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寿县“秸秆变肉”暨肉牛振兴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寿县“秸秆变肉”暨肉牛振兴计划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4年6月4日
寿县“秸秆变肉”暨肉牛振兴计划实施方案
为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促进农业高质高效、农民富裕富足,提升畜牧业规模化、标准化水平,推动我县肉牛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秸秆变肉”暨肉牛振兴计划的意见》(皖政办〔2023〕11号)、《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淮南市“秸秆变肉”暨肉牛振兴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淮府办秘〔2023〕57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发展思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加快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种养结合、农牧循环、绿色发展为路径,把“秸秆变肉”和肉牛产业发展作为推动乡村产业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要抓手,坚持问题导向、聚焦产业短板,不断提高秸秆饲料化利用水平,提升肉牛产业综合生产能力、供应保障能力和市场竞争力,促进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形成十亿级产值肉牛产业,打造长三角优质肉牛生产加工供应基地,坚决扛起保障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的重大政治责任。
(二)发展目标。到2027年,力争全县秸秆饲料化和肉牛产业良种化、规模化、标准化、产业化经营水平显著提升,秸秆饲料化利用量占利用总量25%左右,肉牛养殖规模达7万头以上,其中出栏3.62万头,肉牛规模养殖比重达60%,实现肉牛全产业链15亿元以上产值目标,争创肉牛振兴示范县。到2030年,力争全县秸秆饲料化利用量占利用总量40%左右,肉牛养殖规模达8万头以上,肉牛规模养殖比重达65%,肉牛全产业链产值达20亿元以上。
二、重点任务
(一)实施秸秆饲料生产供应提升行动。强化政策引导,积极推进种植业结构调整,增加青贮玉米等优质饲草料供给,促进秸秆资源就地转化、就近利用、过腹增值。支持肉牛、肉羊养殖主体秸秆饲料化利用,对企业、合作经济组织、家庭牧场等新型经营主体建设永久性黄(青)贮窖、干草棚,单户收贮秸秆黄(青)贮发酵饲料100吨以上、秸秆干饲料50吨以上的,分档予以支持。支持秸秆饲料收贮加工机械购置,提升秸秆收贮和加工机械化水平。到2027年,全县新建1家以上秸秆饲料化利用企业。(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县农业机械事务管理服务中心、县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排名第一的为牵头责任单位,以下责任单位均包括各乡镇人民政府,不再单独列出)
(二)实施肉牛良种繁育体系建设行动。提升全县肉牛种源生产能力,支持引进种公、种母牛,支持种畜场建设、支持县域繁育场发展、支持提升县域育种水平提升。(责任单位: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
(三)实施肉牛规模养殖提升行动。支持引进大型龙头企业,带动我县肉牛养殖发展,支持县域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牧场组建产业化联合体。推进肉牛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优先支持发展基础母牛繁育,发挥示范带动效应。快速推进涧沟镇安徽申楚畜牧有限公司总投资5000万元、饲养量3500头肉牛养殖项目,力争在2024年底前全面建成投产。支持众兴镇、保义镇、张李乡、大顺镇等乡镇新建、改扩建肉牛标准化养殖场。创建市级以上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3家以上。(责任单位: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县财政局、县发改委、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生态环境分局)
(四)实施肉牛屠宰加工补链行动。坚持全链条、全利用的产品开发战略,谋划建设肉牛屠宰场,推动就地屠宰,减少活牛长距离运输。大力发展精深加工,延长产业链条,提升产业附加值,加快肉牛产业补链延链强链。用好淮南牛肉汤支持政策,为“淮南牛肉汤”产业提供优质肉品保障。加大肉牛产业“双招双引”力度,精准招引肉牛养殖、屠宰、加工等下游加工企业、龙头企业、配套企业。力争安徽申楚食品有限公司总投资1亿元、年屠宰3.5万头肉牛屠宰项目,在2024年底前开工建设,补齐产业短板。(责任单位: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县农业农村局、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县招商投资促进中心)
(五)实施产品市场营销拓展行动。实施品牌培育行动,依托我县文化优势,打造区域公用品牌、企业品牌、产品品牌,大力推进以绿色为主导的产品生产。探索利用“互联网+”、直播带货相结合的方式,拓展牛肉销售渠道。抓好仓储保鲜冷链物流体系建设,提升服务带动能力。大力发展观光旅游和餐饮服务业。强化肉牛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提升检验检测能力。力争到2027年,培育1个具有知名度的肉牛品牌。(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县工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文旅局)
