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县农业农村局机构简介
一、主要职责:
(一)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以乡村振兴为重心的全县“三农”工作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农业农村和乡村振兴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全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参与涉农的财税、价格、收储、金融保险等政策制定。
(二)统筹推动发展全县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全县农村人居环境。负责县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指导全县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三)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拟订全县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负责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四)负责全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关工作。牵头开展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组织拟订全县乡村振兴帮扶政策,组织开展定点帮扶、社会帮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过渡期内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相关考核评估工作,研究提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相关资金分配建议方案并指导、监督资金使用,推动乡村帮扶产业发展。承担全县农村低收入人口和欠发达地区常态化帮扶有关工作,构建长效帮扶机制。
(五)负责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乡镇企业发展工作,推动延长农产品产业链。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建议,培育、保护农业品牌。发布全县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全县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六)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垦、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推进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推广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负责渔政渔港监督管理。
(七)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国家标准。参与制定县级农业农村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八)负责全县耕地、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和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全县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全县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指导全县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全县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牵头管理外来物种。
(九)负责全县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全县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监督实施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兽药质量、兽药残留限量、残留检测方法等国家标准。拟订种业振兴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全县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全县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十)负责全县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指导全县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依法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
(十一)负责全县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全县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编制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十二)推动全县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业农村科技进步,推动全县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指导乡镇农业产业技术推广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农村领域有关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全县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十三)指导全县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订全县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全县高素质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十四)牵头开展全县农业对外合作工作。组织开展全县农业贸易促进和有关对外交流合作,参与农业对外援助工作。按照管理权限,负责农业利用外资项目工作。
(十五)负责县委、县政府和县委编委明确的安全生产职责。
(十六)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1、办公室(行政审批服务股):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电、机要、信息、安全、保密、信访、党建、政务公开、党风廉政建设、新闻宣传等工作。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重点工作的督查督办等工作。指导协调局系统安全生产、文明创建等工作。牵头承担特色种养业等农业产业扶贫开发工作。负责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组织农业农村有关地方性规范性文件草案起草工作。指导农业行政复议,承担有关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组织行政应诉、普法宣传工作。承担相关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理与组织协调工作。牵头开展农业农村领域“放管服”改革和有关清单制度工作。
办公地点:寿县新城区国投大厦2楼238室,主任:余弟峰, 办公电话:0554-3122147
2、人事股:承担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和教育培训工作。指导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承担职称评审、农业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有关工作。协调场所相关工作。负责机关退(离)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指导所属事业单位退(离)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负责纪检监察相关工作。
办公地点:寿县新城区国投大厦1楼114室,股长:王良凤, 办公电话:0554-3121909
3、计划财务股:负责编制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战略规划、计划工作。提出扶持农业农村发展的财政政策和项目建议,组织提出农业投资规模、方向的建议并监督实施。组织农业项目的编报、监管有关工作。编报部门预算并组织执行。参与农村金融的政策制定。承担农业固定资产投资工作。指导监督系统财务、资产和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内部审计。
