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指南】——寿县卫健委因参与传染病防治工作致病、致残、死亡人员补助和抚恤办事指南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办事指南

发布时间:2024-02-24 01:03来源:寿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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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理范围及条件

范围:自然人,条件:参与传染病防治工作致病、致残、死亡的的人员

二、申请材料

1.申请表

2.证据材料(加盖公章)

三、办理流程

 

四、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第十一条第二款 对因参与传染病防治工作致病、致残、死亡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补助、抚恤。《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传染病防治人员安全防护的意见》(国办发〔2015〕1号)

五、咨询途径:

寿县卫健委疾控应急妇幼健康股  咨询电话0554-3129523

六、监督和投诉渠道

寿县卫健委监察室:投诉电话0554-3129521。

作者:寿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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