(六)实施粪污资源化利用巩固行动。集成推广投入成本低、养殖户认可度高的粪污处理新技术新模式,促进畜禽粪污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强化指导服务,推动解决规模以下养殖户粪污处理难题,打通农牧循环“最后一公里”。支持依法依规统筹高标准农田建设等项目,促进粪肥低成本就地就近还田利用。到2027年,全县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稳定在95%以上。(责任单位: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县农业农村局、县生态环境分局)
(七)实施肉牛疫病防控保障行动。健全完善基层动物疫病防控体系建设,提升强制免疫、监测预警、动物卫生监督、应急管理等能力水平。加强布鲁氏菌病、牛结核病和牛炭疽杆菌病等人畜共患病监测,创建布鲁氏菌病、牛结核病净化场和无疫小区。健全病死牛无害化处理体系和补助机制。推进兽医社会化服务发展,打造从养殖到防疫到无害化处理全链条兽医社会化服务模式。积极选派专业技术人员,为养殖场提供有偿技术服务,完善配种、防疫、诊疗、营销等服务功能。到2027年,口蹄疫群体免疫密度保持90%以上,免疫抗体合格率保持在70%以上。(责任单位: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县财政局、县卫健委、县人社局)
(八)实施肉牛融合发展培育行动。重点支持张李乡、涧沟镇等乡镇,利用秸秆资源,抓好养殖场建设。利用产生的粪污资源,大力发展瓜果、蔬菜、食用菌产业,提升农业附加值。结合“千村引领、万村升级”工程,打造基础条件好、主导产业突出、带动效果显著的肉牛产业特色镇。力争到2027年3个乡镇肉牛增量位于全市前10。(责任单位: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县生态环境分局)
(九)实施肉牛产业数字化赋能行动。开展智慧养牛试点,利用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移动互联等新技术,对肉牛产业进行全方位、全角度、全链条改造。采用二维码、射频识别等技术,记录养殖、检疫、调运、屠宰、流通等各环节信息,实现从养殖到餐桌的全程可追溯。(责任单位: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县农业农村局、县数据资源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大财政支持。发挥财政资金引导撬动作用,健全完善风险分担机制、联农带农益农机制,分层次、差异化支持肉牛经营主体发展。利用各级乡村振兴衔接资金、省级财政项目等资金,采取以奖代补形式,支持符合条件肉牛良种繁育、养殖、加工等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
(二)强化金融服务。实施“政银担险”联动支牧。推动银行机构扩大“活牛贷”业务规模,开展肉牛养殖圈舍等设施抵押贷款,不断扩大信贷产品覆盖面。落实银行机构降低融资门槛、简化放贷程序、延长贷款期限。完善肉牛政策性保险政策,落实保险机构设计肉牛商业性补充保险产品,提高保险额度。(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
(三)做好用地保障。要按照国土空间规划,保障肉牛产业发展空间需求。支持盘活农村存量建设用地,拓展集体建设用地使用途径,依法依规合理利用林地资源,鼓励引导养殖用地经营权流转,鼓励闲置、废弃养殖场改造升级,通过采取弹性供地、点状供地等多种方式优先保障肉牛产业发展的用地需求,支持从当地处置存量土地相应核定的新增建设计划指标中,安排至少5%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支持肉牛产业发展。(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农业农村局)
(四)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建立重点项目服务清单,对符合政策条件的肉牛养殖项目,提前介入、主动服务、加强指导,依法依规加快环评审批,推动项目快速落地。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原则,加强对规模养殖企业的日常执法检查,帮扶指导落实污染防治责任。(责任单位:县生态环境分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
(五)壮大人才队伍。依托高等院校、农民职业培训机构等资源开展线上线下培训,重点面向高素质养殖技术人员、家庭牧场经营者、合作社带头人、繁改员、防疫员、经纪人等开展定向委托培养。开展基层农技推广人才定向培养,充实畜牧兽医基层专业人才力量。积极引进肉牛行业,大中院校相关学科带头人,带动产业体系高质量发展。(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科技局、县人社局)
(六)强化科技支撑。与安徽科技学院开展“产学研”合作,编制肉牛产业发展规划。围绕肉牛饲料饲草、良种繁育、精深加工、疫病防控等环节,鼓励支持县内相关企业与科研院所开展“产学研”合作。在规模化标准化肉牛养殖场,开展肉牛精准化高效养殖及育种技术研究与示范推广。继续开展“畜牧科技进万家”活动。支持科技特派员到我县肉牛企业开展服务,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责任单位: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县科技局、县农业农村局)
(七)加强资金监管。加强财政资金运行全过程监管,规范资金拨付、使用和监管程序。实施绩效管理,强化绩效评价结果运用,保障财政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
四、组织领导
