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寿县水资源综合规划(2020-2030年)》《寿县水土保持规划(2020-2030年)》面向群众征求意见的函

发布时间:2023-06-19 15:10来源:寿县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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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求意见函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充分利用开发水资源、保障水安全,全面履行水土保持管理职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淮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淮南市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的通知》等政策法规,结合《淮南市水资源综合规划(2015-2030年)》《淮南市水土保持规划(2018-2030年)》《寿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寿县县域区域供水国土空间专项规划(2022-2035)》等规划,寿县水利局组织编制了《寿县水资源综合规划(2020-2030年)》《寿县水土保持规划(2020-2030年)》(报批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诚挚邀请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就(规划)积极建言献策,您所提的意见和建议(含修改依据)请发至寿县水政监察大队,请留下您的姓名、单位及联系电话,征求意见截止日期:2023630日。    

联系人:朱云龙,电话:05543125243QQ邮箱:1242876696@qq.com ,邮寄地址:寿县水政监察大队(国投大厦836楼),邮编:232200

 

 

关于征求《寿县水资源综合规划(2020-2030年)》《寿县水土保持规划(2020-2030年)》意见起草说明

 

一、起草依据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充分利用开发水资源、保障水安全,全面履行水土保持管理职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淮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淮南市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的通知》等政策法规,结合《淮南市水资源综合规划(2015-2030)》《淮南市水土保持规划(2018-2030年)》《寿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寿县县域区域供水国土空间专项规划(2022-2035)》等规划,寿县水利局组织编制了《寿县水资源综合规划(2020-2030年)》,《寿县水土保持规划(2020-2030年)》。

二、主要内容

(一)关于水资源综合规划

1.规划目标。(1)用水总量控制。严格执行淮南市下达的用水总量控制指标。2025年用水总量控制指标6.80亿m³。完全满足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需求。(2)节约用水。进一步巩固寿县节水型社会建设成果,推进生活、工业、农业、节水工作任务。重点实施节水灌区(2022年寿县灌溉利用系数为0.5782,符合节水要求;高标准农田建设、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灌区节水改造等均属灌区节水措施)、节水工业园区(包括节约用水制度建设、节水型企业创建、节水宣传等)、节水高校,以及非常规水源(包括再生水-寿县污水处理厂1350万方/年,新桥污水处理厂360万方/年)利用等节水工作。(3)城乡供水保障。加快推进寿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整合现有水厂,以引江济淮、瓦埠湖、淮河为主要供水水源,保障城乡供水安全。(4)农业灌溉保障。加快推进灌区续建配套改造、高标准农田和灌溉提水能力建设工作,落实灌溉供水保障机制。(5)水源地保护。建立饮用水源地保护机制,划分饮用水源地保护区,落实保护措施,使河湖水环境得到有效保护。(6)水生态修复。推进河湖生态修复治理工程,保护河湖湿地生态功能,至2030年主要河湖生态用水基本得到保障。(7)水资源管理。落实《寿县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考核制度》,建立长效机制,实现县域水资源管理规范化体系建设目标。

2.水资源配置方案。(1)供水水源配置。①根据安徽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淠河流域水量分配方案的通知》和《关于印发瓦埠湖流域水量分配方案的通知》,淠河流域、瓦埠湖流域水量分配方案,寿县在多年平均年份地表水配置水量为3.00亿m³;在一般干旱年份地表水配置量为3.23亿m³。②淠河灌区引水工程,以佛子岭、磨子潭、白莲崖、响洪甸四大水库为供水水源。经由淠河总干渠输送,通过已有干渠口门引水至县境。③引江济淮工程江淮分水岭北段,利用寿县现有河道及沿线已有取水口门向寿县城镇、工业供水。(2)用水总量配置。《规划》中明确的水资源配置方案是在《淮南市水资源综合规划(2015-2030年)》分配给寿县的基础上进行配置。①2025年水资源配置量为6.73亿m³,其中农业5.93亿m³、工业0.13亿m³、生活0.59亿m³、生态环境0.08亿m³,符合淮南市“十四五”双控方案控制指标要求。②2030年水资源配置量为6.67亿m³,其中农业5.65亿m³、工业0.16亿m³、生活0.75亿m³、生态环境0.11亿m³

3.特殊干旱年份安全供水保障。20202030年特殊干旱年份,通过当地地表水源、引江济淮工程的实施,生活和工业用水能充分保障,农业略有缺水。

(二)关于水土保持规划

1.总体目标。2030年,基本建成与寿县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水土流失综合防治体系,水土流失状况得到基本改观;健全水土保持监督管理体系,生产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得到全面落实;建设完善的水土流失监测网络和信息系统,生产建设活动导致的水土流失得到全面控制;基本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31.7km2(包括25个乡镇及寿西湖农场水土流失面积)的治理任务。

2.防治布局。按照“一城一带一片两区”的水土流失防治总体布局。“一城”是指县城人居环境和土壤保持区。行政区划包括寿春镇。“一带”是指沿淮生态和农田防护带。行政区划包括八公山乡、寿西湖农场、涧沟镇、丰庄镇、正阳关镇5个单位。“一片”是指东南部岗地土壤保持水源涵养片。行政区划包括刘岗镇、炎刘镇2个镇。“两区”是指东部环湖生态和水质维护区、中西部平原农田防护水质维护区。东部环湖生态和水质维护区包括双庙集、小甸、瓦埠、大顺、堰口、窑口、保义及陶店回族乡8个乡镇;中西部平原农田防护水质维护区包括双桥、迎河、张李、板桥、安丰塘、安丰、隐贤、众兴、茶庵、三觉10个乡镇。

3.预防措施。(1)限制开发及禁止准入。重点预防区生产建设活动采取限制、禁止以及提高水土流失防治标准等措施;25°以上陡坡地和供水水库库岸荒坡地禁止垦造耕地。(2)规范管理。在25°以上的陡坡地优先建设公益林;禁止采用全垦等不合理的整地种植方式;在5°以上不足25°的坡地开垦种植农作物和经济林、整地造林、抚育幼林的,应当按照相关技术标准,保留原生植被带等蓄水保土措施;禁止顺坡种植。(3)封育保护与生态修复。25°以上坡耕地应当退耕还林还草。(4)辅助治理。位于水库、湖泊、河道周边的水源保护区、生态敏感区、旅游景点和村镇等区域,以小流域为单元,建设乔灌草相结合的入库(湖、河)生物缓冲带。

4.治理措施。(1)小流域治理。通过工程措施和生物措施,减少土壤侵蚀,发挥梯地、林草植被等水土保持设施控制和降解面源污染的作用。(2)经果林地治理。采取有效措施对经果林下水土流失进行治理,做到既发展经济,又保护生态环境。(3)沟壑、护岸治理。虽然全县内沟蚀侵蚀不明显,所占面积不大,但危害严重,仍应加强防治。(4)疏林地治理。对轻、中度水土流失疏林地(树木郁闭度大于或等于10%及小于20%的林地),以封山育林为主;强烈以上水土流失的疏林地,视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水土保持植物措施和工程措施。(5)坡耕地治理。主要是坡改梯田(梯地)、营造生态经济林或水土保持林,以及实施调控坡面径流措施、退耕还林措施等。

三、工作建议

《寿县水资源综合规划(2020-2030年)》《寿县水土保持规划(2020-2030年)》根据县政府常务会意见完善后,以县政府办名义印发实施,并报市水利局备案。

 寿县水土保持规划(报批稿2020-2030).pdf
寿县水资源综合规划(2020-2023年).pdf

作者:孟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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