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23-2024学年度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7-08 09:34来源:寿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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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区管理中心、县属学校:

为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导向作用,树立榜样,表彰先进,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促进广大中小学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根据市教体局《关于评选2023-2024学年度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县中小学校开展2023-2024学年度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名额分配

1. 评选、表彰范围。全县中小学在籍在校的学生和班集体。

2. 名额分配。名额分配原则上以学校数、学生数为基础,全县统筹,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

二、评选条件

评选表彰“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要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标准,关注校内各活动的良好表现,择优推荐。

1.“三好学生”的条件是: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道德品质优良,模范遵守《中小学生守则》和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行为习惯和思想道德品质;有正确的理想信念,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团结同学,乐于助人;与人为善,乐于交流,善于沟通;勤奋学习,成绩优异,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自我调控能力,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文化科技活动;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体活动,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健康的身心素质,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在校期间,获得过校级“三好学生”称号。

2.“优秀学生干部”的条件是:品学兼优,积极、主动承担社会工作,热心为同学服务,积极参加班级或学校集体活动,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能起到骨干和带头作用,工作能力强,履行职责出色,在校期间,获得过校级“优秀学生干部”称号。

 3.“先进班集体”的条件是:注重班级文化建设,充分发挥班委会、团支部(中队)的核心作用,具有积极上进,乐于助人,遵纪守法,热爱集体,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和勤奋、严谨、求实、创新的优良学风。经常开展有益的班集体活动,班级学生积极参加各种兴趣小组、社团活动、社会实践、志愿者服务等活动。班级各项成绩显著,班级学生模范执行学校和班级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文明素养,全体同学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班级犯罪记录和安全事故为零。积极组织学生参加体育锻炼,全班成员均达到《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三、评选要求

1.公开、公平、公正。评选表彰活动要在学区学校党政班子领导下进行,充分发扬民主,实行以班级为单位,学生、教师、领导相结合的评选办法。要通过选拔推荐,评选结果要经学校班子会议、学区管理中心审核通过,并经公示无异议。县教体局将集中审查公示。

2.程序规范、过程完整。按要求规范填写相关的表格,同步报送评选公示结果报告等材料,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等额报送县教体局审批,逾期不再办理。

3.加强领导,认真组织。评选表彰“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是学校思想政治工作的一种重要形式,要切实加强领导,把它作为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一个重要措施,认真组织好评选推荐工作及受表彰的学生教育、引导工作,切实选拔出具有代表性、示范性及教育意义的优秀学生和先进集体,以保证评选表彰活动深入健康地开展下去。

4.材料报送要求。评选纸质材料,分类整理,加盖公章,包括《花名册》《登记表》《公示结果报告》(含公示图片),以及符合申报条件且无违规违纪的证明,《花名册》与《登记表》顺序一致。市级评选材料学区管理中心须于7月20日前报送县教体局教育股,同时将电子版花名册发至邮箱:sxjjk244@126.com。县属学校单独报送。县级评选材料各单位于8月15日前报送。逾期不再办理。

 

附件:1.名额分配表

2.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干和先进班集体花名册

3.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干和先进班集体登记表

4.县级三好学生、优秀学干和先进班集体花名册

5.县级三好学生、优秀学干和先进班集体登记表

                                    

                                    2024年7月8日     

 

 

作者:申恩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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