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集《寿县设施农用地管理办法》意见的公告

信息来源:寿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征集时间:2024-08-19 00:002024-09-20 00:00 反馈时间:2024-09-23 10:29 征集状态: 已结束

结果反馈

序号 单位 修改意见 采纳情况 备注
1 马先生 我觉得寿县乡镇农用地应按土地管理法实施,加强农业发展带动乡村振兴 采纳
2 小甸镇 无意见 采纳
3 双庙集镇 无意见 采纳
4 瓦埠镇 无意见 采纳
5 刘岗镇 无意见 采纳
6 炎刘镇 无意见 采纳
7 三觉镇 无意见 采纳
8 茶庵镇 无意见 采纳
9 众兴镇 无意见 采纳
10 安丰镇 无意见 采纳
11 隐贤镇 无意见 采纳
12 张李乡 无意见 采纳
13 迎河镇 无意见 采纳
14 板桥镇 无意见 采纳
15 安丰塘镇 无意见 采纳
16 保义镇 无意见 采纳
17 堰口镇 无意见 采纳
18 窑口镇 无意见 采纳
19 陶店乡 无意见 采纳
20 寿春镇 无意见 采纳
21 八公山乡 无意见 采纳
22 双桥镇 无意见 采纳
23 涧沟镇 无意见 采纳
24 丰庄镇 无意见 采纳
25 正阳关镇 无意见 采纳
26 水产管理服务中心 畜禽养殖类生产设施加泵房 未采纳 泵房属生产设施类用地
27 农业农村局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协调不低于2万/亩,以及如何购买占补平衡指标 部分采纳 按不低于8万/亩,县统筹购买占补平衡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