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中心、寿春镇:公租房基础设施问题
来信人: 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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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时间:2022-09-06 1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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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寿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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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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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类型: 投诉
我是居住在寿县城南小区公租房的普通职工。今年申请到公租房后,发现自己租住的楼栋(1-1号楼),是物业所在的楼栋,12层楼道内电灯全部损坏,无法正常使用,一到傍晚整个楼道漆黑一片,让人感觉非常不安全。另外12层电梯只有一个可以正常使用,上下楼十分不便。多次向物业反映无人解决,我们缴纳的公租房费用是包括物业费的,请问这种情况该如何处理?
回复时间:2022-09-20 17:02
回复单位:寿县寿春镇人民政府
回复
县古城物业公司接到群众反映后高度重视,于9月7日安排小区物业管理人员对1-1号楼所有楼道内照明灯进行排查维修,当天晚上所有楼道内照明灯已恢复正常使用;同时要求电梯维保公司对电梯进行检测保养维修,9月7日当天三部电梯已全部正常使用。
针对业主反映问题,寿春镇党委、政府要求寿县古城物业公司加强日常巡护管理,加强沟通联系,优化管理,尊重业主的需求,主动提供服务,服务求细求精,不断更新管理理念和思路,为业主打造高品质生活氛围。
寿县寿春镇人民政府
2022年9月20日
回复时间:2022-09-20 16:02
回复单位:寿县房产管理服务中心
回复
网民反映公租房基础设施问题留言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城南小区楼道照明属于寿春镇古城物业管理范围,寿县公租房租金里不包括小区物业费。我中心已积极协调古城物业进行维修,目前楼道内照明已修复。
寿县房产管理服务中心
2022年9月20日
回复时间:2022-09-06 16:50
回复单位:寿县融媒体中心
回复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您的信件将按一定程序转交责任单位办理,感谢您的留言!
寿县融媒体中心
2022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