(一)健全工作推进机制。成立县“秸秆变肉”暨肉牛振兴计划工作领导组,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组建县“秸秆变肉”暨肉牛振兴计划工作专班,专班办公室设在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承担具体工作。工作专班成员单位结合工作实际,推进重点工作落实。肉牛产业发展情况纳入县乡村振兴战略考核。(责任单位:县“秸秆变肉”暨肉牛振兴计划工作专班)
(二)发挥专家智库作用。依托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成立县“秸秆变肉”暨肉牛振兴计划专家组,负责科研攻关,为我县肉牛产业发展提供决策咨询服务。加大对肉牛养殖技术培训的支持力度,通过科技进万家、结对帮扶和专家讲座等形式,不断提高肉牛科学养殖技术水平。(责任单位:县“秸秆变肉”暨肉牛振兴计划工作专班和专家组)
(三)建立包保责任制。坚持以企为本,坚持主动服务,大兴调研之风,打造亲清政商关系。实行县、乡(镇)、村三级联动,由县政府领导挂帅,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建立大项目包保和服务企业“直通车”制度,对企业反映的困难和问题,按照“一企一策”原则进行解决。(责任单位:县“秸秆变肉”暨肉牛振兴计划工作专班)
(四)营造良好氛围。充分利用寿县人民政府网、寿县手机台、寿县发布等主流媒体,大力宣传“秸秆变肉”、肉牛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秸秆变肉”和肉牛产业的浓厚氛围。及时总结推广“秸秆变肉”和肉牛产业发展的典型做法、成功经验,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责任单位:县“秸秆变肉”暨肉牛振兴计划工作专班)
附件:1.寿县支持肉牛产业发展八条措施
2.寿县“秸秆变肉”暨肉牛振兴计划工作专班组成人员名单
3.各乡镇肉牛产业年度发展目标参考值
附件1
寿县支持肉牛产业发展八条措施
一、支持肉牛良种引进。对从祖代以上种畜禽场引进良种肉牛,规模超过10头的,每头奖补2000元,最高不超过30万元。
二、支持肉牛规模养殖。一是对新建标准化牛舍面积500平方米以上的规模化养殖场(户),且符合动物防疫条件和环保要求、采用主推粪污处理模式,予以支持。企业自筹资金新建、扩建牛舍的,可申请奖补资金,每平方米奖补200元,最高奖补金额不超过60万元。二是对肉牛养殖场年出栏300头以上的,每头奖补500元(出栏数据以动物产地检疫证明为准)。
三、支持基础母牛繁育。对原有基础母牛存栏10头(含10头)以上的养殖场,实行“以存栏母牛定补贴主体,以新增犊牛定补贴资金”原则,对新增的犊牛给予每头300元的补贴。
四、支持肉牛屠宰加工。支持建设年屠宰能力达1万头以上,依法取得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 《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排污许可证》,在《全国畜禽屠宰行业管理系统》备案审核通过的标准化肉牛屠宰厂,按照固定资产投资20%予以奖补,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五、支持肉牛疫病防控。推进病死牛及产品集中无害化处理,省财政按照每头200元对病死牛无害化处理进行补助,县按照每头100元进行补助。落实肉牛规模养殖场“先打后补”政策,并按政策予以奖补。
六、支持肉牛品牌建设。鼓励企业积极开展品牌建设,对获“三品一标”认证和国家地理标志产品认证的奖励10万元。对创建肉牛种畜禽场的,市级以上发证的奖励20万元,县级发证的奖励10万元,对创建省、市级兽用抗菌药减量化行动示范场的,分别奖励10万元、5万元。
七、强化财政金融服务联动。完善我县肉牛特色农产品保险,鼓励肉牛养殖场(户)积极投保,每头牛最高保险保额为15000元,保费不超过500元/头,省财政、县财政保费补贴比例分别为40%、40%,养殖场(户)自缴保费的20%。构建金融支持肉牛产业协作机制,鼓励银行机构研究创新肉牛专属信贷产品,积极开展养殖圈舍、设施设备、肉牛活体抵押贷款等信贷业务。
八、强化人才和科技支撑。围绕肉牛饲料饲草、良种繁育、精深加工、疫病防控等环节,支持县内相关企业与科研院所产学研合作,组织实施攻关项目,对关键共性技术开展攻关,对建立工作站并取得成果的,奖补10万元。
县级奖补政策仅限2024年度,后续支持政策根据实际情况另行发文,县级奖补资金可统筹使用。支持县内企业积极申报中央、省、市有关项目,同类政策达到国家、省、市级奖补标准的,享受国家、省、市奖补政策,县里不再重复奖补。本奖补政策由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负责解释。具体执行以奖补资金管理办法为准。
附件2
寿县“秸秆变肉”暨肉牛振兴计划工作
专班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杨传德 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主任
副组长:王 波 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副主任
成 员:曹宏清 县发改委一级主任科员
张友彬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
陈士章 县财政局党组成员、总会计师
张士毕 县人社局副局长
高 勇 县生态环境分局党组成员
夏 涛 县科技局副局长
洪祖正 县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
陈继霞 县招商投资促进中心副主任
汪 旭 县工信局副局长
王其军 县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马克益 县卫健委副主任
凌 敏 县国调队副队长
常 辉 县农业机械管理中心副主任
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工作专班成员因工作调整或职务变动,由继任者履行成员职责。
附件3
各乡镇肉牛产业年度发展目标参考值
注:1.以上单位均为“头”;2.饲养量=期末存栏+全年累计出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