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体局:举报寿县实验小学教师王*

来信人: 程**** | 来信时间:2022-11-16 17:55 | 信息来源:寿县人民政府 |处理情况: [已回复] | 问题类型: 举报

领导你好!我举报寿县实验小学教师王*违纪违规。王*老师作为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凭身份便利获取民间借款,侵犯群众利益,借款用于盈利性活动发展副业。身为事业单位在职人员,作风品行不端,涉嫌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恶意侵占群众财产,所作所为违反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违反党风廉政建设和纪律作风建设。作为事业单位人民教师,不仅要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也要在日常社会生活中遵守公德、弘扬美德。王*老师此举显然不符合人们对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形象的认同。王*老师失信失德、征信不良,难道对其教学质量没有影响吗?请领导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客观、公正调查取证,还原事实真相,对相关单位和人员依规依纪依法作出处理。

领导你好!我举报寿县实验小学教师王*违纪违规。王*老师作为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凭身份便利获取民间借款,侵犯群众利益,借款用于盈利性活动发展副业。身为事业单位在职人员,作风品行不端,涉嫌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恶意侵占群众财产,所作所为违反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违反党风廉政建设和纪律作风建设。作为事业单位人民教师,不仅要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也要在日常社会生活中遵守公德、弘扬美德。王*老师此举显然不符合人们对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形象的认同。王*老师失信失德、征信不良,难道对其教学质量没有影响吗?请领导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客观、公正调查取证,还原事实真相,对相关单位和人员依规依纪依法作出处理。


回复时间:2022-11-18 11:06 回复单位:寿县教育体育局

回复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您的信件已转交县教体局办理,感谢您的留言!

寿县融媒体中心

2022年11月18日

寿县教体局调查组已联系网民,据网民反映:王*于2018年8月从北京宜信公司贷款8万元,约定分36期还清。王*在还款本息共计5.1万元后不再还款,且不接电话,导致欠款拖延至今无法解决。目前,只需王*归还余下的2.9万元,其他不再追究。

调查组采取与王*个别谈话的形式,对有关问题进行核查。据王*反映,其2018年8月从北京宜信公司(当时在寿县有线下门店)贷款8万元,约定分36期还清,每月还款本息共3900元左右,已还20多期,后无力继续还款,便不再与宜信公司联系,且拉黑了宜信公司的联系电话。我局已要求王*立即与宜信公司联系,核对金额,尽快协商解决。寿县教体局已电话联系网民,向其反馈答复意见,网民表示满意。如对答复意见有不清楚的地方,请咨询寿县教体局,联系电话0554-3122056。

寿县教育体育局

2022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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