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局:医保报销问题

来信人: 徐**** | 来信时间:2022-12-09 13:02 | 信息来源:寿县人民政府 |处理情况: [已回复] | 问题类型: 投诉

2022119日,时应江在家中打扫卫生时从高空中意外坠落,随后送入淮南市新华医院救治,医生诊断为闭合型颅脑损伤重型。当日下午完成左侧开颅手术(清理血块),术后第三日右侧脑部因对冲伤导致大出血,随后进行二次手术并切除部分脑组织,期间一直在ICU病房。经过25天的重症治疗,转入普通病房,进行高压氧舱治疗。因淮南市新华医院无高压氧舱,225日,家人将时应江转入合肥市华安脑科医院继续进行高压氧康复治疗,67日出院。

后将172947.64元住院费提交寿县医保报销单位,长时间未予报销。家人到信访办询问,当时一位同志先说可以报,后来又以各种理由推脱、搪塞,拒不给报销。医保成立以来,当地每年都要求按户缴纳医保,时应江的医保也从未间断缴费。至今都未搜到淮南、寿县关于不可买两个医保的信息宣传,为什么我们缴费后却不能享受医保?医院治疗费用均是自费,后续康复还需要很多费用,已远远超过家庭可承受范围。患者时应江又失去劳动能力,家庭无任何经济来源,这对普通家庭来说无疑是雪上加霜,为此,我们寻求医保帮助,请求给予报销!

回复时间:2022-12-09 17:36 回复单位:寿县医疗保障局

回复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您的信件将按一定程序转交责任单位办理,感谢您的留言!

寿县融媒体中心

2022年12月9日

接到网民留言后,我局高度重视,立即进行调查处理,现将调查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经调查,时应江于淮南市新华医院发生的治疗费用已用上海职工医保进行报销,后续发生的康复治疗费用,患者家属称上海市以未履行相关报销手续和不符合当地职工医保报销政策为由,不予报销。我局于2022年12月15日与大病保险公司进行会商研究,决定成立联合调查小组,前往上海市实地调查,了解上海市医保事务中心不予报销的原因,并从中协商,如确定上海市不予报销后续医疗费用,则请患者家属携带相关报销材料前往寿县大病保险公司进行报销。

县医保局已于2022年12月15日向徐女士反馈答复意见,徐女士表示满意。

寿县医疗保障局

2022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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