:寿县人民政府网

访谈简介:寿县城管局党组成员 郑辉在政府网 “在线访谈” 中介绍了寿县古城区老旧房屋维修相关业务。2019 年 3 月出台的《寿县老城区老旧房屋维修保护实施方案》规范此项工作,成立了以副县长为组长、多部门为成员的老城区老旧房屋维修保护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城管局。维修房屋范围限于寿春镇古城区护城河以内主体结构严重损坏等情况的房屋。维修要符合县城总体规划和 “三不改变” 原则,文物等特殊建筑按相关规定执行。居民可到社区或城管局领取申请表申请维修,经社区、寿春镇政府核实后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每月 5 号前组织成员单位现场勘验核实并形成决定通知居民。各部门各司其职,城管局查处违法建设,住建局负责历史建筑保护等,房产中心负责安全鉴定等。若居民维修时违反 “三不改变” 原则,竣工后将被以违法建设查处。
  • 单位简介
  • 小结分析
寿县城市管理局(寿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为县政府工作部门,正科级建制。 一、工作职能 法规政策执行与规划: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等;研究拟订城市管理职责内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工作计划;负责起草城市管理相关规定,制定市政基础设施运行管理、园林绿化管理、市容环卫管理等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管理与执法监督:负责全县城市管理和城管行政执法的组织协调、业务指导、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查处违法违规案件;负责制定城市管理和城管行政执法工作规范和执法行为规范,指导督察全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机构及执法人员依法行政。 环境卫生管理:负责组织、指导、协调、监督全县环境卫生综合管理;负责道路清扫保洁和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处置企业行政许可、监管考核;负责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清运、处置企业资质审核;对城区内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等固体废弃物运输、消纳实施监管;负责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置工作;负责生活垃圾处理费、建筑垃圾处置费的征收。 市政设施管理:负责全县市政道路、桥梁、景观等设施的日常管理;负责全县市政设施占用、城市道路挖掘等审查;负责城区政府投资建设的桥涵、道路、路灯等各种管线、杆线、悬挂物的勘察监管;参与城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重大项目的论证、立项、施工监督和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等竣工验收移交工作;负责占用市政公用、城市道路、照明等设施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负责城市道路挖掘修复费的征收。 园林绿化管理:负责城市涉绿公共服务、园林行业管理;负责全县城市园林绿化管理范围内的砍伐树木、移植、占用(含临时占用)绿地的监管;负责占用、破坏城市公共绿地、砍伐移植树木、名木古树等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参与县重大绿化项目方案制定、建设管理、竣工验收工作;指导全县园林绿化建设和企事业单位绿化管理。 广告与行政审批管理:编制户外广告专项规划;制定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技术规范;负责全县各类户外广告、招牌标志设置管理工作;负责局职责范围内的各项行政审批工作。 其他工作:负责组织全县城市管理和城管执法人员执法资格审查、培训、考核等相关工作;负责有关城市管理和城管行政执法信访、复议、应诉等工作;负责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装备器材的列编、更新和补充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全县 “数字化” 城市管理工作;根据县资金安排,负责全县城市管理经费计划、使用、管理及内部审计、监督;参与涉及城市管理的新建、改建项目、公共场所建设项目和重大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工作;负责全县市政基础设施、园林绿化管理工作;集中行使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等多方面的行政处罚权。
一、背景与目的 寿县古城区部分房屋建成时间久,存在危房情况,此次访谈旨在解答网友关于古城区房屋维修相关问题,包括维修规定、申请范围、要求、流程、部门职责以及违规处理等方面。 二、核心内容 政策依据 2010 年出台《寿县古城区危旧房屋收购与维修管理暂行规定》,2019 年 3 月重新制定《寿县老城区老旧房屋维修保护实施方案》,古城区民用房屋维修需遵循此方案。 成立老城区老旧房屋维修保护领导小组,成员涵盖县城管局、县房产局、县住建局等多部门,办公室设于县城管局。 维修范围与要求 范围:仅限于寿春镇古城区(护城河以内历史城区),主体结构严重损坏、丧失正常使用功能、有倒塌危险或因自然灾害破坏严重不能继续使用的房屋。 要求:符合县城总体规划,遵循 “三不改变” 原则(不改变维修房屋面积、层高、结构),与古城建筑风貌相协调,文物保护单位等按相关规定执行。 申请与审批流程 居民或业主可到社区或城管局领取并填写申请表,经社区、寿春镇政府核实后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办公室每月 5 号前组织成员单位现场勘验、核实,根据结果通知申请人。 部门职责 县城管局:制止查处违法建设。 县住建局:负责历史建筑保护管理、结构立面管理认证。 县房产中心:负责房屋维修安全鉴定。 县自规局:负责房屋所有权证等认证。 县文广局:负责文物保护管理认证。 寿春镇:负责属地管理。 违规处理 若维修竣工后发现违反 “三不改变” 原则,将按违法建设查处。 三、总结与展望 通过此次访谈,明确了寿县古城区老旧房屋维修的各项规定和流程,有助于居民更好地进行房屋维修申请和相关部门履行职责。同时也为古城区房屋安全管理和风貌保护提供了保障,希望未来能持续优化流程、加强监管,确保古城区老旧房屋维修工作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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