办公地点:寿县新城区国投大厦2楼241室,股长:夏多勤, 办公电话:0554-3121006
4、科技教育股(畜牧兽医股):承担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及相关体系建设、科研、技术引进、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工作。监督管理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指导农用地、农业生物物种资源及农产品产地环境保护和管理。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节能减排、农业清洁生产和生态循环农业建设。指导开展农业环保工作。承担外来物种管理相关工作。指导农业教育和职业农民培育。起草农作物、畜牧业、畜禽屠宰行业、畜禽种业发展、饲料发展、兽医事业发展政策、规划。组织实施农作物种质资源、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和管理。承担农业种质资源、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指导畜牧业生产、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监督管理饲料及其添加剂、生鲜乳生产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兽医医政、兽药及兽医器械。监督管理畜禽屠宰环节质量安全。组织实施动物防疫检疫。承担兽用生物制品、兽医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管工作。
办公地点:寿县新城区国投大厦2楼237室,股长:李立新, 办公电话:0554-3126983
5、综合股:组织开展有关农业农村工作的调查研究,组织起草有关综合性报告、文件。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政策建议。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业区域协调发展。组织协调乡村产业发展。起草促进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乡镇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提出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的政策建议。指导开展农村创业创新工作。编制全县农业农村经济信息体系、大宗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规划。承担农业品牌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开展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供求、价格分析和监测预警。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指导农业信息服务。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承担农业对外合作交流工作,参与农业对外贸易和援助有关工作。按管理权限承担农业利用外资项目的有关工作。指导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承担江淮分水岭工作。负责牵头抗灾救灾组织协调。
办公地点:寿县新城区国投大厦2楼239室,股长:赵长春, 办公电话:0554-3120662
6、农村经营管理股:提出农业农村改革发展相关重大政策建议。提出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指导发展农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承担农民承包地改革和管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协调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建设。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指导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承担农村宅基地改革工作,起草农村宅基地管理和使用相关规范性文件草案及政策,指导宅基地分配、使用、流转、纠纷仲裁管理和宅基地合理布局、用地标准、违法用地查处,指导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利用。
办公地点:寿县新城区国投大厦2楼209室,股长:刘勋贤, 办公电话:0554-3125353
7、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股: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有关工作。指导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检验检测体系和信用体系建设。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监测、追溯、风险评估等相关工作。参与拟定农业各产业的地方技术标准及产品质量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农业绿色发展工作,负责绿色食品、有机食品、无公害农产品、农产品地理标志的监督认证工作。牵头协调农业行业安全生产。指导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体系建设,负责监督指导重大案件查处和跨区域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的组织协调以及法律法规明确要求由县级行使的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办公地点:寿县新城区国投大厦2楼237室,股长:赵 龙, 办公电话:0554-3126983
8、农村社会事业促进股: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统筹指导村庄整治、村容村貌提升、美丽乡村建设。协调推动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建设。
办公地点:寿县新城区国投大厦2楼223室,股长:李 军, 办公电话:0554-3122198
9、种植业管理股(农药管理办公室、渔业渔政管理股):起草种植业发展、渔业发展、农业机械化发展政策和规划以及农机作业规范和技术标准。指导种植业结构和布局调整及标准化生产工作,发布农情信息。承担发展节水农业和种植业抗灾救灾相关工作。组织救灾备荒种子的储备、调拨。监督管理农作物种子、种苗。承担肥料有关监督管理以及农药生产、经营和质量监督管理。指导种植业试验、示范、技术推广工作。承担植物检疫和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有关工作。组织协调菜篮子工程。参与农业保险政策制定、监管工作。指导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应用,组织农机安全监理,指导农机作业安全,组织对在用的特定种类农业机械产品进行调查。指导优秀农耕文化建设。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渔业资源,指导水产健康养殖和水产品加工流通,组织水生动植物病害防控。承担重大跨区域渔事纠纷处理工作。组织渔业水域生态环境及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监督管理渔政渔港。指导渔业安全生产。承担养殖业抗灾救灾及救灾种苗储备调度。
办公地点:寿县新城区国投大厦1楼107室,股长:孙晓虎, 办公电话:0554-3122156
10、农田建设管理股:提出农田建设项目需求建议。承担耕地质量管理相关工作。参与开展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承担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农田整治项目、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管理工作。
办公地点:寿县新城区国投大厦1楼101室,股长:李根宝, 办公电话:3120096
11、农办秘书股: 负责处理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日常工作。
办公地点:寿县新城区国投大厦2楼239室,副股长:代高峰、李金宝,办公电话:0554-3120662。
寿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地址:寿县新城区国投大厦2楼
办公时间:国家法定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办公室电话:0554-3122147
主要负责人:党组书记徐中贵,局长黄丽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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