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局:关于农民上交提留问题

来信人: 蒯**** | 来信时间:2024-09-26 20:50 | 信息来源:寿县人民政府 |处理情况: [已回复] | 问题类型: 咨询
在此咨询关于我县辖下农村农民每年是否还要上缴类似上交提留费用?或者还要上缴其他相关费用?
回复时间:2024-09-30 14:52 回复单位:寿县农业农村局

回复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

    2005年国家取消农业税以来,农民就不再上缴类似上交提留的费用,但是按照政策规定或合同约定应承担以下费用 。

    一是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根据国家政策规定,按照“村民自愿、直接受益、量力而行、民主决策、合理限额。”原则,履行相关程序后,可以按照“筹资人均不得突破15元,筹劳每个农村劳动力不得突破10个标准日”的标准,向本村户籍在册人口或者所议事项受益人口筹资,向本村户籍在册人口或者所议事项受益人口中的劳动力筹劳”。据了解,因程序复杂,目前全县已基本上不再收取该项费用。

    二是村级组织代缴的费用。如农业生产性水电费,属于经营费用,主要是向农业生产实际种植农户,按照水田每亩不超过28元、旱地每亩不超过11.2元的标准收取。还有农作物保险费、新农合等。

    三是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应该向村级组织缴纳的资产出租、资源发包的费用,以及村级组织提供居间服务,按照合同约定收取的协调服务费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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