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指南】——寿县卫健委因参与传染病防治工作致病、致残、死亡人员补助和抚恤办事指南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办事指南
一、受理范围及条件
范围:自然人,条件:参与传染病防治工作致病、致残、死亡的的人员
二、申请材料
1.申请表
2.证据材料(加盖公章)
三、办理流程
四、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第十一条第二款 对因参与传染病防治工作致病、致残、死亡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补助、抚恤。《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传染病防治人员安全防护的意见》(国办发〔2015〕1号)。
五、咨询途径:
寿县卫健委疾控应急妇幼健康股 咨询电话:0554-3129523
六、监督和投诉渠道
寿县卫健委监察室:投诉电话:0554-3129521。
作者:寿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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